遂溪縣總工會2016年預算基本情況
遂溪縣總工會2016年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遂溪縣總工會是我縣工會組織的領導機關。主要職責是:1、圍繞全縣工作大局及縣委、市總工會的指示和決定,研究制定全縣、工會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貫徹執行縣工會代表大會的決議。2、依照《工會法》法律和《中國工會章程》,組織和指導全縣各級工會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工會四大職能。3、負責指導協調全縣企業事業單位廠務公開工作。4、協助政府部門做好全國、省、市級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先進集體,“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的推薦和縣級勞動模范的評選、表彰、管理等工作。5、負責工會經費和工會資產的管理、審查和審計工作;負責對工會舉辦的職工勞動、文化、教育、福利事業的指導、協調工作。6、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總工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納入我縣總工會2016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共0個,本部門沒有下屬下單位。遂溪縣總工會機關內設四部一室、五個股級辦事機構。遂溪縣總工會機關共有行政編制8名、工勤編制1名。機關財經供養人員現有31人,其中在職人數9名,退休人數22名。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6年本部門收入預算238.16萬元,比上年增加19.59萬元,增長8.96%,主要原因是工資福利支出增加。
三、支出預算說明
支出預算238.16萬元,比上年增加19.59萬元,增長8.96%,主要原因是工資福利支出增加。
四、"三公"經費說明
2016年本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安排4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3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公務接待費1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74.73萬元,比上年增減少6.97萬元,下降8.53%,主要原因是開源節支,壓縮經費開支。其中:水電費0.5萬元,差旅費0.5萬元,會議費3萬元,業務費6萬元,公務接待費1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萬元,其他業務費10.73萬元,工會經費50萬元。
(二)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安排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三)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用于公務業務工作)、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6年,本部門推進預算績效信息公開的有關工作情況。
2016年財政部項目績效目標實現全覆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38.16萬元,對比上年推進覆蓋工作,項目績效目標覆蓋率100%,政府性基金當年撥款 0萬元。
(五)專業名詞解釋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是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三) 事業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收到上級單位撥入的非財政補助資金。
(四)經營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收到附屬單位按規定繳來的款項。
(六) 其他收入,是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是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行完畢、結轉到本年度按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的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九)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如財政局保障機構正常運轉、開展財政管理活動所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十)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指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包括社會保障與就業管理事務、民政管理事務、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補助、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企業改革補助、就業補助、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災害生活救助、紅十字會事務等。如行政機關開支的離退休人員經費和離退休干部管理機構為離退休人員提供管理和服務所發生的工作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是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經費,是指政府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用三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