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縣就業服務管理中心2018年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遂溪縣就業服務管理中心2018年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機構設置和職能
遂溪縣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內設3個股室,實施勞動就業服務工作;承辦城鄉勞動力資源開發利用和流動就業的具體工作;負責地區、省際勞務協作和勞務人員就業服務的日常工作;為境外人員來遂就業和外商常駐機構雇請、招用中方勞務人員、境外勞務輸出提供服務;承辦全縣基層勞動保障機構信息網絡的規劃運行、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勞動力資源、職業供求狀況、勞動就業(失業)等調查、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承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遂溪縣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共有事業編制14人,財政供養人員16人,其中在職12人,退休4人。
三、財政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就業中心支出預算14190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419000.00元。支出按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857000.00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41800.00元,原因商品和服務支出320200.00元。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就業中心2018年機關運行經費合計320200.00元,具體包括公務接待費25000.00元,郵電費37000.00元,其他交通費14800.00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7000.00元,業務費236000.00元。
五、政府性采購情況
2018年政府采購預算共0元,其中包括: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原因是無需采購。根據工作需要實際情況適時追加。
六、關于“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本單位2018年度三公經費預算共安排62000.00元。
(1)因公出國(境)費預算0元,與2017年預算相比無增減變化。原因:沒有安排因公出國(境)學習、考察、參觀等項目計劃。
(2)公務用車購置預算支出37000.00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37000.00元,與2017年支出預算相比增減了7000元。原因是聯系企業辦理招聘,解決縣失業率過高。
(3)公務接待費預算支出25000元,與2017年支出預算相比增減了5000元。原因是業務增多,差旅費增加。
七、關于“政府性基金”經費預算為零的說明
由于財政年初并沒有安排政府性基金,故本單位本年“政府性基金”經費預算為零。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是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收到上級單位撥入的非財政補助資金。
(四)經營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收到附屬單位按規定繳來的款項。
(六)其他收入,是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是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行完畢、結轉到本年度按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的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九)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如財政局保障機構正常運轉、開展財政管理活動所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十)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指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包括社會保障與就業管理事務、民政管理事務、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補助、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企業改革補助、就業補助、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災害生活救助、紅十字會事務等。如行政機關開支的離退休人員經費和離退休干部管理機構為離退休人員提供管理和服務所發生的工作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是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經費,是指政府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用三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