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縣機關事務管理局2018年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遂溪縣機關事務管理局2018年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機構設置和職能
遂溪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內設7個職能股室:1、辦公室、2、接待辦、3、會務股、4、保衛股、5、房管股、6、車隊股、7、財務股。主要職能:(1)負責縣委、縣政府機關的后勤服務工作,負責縣四套班子對內外來賓的接待工作,承擔縣委、縣政府召開的重要會議的管理服務工作。協助縣人大、縣政協開好各類會議。(2)負責縣委、縣政府兩套班子和部分單位的行政經費管理;負責管理機關大院國有資產、公有財產及其物資采購、供應和調配使用。(3)負責機關單位辦公用房的規劃建設,制訂房產管理制度,加強房產的綜合管理;負責機關大院的供水、供電、通訊設施管理和水電費收繳工作。負責縣委、縣政府大院環境衛生、園林綠化、院容院貌工作。(4)負責縣委、縣政府機關大院內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工作和車輛停放安排。(5)負責管理縣機關食堂。(6)負責縣委、縣政府兩套班子領導用車和本局車輛的管理以及司機工作人員的管理。(7)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人員構成情況
遂溪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共有事業編制23人,其中參照公務員事業編制20人,事業工勤編制3人。實有在職人員18人,其中參照公務員事業編制12人,事業工勤編制6人,退休人員3人。
三、財政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遂溪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支出預算12628972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1628972元,比2017年增加581837元,原因是:人員正常增資、新增公務車購置計劃;政府性基金撥款1000000元,比2017年減少1000000元,原因是:項目經費減少。支出按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1377283元,比2017年增加32440元,原因是:人員正常增資;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81889元,比2017年增加41197元,原因是:退休人員增加、增加住房改革補貼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9411000元,比2017年減少2050600元,原因是:項目支出調整;其他資本性支出1558800元,比2017年增加1558800元,原因是:新增公務車購置計劃,項目支出調整。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遂溪縣機關事務管理局2018年機關運行經費合計8269000元,具體包括公務接待費3360000元,會議費840000元,郵電費34200元,其他交通費用75600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36000元,業務費41200元,水電綠化等費用1661000元,其他保障支出1221000元。比2017年預算減少1292600元,主要原因是:調整至項目支出。
五、政府性采購情況
2018年政府采購沒有預算安排,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如需購買辦公設備再報財政局政府采購中心進行政府采購,經費在本年度單位運行經費一般設備購置中安排。
六、關于“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本單位2018年度三公經費預算共安排5296000元。
(1)因公出國(境)費預算900000元,與2017年預算相比無增減變化。
(2)公務用車購置0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36000元,與2017年支出預算相比減少了30000元。原因:公務用車減少1輛。
(3)公務接待費3360000元,與2017年支出預算相比無增減變化。
七、國有資產占用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單位共有資產2447.68萬元。一是房屋面積51204.68平方米(其中,32338.92平方米已房改,實有18865.76平方米),原值1890.23萬元;二是通用設備數量230臺,價值434.49萬元;三是專用設備13臺,價值11.13萬元;四是家具、用具數量441套,價值111.84萬元。
八、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
本單位2017年度無財政支出績效項目。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是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收到上級單位撥入的非財政補助資金。
(四)經營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收到附屬單位按規定繳來的款項。
(六)其他收入,是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是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行完畢、結轉到本年度按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的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九)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如財政局保障機構正常運轉、開展財政管理活動所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十)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指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包括社會保障與就業管理事務、民政管理事務、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補助、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企業改革補助、就業補助、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災害生活救助、紅十字會事務等。如行政機關開支的離退休人員經費和離退休干部管理機構為離退休人員提供管理和服務所發生的工作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是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經費,是指政府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用三項。
2018年收支預算總表---含政府經濟科目_(109001)遂溪縣機關事務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