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縣生豬及其產品調運監管的緊急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縣防制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各有關成員單位:
2020年9月27日至10月10日,我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根據“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非洲豬瘟飛行專項檢查工作方案”,在全縣范圍內的15屠宰場開展專項檢查工作中,發現黃略食品分公司屠宰場保存的非洲豬瘟檢測2份樣品異常,我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采取緊急防控工作措施,并于10月10日抽取2份疑似陽性樣品送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10月16日經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確診了2份疑似陽性樣品為病毒核酸陽性,10月20日經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復核,并確診了2份疑似陽性樣品為病毒核酸陽性,我縣防制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報告書(編號:ZJCADC2020185)后,立即對該公司屠宰場發出為期15天的停產通知書,并開展滅源消毒工作。
這是我縣首次發現非洲豬瘟陽性樣本,該批生豬(非洲豬瘟陽性樣本)由外地調入的,當前外地調入我縣屠宰的生豬存在較大防控風險,造成我縣動物防控形勢復雜嚴峻,為了預防、控制和撲滅動物疫病,促進養殖業發展,保護人體健康,維護我縣公共衛生安全。我縣防制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主要領導批示,要求毫不放松抓好非洲豬瘟防控工作,督促相關地方嚴格落實責任,堅決阻斷疫情傳播和蔓延。
經研究決定,我縣將進一步加強對生豬及其產品(未經加工的豬肉產品,含凍肉。下同)的調運監管。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2020年12月1日起,禁止未經非洲豬瘟檢測合格的外省、外市種豬、仔豬、商品肉豬及其產品調入我縣進行飼養、屠宰、加工、銷售、儲藏及其他用途。
二、我縣啟用4個省際公路檢查站開展生豬調運監管工作,進入我縣的生豬及其產品(未經加工的豬肉產品,含凍肉)必須經過指定通道(縣內4個高速公路口)進入。交通運輸部門督促公路運營單位工作人員在收費出口檢查運載生豬及其產品的車輛是否附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和非洲豬瘟檢測合格報告書,無一證一書的生豬及其產品,要及時通知農業農村部門。當地農業農村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并向收費站提供聯系方式。
三、經指定通道(縣內4個高速公路口)進入后的生豬及其產品(未經加工的豬肉產品,含凍肉),貨主必須到當地農業農村部門動物報檢點,實行落地報檢報備手續方可在當地屠宰和銷售。
四、運輸生豬及其產品(未經加工的豬肉產品,含凍肉)的車輛必須有啟運地動監部門出具的車輛消毒證明。未附有車輛消毒證明運輸的動物及其產品不得在本縣內屠宰或銷售。
五、貨主要健全輸入我縣動物產品的出入庫臺賬,以便追溯。否則按農業農村部規定進行必要的實驗室疫病檢測,檢測結果符合要求。
六、請當地政府、公安、交通、市場監督、農業農村部門切實加強生豬及其產品調運監管,加強各高速收費站點、臨時檢查點值守和上路巡查,人員務必到崗到位,嚴防死守,確保調運監管措施落到實處。非洲豬瘟防控期間,違反本規定調入我縣的生豬及其產品一律按法律法規處理。
各鎮、各部門在生豬調運監管工作中遇到問題的請徑與農業農村局獸醫與屠宰管理股、執法二隊聯系(聯系人:馬耿明,聯系電話:13671474466;陳華利,聯系電話:15219220987;潘日安,聯系電話:13827117393;執法二隊全宏偉,聯系電話:13437877899)。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