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縣城月鎮田頭村 50MW 漁光互補光伏發電場用地控制性詳細規劃》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將《遂溪縣城月鎮田頭村 50MW 漁光互補光伏發電場用地控制性詳細規劃》公示如下:
一、項目名稱
《遂溪縣城月鎮田頭村 50MW 漁光互補光伏發電場用地控制性詳細規劃》
二、項目背景
“十四五”時期,廣東省將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圍繞“三個定位、 兩個率先”目標,堅持創新發展,推動轉型升級,著力構建以創新為主要引領和支撐的經濟體系和發展模式。太陽能發電對解決我國能源匱乏、資源短缺、電力緊缺、減少環境污染,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作為遂溪縣內大型的光伏電站,本項目的建設將有力地推動遂溪縣光伏發電事業的發展,為規模化發展太陽能發電項目提供好的工程經驗和試驗平臺。
三、調整必要性
1.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和能源產業發展方向;
2.優化遂溪縣電源和網絡結構,取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推進湛江市光伏并網發電產業的發展。
四、調整范圍
遂溪縣城月鎮田頭村50MW漁光互補光伏發電場項目升壓站用地位于廣東省廣前糖業發展有限公司前進農業分公司(現狀數據庫權屬為邁坦分場)。規劃范圍面積為0.1643公頃,其中本次規劃調整為廣前公司權屬范圍,涉及面積為0.1643公頃。
五、調整內容:
根據規劃區的功能定位,在尊重現狀建設條件以及相關規劃要求的前提下,對規劃結構和用地布局進行優化,合理配置各項建設用地,營造良好生態環境。 規劃總用地為0.1643公頃。原為農林用地,本次規劃調整為供電用地0.1643公頃。
用地指標方面,在滿足相關規劃和《湛江城市規劃技術管理規定》對容積率的控制要求,考慮近期建設和發展需求,對地塊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建筑高度等進行控制。容積率0.8,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24m,綠地率25%。具體詳見規劃圖則。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城市、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審批辦法》的規定,將本規劃方案進行批后公示,公示時間為30天,歡迎公眾在公示期間用真實姓名(含聯系電話)以書面信函方式對該規劃方案提出意見和建議。
一、公示時間:2021年12月6日至2022年1月6日
二、公示方式:
1、現場公示:遂溪縣自然資源局公示欄、城月鎮人民政府、廣東省廣前糖業發展有限公司前進農業分公司公示欄
2、網站公示:遂溪縣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
(http://tzchery.com/bmxxgk/zrzyj/index.html)
三、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遂溪縣自然資源局
通信地址:廣東省湛江市遂溪縣新風路90號遂溪縣自然資源局
郵 編:524300(請在信封注明:公示項目名稱)
聯系電話:0759-7759081
聯系人:林女士
四、公眾意見反饋:
請用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以書面形式反饋意見。
遂溪縣自然資源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