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公布
兩千余家發電企業將分到碳排放配額
生態環境部日前公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并印發配套的配額分配方案和重點排放單位名單。這意味著自今年元旦起,全國碳市場發電行業第一個履約周期正式啟動,2225家發電企業將分到碳排放配額。
據介紹,管理辦法定位于規范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規定了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市場參與主體的責任、權利和義務,以及全國碳市場運行的關鍵環節和工作要求。以管理辦法為統領,生態環境部還將制定并發布溫室氣體核算報告與核查、碳排放權登記交易結算等方面的規范性文件,共同搭建起全國碳市場的基本制度框架。
碳排放權交易體系中,配額分配備受關注。此次劃定排放配額的企業是年排放量達到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發電企業。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李高表示,對發電行業將通過行業基準法開展配額分配,基于實際產出量,對標行業先進碳排放水平,配額免費分配且與實際產出量“掛鉤”,體現獎勵先進、懲戒落后的原則。
李高說,碳排放權交易作為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一種市場化手段,相對于行政手段具有全社會減排成本較低、能夠為企業減排提供靈活選擇等優勢。2011年以來,北京、天津、上海等地開展了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截至2020年11月,試點碳市場共覆蓋電力、鋼鐵、水泥等20余個行業近3000家重點排放單位,累計配額成交量約為4.3億噸二氧化碳當量,累計成交額近100億元人民幣。
未來,生態環境部將圍繞完成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以發電行業為突破口率先在全國開展交易,在發電行業碳市場穩定運行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市場覆蓋行業范圍,豐富交易品種和交易方式,實現全國碳市場的平穩有效運行和健康持續發展,有效發揮市場機制在實現二氧化碳排放達峰目標與碳中和愿景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