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第26批161件舉報件
9月22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廣東交辦第26批涉及環境領域群眾舉報案件161件(來電64件,來信97件),其中列為重點關注案件15件(東莞、江門各2件,深圳、汕頭、佛山、韶關、梅州、惠州、陽江、湛江、肇慶、潮州、揭陽各1件)。
經分析,按污染類型分(部分交辦件涉及多種類型),從高到低分別是大氣71件(占44.1%),噪聲44件(占27.3%),水37件(占23.0%),其他21件(占13.0%),農業農村19件(占11.8%),固廢19件(占11.8%),生態破壞18件(占11.2%),土壤7件(占4.3%),海洋4件(占2.5%),核與輻射1件(占0.6%)。
按地域和單位分,涉及21個地級以上市;按數量排序分,從高到低分別是廣州35件,湛江18件,佛山、梅州14件,深圳13件,惠州9件,汕頭、揭陽各8件,茂名6件,汕尾、陽江各5件,潮州、云浮各4件,韶關、河源、東莞、肇慶各3件,江門、清遠各2件,珠海、中山各1件。
截至9月22日,中央督察組交辦舉報案件26批共4476件(來電1679件,來信2797件),其中列為重點關注案件共402件;交辦督辦案件1件。
目前,全省已對中央督察組交辦的第1批至第19批共2953件信訪案件進行調查處理(不含陽江市第19批13件信訪案件),其中,已辦結1319件、階段性辦結757件、未辦結877件,責令整改2073家,立案處罰631家,立案偵查15宗,行政拘留9人,刑事拘留38人,約談209人,問責63人。
中央督察組交辦的第19批214件信訪案件中(不含陽江市第19批13件信訪案件),已辦結102件、階段性辦結44件、未辦結68件,責令整改68家,立案處罰17家,約談10人,問責6人。
中央督察組交辦案件轉辦情況統計表
備注:部分交辦件需轉多個地市或省直部門,故轉辦件總數大于交辦件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