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省突發環境事件應對情況
2021年,我省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24起,與2020年持平,未發生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生態環境安全形勢總體平穩。按照事件類型分,19起屬水污染事件,4起屬大氣污染事件,1起屬土壤污染事件;按事件起因分,12起屬安全生產事故引發,10起屬交通事故引發,2起屬其他原因引發。以上事件均得到及時妥善處置,最大程度減少了對群眾生產生活和環境的影響。
說明:2021年,我省未發生重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因此,無預報信息、無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處置進展信息、無公開調查結論、環境影響和損失的評估結果等信息,特此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