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
全市廣大市民朋友們:
根據《湛江市人民政府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東海島大橋——疏港大道——疏港大道(S293省道)與G228國道交叉路口——G228國道——G228與瑞云北路交叉路口(南亞酈都旁)——G228國道——G228國道與調順跨海大橋延長線交叉路口——調順跨海大橋——調順跨海大橋延長線與海東快線叉路口——海東快線——海東快線與南三大橋交叉路口——東海島大橋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閉環區域,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除上述區域之外的下列場所或者地點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國家機關、新聞、教育、科研、出版等單位,金融、通信、郵政、快遞、供水、供電、供氣等企業;車站、碼頭、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賓館、商場、超市、餐館、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公園、綠地、景區、苗圃、濕地等重點防火區;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美術館、影劇院等公共文化場所;醫療機構、教育機構、養老機構、宗教活動場所;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其他重點消防單位安全防護區;加油(氣)站等生產、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輸氣(油)管線、輸(變)電及架空電力、通信線路等設施安全保護區;軍事設施保護區,物資儲存區,飲用水源保護區;高架路、過街天橋、立交橋、隧道、倉庫、停車場;建筑物的走廊、樓梯、屋頂、陽臺、窗口;市、縣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
對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進行處罰。為有效防止大氣污染,進一步改善我市大氣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特向全市廣大市民發出如下倡議:
一、以身作則,從我做起。請廣大市民朋友們從自身做起,拒絕燃放煙花爆竹。特別是廣大黨員干部要帶頭自覺遵守相關規定,在禁燃范圍內不燃放煙花炮竹,不進行露天焚燒垃圾,努力維護安寧、清新的生活環境,過一個“文明、綠色、環保”型春節。
二、規勸他人,倡導新風。對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焚燒垃圾的行為要及時進行勸阻并努力制止,倡導文明、科學、健康的生活方式,爭做文明新風的倡導者和傳播者。
三、及時舉報,配合執法。對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焚燒垃圾的行為進行積極舉報,并主動配合執法部門查處,及時舉報制止違規行為。(燃放煙花爆竹舉報電話:110,露天焚燒舉報電話:12345。)
為了我們身邊每個人的健康與安全,請廣大市民朋友們自覺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共同營造安全文明、低碳環保的良好社會氛圍,為湛江的天更藍、空氣更清新、生活環境更優美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湛江市生態環境局 湛江市公安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