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建立健全
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建立健全
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
粵府辦〔2022〕30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實施方案》已經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發展改革委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0月15日
廣東省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
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意見》,加快建立健全我省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現結合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緊扣推動共同富裕和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以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為核心,以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為關鍵,推進生態產業化和產業生態化,加快完善政府主導、企業和社會各界參與、市場化運作、可持續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協同推進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經濟高質量發展,著力構建綠水青山轉化為金山銀山的政策制度體系,推動形成具有廣東特色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為建設美麗廣東提供重要支撐。
(二)基本原則。
——保護優先,綠色發展。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嚴格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保障自然生態系統得到休養生息,厚植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根基,讓良好生態環境成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有力支撐,形成以綠色為底色的經濟發展方式和經濟結構,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因地制宜,協調發展。加快構建“一核一帶一區”區域發展格局,突出功能定位,充分發揮各地區生態優勢,培育綠色轉型新業態、新模式,促進提供生態產品的地區形成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新動能,以生態振興推進區域協調發展,更好滿足差異化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
——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發揮政府在制度安排、生態補償、績效考核、市場監管和營造社會氛圍等方面的主導作用,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引導企業和社會各界參與,通過生態產品經營開發和生態資源權益交易等方式促進生態產品價值有效轉化,實現生態產品資源配置最優化、效益最大化。
——鼓勵創新,開展試點。鼓勵政策制度創新,允許試錯、包容失敗,保護改革的積極性。積極開展試點示范,及時總結推廣典型案例和經驗做法,以點帶面形成示范效應,著力構建特色鮮明、各具亮點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模式。
(三)主要目標。到2025年,初步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制度框架,初步形成科學可操作的生態產品價值核算體系及核算結果應用機制,逐步完善生態保護補償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政策制度,初步形成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考核機制,生態產品“難度量、難抵押、難交易、難變現”等問題得到有效解決,保護生態環境的利益導向機制更加健全,生態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的能力顯著增強,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模式。到2035年,全面建立系統完善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生態文明建設邁上新臺階,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廣泛形成,美麗廣東基本建成。
二、建立自然資源調查監測機制,摸清生態產品底數
(四)全面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等成果,對全省重點區域的自然資源開展統一確權登記。適時啟動非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推動實現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全覆蓋。探索三維自然資源確權登記。逐步建立全省自然資源地籍調查和確權登記數據庫,實現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成果信息化管理和數據共享服務。深化經營性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率先明確占用、使用、收益、處分等權責歸屬,適度擴大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擔保、入股等權能。
(五)開展生態產品信息普查。加快建立自然資源統一調查評價監測制度,利用網絡化監測手段,提供全要素、全時空、多尺度、多維度數據支撐。開展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清查,構建全省上下聯通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信息系統。集成現有的森林、濕地及水等資源調查數據成果,開展生態產品調查,摸清各類生態產品數量分布、質量等級、功能特點、權益歸屬、保護和開發利用等底數,形成生態產品清單。探索建立生態產品動態監測制度。依托智慧自然資源建設整合生態產品信息,推進自然資源領域生態產品信息開放共享。
三、建立生態產品價值評價機制,科學量化生態產品價值
(六)推動開展生態產品價值核算。探索構建生態產品價值評價體系,執行國家生態產品總值核算規范,推進行政區域單元生態產品價值核算標準化,支持各地開展生態產品價值核算。探索建立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統計報表制度。按照國家部署,探索將生態產品價值核算基礎數據納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鼓勵市縣結合地方資源稟賦,對自然保護地中的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等特定地域單元開展生態產品價值核算。建立反映生態產品保護和開發成本的價值核算方法,研究建立體現市場供需和資源稀缺程度的生態產品價格形成機制。
(七)推動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結果應用。逐步推進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結果在政府決策、考核評價、規劃編制、項目建設中的應用。推動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結果在財政轉移支付、生態保護補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生態資源權益交易、經營開發融資等方面的應用。探索將自然資源資產開發利用水平和生態保護要求作為選擇使用權人的重要因素并納入出讓合同,確保生態產品保值增值。逐步建立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結果發布制度。
四、健全生態產品經營開發機制,拓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
(八)發展優質綠色生態農林業。推動傳統農業轉型升級,培育原生態種養模式,積極推進投入品減量化、生產清潔化、廢棄物資源化、產業模式生態化。加大農業龍頭企業培育力度,實施農產品精深加工共性關鍵技術攻關行動,進一步延伸農業產業鏈。完善全程農資農技服務網絡,開展統耕統收、統防統治、統銷統結等全程服務。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形成權屬明晰、權能豐富、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現代林權制度。推行“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基地+農戶”運作模式,培育新型林業經營主體。加強嶺南特色林藥、林果、林菌、茶葉、油茶、竹類、花卉、苗木、珍貴樹種等產業建設,大力培育非木質林產業,打造林業產業集群。到2025年,創建國家林業產業示范園區5個以上,培育發展林草中藥材、油茶、竹類等廣東特色林業產業發展基地30個以上。
(九)發展生態文化旅游。依托特色精品村、歷史文化名村、漁港漁村以及鄉村振興示范帶、鄉村休閑旅游精品線路等,構建鄉村特色農產品和手工藝品全產業鏈,打造農耕、紅色、客家、海上絲綢之路等特色文化體驗方式,促進農文旅融合發展。積極推進“碧道+”發展,充分挖掘水文化特色,鼓勵各地策劃不同主題內容的碧道旅游線路。依托濱海旅游公路,有機串聯濱海旅游景區,加快“海洋-海島-海岸”旅游立體開發。發展“森林+”康養、旅游等新業態,加快相關基礎設施建設,打造森林康養基地、森林旅游精品線路、新興品牌地和南粵森林人家,深入推進自然教育基地認定與建設工作。加快推進南嶺國家公園建設。到2025年,建成國家級、省級森林康養基地100個以上,建設100個省自然教育基地。
(十)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大力發展低碳、零碳、負碳產業,做優做強互聯網、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信息安全、電子信息等數字新產業。依托潔凈水源、清潔空氣、適宜氣候等生態優勢和產業基礎,高質量發展中醫藥產業,鼓勵優勢中醫藥企業在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布局建設道地藥材、嶺南特色中藥材原料產業基地。加強珍稀瀕危嶺南中藥材種質資源保護,建立重點南藥資源庫。依托萬綠湖、鼎湖山、羅浮山等優質水源地重點發展飲用水、飲料等水飲料產業,開發高附加值涉水產品。推行企業循環式生產、產業循環式組合、園區循環式改造,積極創建國家綠色產業示范基地。
(十一)提升生態產品價值。推進農業品種培優、品質提升、品牌打造和標準化生產,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地理標志農產品,推動農業生產和農產品兩個“三品一標”協同發展。支持實施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開展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工程,推進國家和省級生態農場評價。發掘民俗風情、歷史傳說和民間戲劇等文化價值,以鄉村文化與生態植入賦值,實現旅游生態產品增值。探索建立生態產品質量追溯機制,健全生態產品交易流通全過程監督體系,推進區塊鏈等新技術應用,實現生態產品信息可查詢、質量可追溯、責任可追查。
(十二)打造生態產品品牌。支持和鼓勵各地打造特色鮮明的生態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將各類生態產品納入品牌范圍,加強“粵美鄉村”“田園連樟”“善美韶農”“萬里碧道”等一批品牌的培育和保護,提升生態產品溢價。圍繞“大而優”大宗農產品和“精而美”特色農產品,構建“粵字號”農業品牌體系,完善“粵字號”農業品牌目錄制度,發布品牌消費索引,開展“粵字號”系列品牌農產品推介活動。打造綠色健康的“米袋子”“菜籃子”“油瓶子”“果盤子”“水缸子”“茶罐子”品牌,創響一批“珍稀牌”“工藝牌”“文化牌”的鄉土品牌。推動區域公用品牌、企業品牌和產品品牌協同發展。到2025年,力爭培育形成10個以上品牌價值超百億元的“粵字號”標桿區域品牌。
五、完善生態產品市場交易機制,實現生態產品供需精準對接
(十三)建立培育生態產品交易市場。探索開展綠化增量責任指標、清水增量責任指標等指標交易。深入推進陸地和海洋碳匯、海岸線占補等產權指標交易。按照國家部署,開展森林覆蓋率等資源權益指標交易,制定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配套政策,審慎穩妥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健全碳排放權交易機制,深化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全面推廣碳普惠制試點,推動林業碳普惠向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傾斜。健全排污權交易制度,鼓勵各地積極開展排污權交易。按照國家部署,探索開展用能權交易試點。積極開展水權交易,創新完善水權交易機制,拓展優質水資源價值轉化通道。
(十四)推動生態產品交易平臺建設。以“分散化輸入、整體化輸出”模式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資源和工業遺址、廢棄礦山、古舊村落等存量資源的權益集中流轉經營,實現資源的產權明晰與收儲、轉化提升、市場化交易和可持續運營等功能,推動各地創新搭建生態產品交易平臺。拓寬生態產品交易渠道和方式,組織開展生態產品線上云交易、云招商,鼓勵參與各類生態產品推介博覽會,推進生態產品供給方與需求方、資源方與投資方高效對接。
六、完善生態產品保護補償機制,提升生態環境保護水平
(十五)完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落實生態保護區財政補償轉移支付制度,鼓勵設立市場化產業發展基金。探索通過發行企業生態債券和社會捐助等方式,拓寬生態保護補償資金渠道。支持在提供生態產品的地區設立符合實際需要的生態公益崗位。鼓勵生態產品供給地和受益地按照自愿協商原則,綜合考慮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結果、生態產品實物量及質量等因素,研究開展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完善異地發展機制和專項政策,創新發展生態“飛地經濟”,健全利益分配和風險分擔機制。探索突破行政區劃限制,建立上下游之間共商共建共享機制,推進流域內協同一體化發展。在東江流域省內生態保護補償試點的基礎上,建立北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財政激勵機制。逐步提高公益林效益補償標準。
(十六)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聚焦生態環境修復和保護,推進生態環境損害成本內部化,進一步明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范圍、責任主體、索賠主體、損害賠償解決途徑,完善相應的鑒定評估管理和技術體系、資金保障和運行機制,落實生態環境損害的修復和賠償制度。加強生態環境修復與損害賠償的執行和監督,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機制,提高破壞生態環境違法成本。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評估,健全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方法和實施機制。完善污水、垃圾處理收費機制,合理制定和調整收費標準。
七、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保障機制,強化價值實現激勵約束
(十七)建立生態產品價值考核機制。探索將生態產品總值指標納入黨委和政府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推動落實在以提供生態產品為主的重點生態功能區取消經濟發展類指標考核,重點考核生態產品供給能力、環境質量提升、生態保護成效等方面指標;適時對其他主體功能區實行經濟發展和生態產品價值“雙考核”。推動將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結果作為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參考。對任期內造成生態產品總值嚴重下降的,依規依紀依法追究有關黨政領導干部責任。
(十八)發揮生態環境保護利益導向作用。依據生態環境保護、碳減排等貢獻程度,探索構建覆蓋組織和個人的生態積分、碳積分等制度,并根據積分情況提供生態產品優惠服務和金融服務,逐步建立多層次、多形式的全民參與機制。支持各地建立多元化資金投入機制,鼓勵社會組織建立生態公益基金,合力推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落實國家資源稅改革政策。探索實施“生態修復+資源利用+產業融合”的綜合生態修復利用模式,對開展荒山荒地、黑臭水體、殘次林地及森林碳匯提升等綜合整治的社會主體,在保障生態效益和依法依規前提下,允許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發展生態農業、生態旅游獲取收益,提升保護修復生態環境的積極性。
(十九)深化綠色金融創新。加快實施“金融+生態”工程,鼓勵金融機構開展碳排放權、碳匯收益權、公益林補償收益權等生態資產權益抵質押融資業務。探索“古屋貸”等金融產品創新。鼓勵銀行機構加大對生態產品經營開發主體中長期貸款支持力度。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生態產品經營開發主體提供融資擔保服務。探索生態產品資產證券化路徑和模式。發揮省屬國有企業帶頭作用,整合廣東省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基金、社會資本、金融資金等資源,積極參與美麗圩鎮、鄉村振興示范帶以及城鄉融合發展試點建設項目。在不形成政府隱性債前提下,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鄉村風貌提升項目的金融支持。推動農村普惠金融與農村電商、鄉村康養、鄉村民宿、創意農業等新產業新業態聯動創新發展。
八、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推進機制,確保工作推進扎實有效
(二十)強化組織領導。按照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總體要求,建立健全統籌協調機制,加大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工作推進力度。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參與,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實。各市縣要結合實際,開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實踐探索。省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評估,及時解決實施中遇到的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二十一)開展試點示范。聚焦生態產品價值核算、供需精準對接、可持續經營開發、保護補償、評估考核等方面,分區域、分領域、分批次開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試點示范,著力打造一批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示范基地。及時總結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建設的創新做法、實踐經驗和突出成效,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建立上下聯動工作機制,加強日常指導和督促,協調解決試點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優先安排各類資金補助支持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相關試點示范建設。
(二十二)推動督促落實。將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工作推進情況作為評價黨政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干部的重要參考。探索推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相關法規、制度、政策建設,為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探索提供堅強法治保障。加強生態產品價值實現領域的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強化對生態產品價值實現領域人才培養,培育跨領域跨學科的高端智庫。
(二十三)加強宣傳引導。加大對典型經驗做法和創新成果的宣傳力度,讓廣大群眾成為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參與者、推廣者和受益者。充分發揮各類媒體的宣傳主陣地作用,宣傳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典型案例、優秀品牌等,為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提供良好的輿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