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日報》遇到價格違法行為如何維權?
查處價格違法行為是市場監管部門的重要職責,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我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從重從快査處涉嫌違法行為,不僅維護了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也為疫情期間的社會穩定和做好防控工作作出了積極貢獻。
當前,查處價格違法案件的主要依據是《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有關條款解釋的通知》等法律法規。那么,消費者在日常生活中,如遇到因價格造成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如何有效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呢?
消費者維護自身價格權益途徑
1. 與經營者協商解決。消費者在與商家發生爭議的時候,要積極與商家進行溝通,解決問題,把所購買的商品或服務進行退換、維修或作適當補償,從而平息爭議。
2. 向消委會投訴,請求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調解,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消費者在投訴前,應注意以下幾點:一是在投訴前最好先同經營者交涉,與經營者協商失敗后再向消委會投訴;二是可以采取電話、信函、面談、互聯網形式進行投訴。
3. 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原則上仲裁的費用是由敗訴方支付,但當事人部分勝訴的情況下,則由仲裁機構根據雙方責任大小確定承擔的費用。
4.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于案件的性質不同,訴訟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消費者權益爭議屬民事訴訟。消費者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可以直接到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如果消費者與商家間有仲裁協議,則須首先申請仲裁,不服裁決結果再提起訴訟。
5. 提出調整價格的建議。根據《價格法》第25條規定:“消費者、經營者可以對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提出調整建議。”定價部門聽取消費者對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提出調整的建議,是得到人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的有效措施。
6. 監督價格行為和價格活動。《價格法》第37條規定:“消費者組織、職工價格監督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組織以及消費者,有權對價格行為進行社會監督。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充分發揮群眾的價格監督作用。”這些組織和消費者可以對經營者(即從事生產、經營商品或者提供有償服務的法人、其他組織和個人)的價格行為提出意見、建議或者檢舉、控告;對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價格行為提出建議,并對其違法失職行為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所謂申訴,即市民對有關的問題向國家機關申述意見,請求處理的行為。
7. 舉報價格違法行為。根據《價格法》第38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對價格違法行為進行舉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價格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可以采用書信、撥打“12315、12345”舉報電話、來訪、網上投訴等多種形式,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價格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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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在進行價格舉報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以便有效地維護合法的價格權益。
1. 提醒廣大消費者保留好購物小票、在線支付流水號、照片、視頻等相關證據,以證明經營者的價格違法行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2. 按照《價格違法行為舉報規定》第7條規定:價格違法行為舉報由價格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價格主管部門受理。為了及時處理價格權益受到侵害的問題,請廣大市民向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
3. 舉報時應留下姓名、電話號碼、地址等聯系方式,以便主管部門查處后能及時回復有關情況,主管部門將依法為舉報者保守秘密。
消費者投訴舉報時應注意以下情形之一的,價格主管部門不予受理;
(一)舉報事項不屬于價格主管部門職權范圍的;
(二)沒有明確的被舉報人的姓名(名稱)、地址的;
(三)沒有提供被舉報的價格違法行為具體事實的;
(四)對同一個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其他機關已經受理的;
(五)對被舉報的價格違法行為已經作出處理決定,重復舉報,但沒有提供新的事實的。
文/特約通訊員陳燕玲 通訊員林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