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省物價局關于公布現行省定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的通知
轉發省物價局關于公布現行省定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的通知
湛價〔2014〕3號
轉發省物價局關于公布現行
省定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的通知
各縣(市、區)物價局,徐聞縣發展改革和物價局,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物價局:
現將廣東省物價局《關于公布現行省定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的通知》(粵價〔2013〕306號)轉發給你們。請依據國家目錄和省目錄對本地區、本單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認真進行清理核對,對已取消或調整的收費項目、標準要及時更換或注銷《收費許可證》,并督促收費單位做好收費公示。
以上請遵照執行。
附:粵價〔2013〕306號
湛江市物價局
2014年1月3日
(聯系人:梁曉霞,聯系電話:0759-3129910)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省物價局,市物價局價格檢查分局,市收費年審辦。
湛江市物價局辦公室 2014年1月3日印發
附:粵價〔2013〕306號
廣東省省定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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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3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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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部門 |
序號 |
收 費 項 目 |
收 費 依 據 文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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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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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犬類禁養區管理費 |
省政府辦公廳粵府辦[1992]6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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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邊境特別管理區通行證費 |
省物價局粵價函[1995]41號、粵價函[2001]4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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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居住證工本費 |
省物價局、財政廳粵價函[2007]475號、粵價函[2010]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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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非機動車牌證費 |
省物價局粵價[1998]330號、粵價函[2009]1057號、粵價〔2013〕22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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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次性臨時來往粵港小汽車入出境辦證 |
省物價局、財政廳粵價函[2011]94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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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價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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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行政事業性收費年審費 |
省政府辦公廳粵辦函[1992]274號、粵辦函[1992]569號 |
文化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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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文物鑒定費 |
省物價局粵價費(1)函[1993]98號 |
安監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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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試費 |
省物價局粵價函[2002]137號 |
交通部門 |
▲ |
9 |
IC卡道路運輸電子證件工本費 |
省物價局 省財政廳粵價函[2009]84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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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船舶過閘費 |
省物價局粵價費(1)函[1993]7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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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
占用利用公路路產補(賠)償費 |
省物價局、財政廳粵價函[2004]50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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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資格考試費 |
省物價局、財政廳粵價函 [2007] 54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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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門 |
▲ |
13 |
勞動合同文本費 |
省物價局粵價函[1996]379號 |
▲ |
14 |
使用流動人員調配費 |
省物價局粵價函[2000]96號、粵價[2002]394號、省物價局、財政廳粵價[2004]33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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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社會保障(IC)卡工本費 |
省物價局、財政廳粵價函[2003]16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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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費 |
省物價局粵價函[2001]23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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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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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 |
省物價局、財政廳粵價函[2006]62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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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招考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考試費 |
省物價局粵價函[1997]298號、粵價〔2013〕223號、粵價函[2013]148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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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 |
省物價局粵價函[2001]23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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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勞動能力鑒定費 |
省物價局、財政廳粵價函[2010]99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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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監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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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費 |
省物價局、財政廳粵價函[2003]39號 |
鐵路部門 |
▲ |
22 |
鐵路護路聯防費 |
省物價局粵價函[2001]139號 |
住建部門 |
▲ |
23 |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
省物價局、財政廳粵價[2003]160號 |
▲ |
24 |
村鎮基礎設施配套費(僅對鄉鎮規劃區收取) |
省政府辦公廳粵府辦[1998]14號、省物價局粵價[2001]32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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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5 |
綠化補償費 |
省物價局粵價[2000]33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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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6 |
恢復綠化補償費 |
省物價局粵價[2000]33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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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一、二級注冊建造師執業印章工本費 |
省物價局 省財政廳粵價函[2008]24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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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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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費 |
省物價局粵價函[2000]220號 |
衛生部門 |
▲ |
29 |
職業病診斷及鑒定費 |
省物價局、財政廳粵價函[2003]4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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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預防接種信息IC卡工本費 |
省物價局、財政廳粵價函[2004]6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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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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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專利糾紛案件處理費 |
省物價局粵價函[2002]24號 |
水利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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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船舶、排筏過閘費 |
省政府粵府[1993]10號,省物價局粵價函[1999]61號,省物價局、財政廳粵價函[2005]526號、粵價函[2008]378號、粵價函[2012]623號 |
水利部門 |
▲ |
33 |
堤圍防護費(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對農民耕種的農田暫緩征收) |
省政府粵府[1993]10號,省政府辦公廳粵府辦[1993]65號,省物價局粵價[1995]386號,省物價局、財政廳、水利廳粵價[2001]69號、粵價[2002]99號 |
▲ |
34 |
水土保持補償費 |
省水利廳、物價局、財政廳粵水農字[1996]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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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5 |
河道管理范圍占用費 |
省物價局粵價函[2000]16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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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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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招生錄取費 |
省物價局粵價[1996]62號、省高教廳、物價局粵高教招[1996]5號、省物價局、財政廳粵價函[2004]31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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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考試費 |
省物價局粵價函[1998]327號、粵價[1996]62號、粵價函[2000]277號、粵價函[2001]213號、粵價函[2000]122號、粵價[2001]249號、粵價函[2003]12號、省物價局、財政廳粵價函[2003]63號、粵價函[2004]402號、粵價函[2004]460號、粵價函[2005]451號、粵價函[2007]470號、粵價函[2009]279號、粵價函[2013]1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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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打“▲”的為涉及企業負擔的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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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3年5月1日起取消門(樓)牌費、海安碼頭交通管理費、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賠(補)償費聯防費;2013年10月1日起取消戶口準遷證費、個體船艇流動人員戶口簿和船舶戶牌費、農村承包合同鑒證費、行政執法證費、專業技術職務聘書費、病殘兒醫學鑒定費、自學考試審定費、自學考試準考證費、畢業生報到證費、珠澳跨境工業區珠海園區員工通行證工本費;2013年11月1日起取消治安聯防費、技工學校招生錄取費,停征商品房預售款監督管理服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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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IC卡道路運輸電子證件工本費、勞動合同文本費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向小微型企業免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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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省級產業轉移園企業減免以下收費:勞動合同文本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村鎮基礎設施配套費、專利糾紛案件處理費至2014年6月1日免收;2013年1月1日起,IC卡道路運輸電子證件工本費、船舶、排筏過閘費、占用利用公路路產補(賠)償費(僅對在公路開設或改造路口的)免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