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救助對象和因病致貧人員如何申請醫療救助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成立以來,將醫療保障精準扶貧作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連續出臺相關政策,全面推進醫療保障扶貧工作,立足現行制度,打好多重保障組合拳,著力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
醫保扶貧系列政策中的醫療救助工作是醫療保障部門的新業務、新職能,在具體經辦的環節上需要進行梳理和重構,特別是對于低收入救助對象(包括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的認定和支出型貧困醫療救助對象(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等困難群體的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涉及多個部門,亟需明確職責分工,優化辦理流程。近期,省醫療保障局、民政廳、殘聯聯合印發了《關于做好部分救助對象醫療救助工作銜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相關問題進行了明確。
《通知》明確了低收入救助對象的認定由多個部門共同負責,其中民政部門負責確認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信息,殘聯負責提供重度殘疾人信息,醫療保障部門根據民政部門提供的低收入家庭信息,參考年度醫療費用支出情況,確定其中的重病患者信息。
《通知》還對支出型貧困醫療救助對象和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的醫療救助申請和審批流程進行了明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受理本轄區上述人員的醫療救助申請,根據醫療救助申請家庭的授權,通過省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系統查詢其家庭財產狀況并出具核對報告,符合條件的,按照相關規定完成入戶調查、組織公示,將核查結果報送縣級醫療保障部門(醫保經辦機構)。醫療保障部門(醫保經辦機構)根據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核查結果,對上述人員的醫療救助申請進行審批,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救助。
據統計,2019年前三季度,全省共支出醫療救助資金20.52億元,其中5.65億元用于資助困難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資助參保人數256萬人,14.87億元用于門診和住院救助,救助困難群眾203萬人次。
接下來,省醫保局將指導各地市統一全市的醫療救助和“二次救助”的比例、救助標準以及醫療救助年度封頂線,加快推進醫療救助市級統籌工作,加大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