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遂溪縣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年度監督抽檢計劃
為繼續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以下簡稱“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監管力度,確保食品安全風險有效管控,結合《遂溪縣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提質行動方案(2020-2023年)》工作部署,縣局組織開展遂溪縣2023年食品小作坊專項監督抽檢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抽檢對象
對全縣持證的食品小作坊開展專項覆蓋抽檢,實現食品小作坊抽檢覆蓋率100%。在本年度有有新增登記的小作坊,應及時將名單提供給承檢機構,一并實施監督抽查。對因停產等原因未實施監督抽檢的小作坊,應及時追加抽檢,確保抽樣覆蓋率。
二、抽檢批次及品種
按持證食品種類抽檢,每家小作坊每個食品大類抽檢不少于1批次,抽檢批次以實際生產情況為準,重點抽取社會關注度高、風險程度高、日常消費量大的品種,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等,針對既往抽檢不合格的小作坊開展跟蹤抽檢。
三、抽檢時間
本專項為全年任務,要全年均衡完成,可根據本地食品產業現狀,調整每月的抽檢量。季節性生產銷售的食品或存在季節性質量安全風險的食品在相應季節應增加抽檢量,節令性食品抽檢應在節前一個半月開展抽檢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各有關股室、執法大隊、市場監管所要與承檢機構之間要加強溝通協調,相互配合、各負其責,確保抽樣檢驗工作保質保量完成。
(二)建立工作機制,隨檢隨報。承檢機構要建立抽檢工作和報送工作機制,發現不合格或問題食品要做到隨檢隨報。
(三)加強核查處置。各執法大隊領取或收到不合格(問題)報告后,應當及時送達并啟動核查處置工作。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要嚴格執法,依法處理。核查處置過程中發現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移交;對多次不合格受到查處仍整改不到位的企業,要依法從嚴從重查處,依法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小作坊登記證。
(四)加強監督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承檢機構根據有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規定要求開展食品安全抽樣和檢驗工作,并加強對抽樣人員、檢驗人員的監督管理。抽樣情況、檢驗數據要注意保密及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