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一窗受理”工作規程(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要求,切實優化我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2019〕49號)《廣東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供水供電燃氣排水通信有線廣播電視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報裝接入服務意見的通知》(粵建改辦〔2019〕29號)《湛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湛江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湛府〔2019〕50號)《遂溪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遂溪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遂府〔2019〕19號)以及省、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一窗受理”工作規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規程。
一、建立“一窗受理”服務機制
(一)窗口整合設置
優化整合我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市政公用單位分散設立的服務窗口,在縣政務服務大廳整合設置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工改綜合服務窗口(簡稱“工改綜合服務窗口”),采取“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實現“一窗受理、集成服務”。
(二)窗口服務職責
1.根據各政務服務實施單位和市政公用單位的授權,承擔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各階段涉及的審批服務事項和供水、燃氣、供電、排水、通信、有線廣播電視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報裝接入業務的統一收件、流轉和審批結果文書、證照統一出件等工作。
2.負責與各政務服務實施單位和市政公用單位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各階段的聯絡、協調、跟蹤等工作。
3.為申請人提供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各階段和供水、燃氣、供電、排水、通信、有線廣播電視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報裝接入業務的幫辦、咨詢、指導、協調、跟蹤回訪等服務。
4.協助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辦室、縣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人大監察等部門監督、檢查各政務服務實施單位、市政公用單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各階段的審批情況。
二、完善“一窗受理”工作流程
(一)前臺綜合受理
1.申請人可通過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網上申請辦理業務 ,或前往工改綜合服務窗口現場辦理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各階段和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報裝接入業務。
2.工改綜合服務窗口根據各政務服務實施單位和市政公用單位提供的辦事指南相關要求,對同一個審批階段涉及多部門、多個審批(服務)事項的,除圖紙和特定材料外,統一收取一套申請材料。實行合并辦理、同步辦理、并聯辦理的審批(服務)事項,引導申請人填寫“一張表單”,一次性提交相關申請材料,一并提出申請。
3.工改綜合服務窗口按照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辦事指南相關要求,對申請人提交申報材料的完整性進行初步審查。符合收件要求或經業務部門確認材料無誤的,當場予以接收,向申請人出具《收件通知書》。對申請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書面作出不予受理決定,并告知不予受理的具體理由。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改綜合服務窗口應當場出具材料補齊補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4.對實施告知承諾制的審批(服務)事項,申請人要求實施告知承諾制的,應指引申請人按要求填寫有關承諾文書;對不符合告知承諾制審批條件的,要當場告知。
5.實行“容缺受理”制度,對非即辦類審批(服務)事項,在基本條件、關鍵材料具備,允許在非關鍵性材料缺少情況下先行受理并進入審核程序,但申請人需承諾在規定時間內(原則上不得超過部門承諾辦理時間)補交,待材料補齊補正后及時出具辦理結果。
6.工改綜合服務窗口根據各政務服務實施單位和市政公用單位的材料交接要求,及時將紙質申請材料流轉相應的審批服務單位,并做好材料交接簽收手續、跟蹤督辦等工作。
(二)后臺分類審批
1.各審批階段申請材料一般以電子文檔的形式通過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分發、流轉給各政務服務實施單位和市政公用單位,做到全程留痕、實時可查。
2.工改綜合服務窗口將收取的紙質申請材料掃描上傳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申請人已上傳的除外)。各政務服務實施單位和市政公用單位需依據紙質材料進行審評的,應自行到工改綜合服務窗口取閱或復印紙質材料。
3.各政務服務實施單位和市政公用單位應按承諾的時限要求完成審核、審批、制證等工作。對同一階段辦理的事項實行并聯審批,對需征求相關單位意見的,通過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實現內部審核與征求意見同步辦理。
(三)綜合窗口出件
1.各政務服務實施單位和市政公用單位的審批結果文書應在規定時限內統一匯總送至工改綜合服務窗口出件,并做好審批結果文書交接等工作。
2.工改綜合服務窗口采取電話、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申請人可通過出證窗口、郵政快遞、豐巢智能柜等方式領取審批結果,并指引申請人填寫有關信息。
3.申請人選擇窗口方式領取審批結果的,打印送達單,由申請人簽名后發放證照或批復文件。申請人選擇通過郵政快遞方式領取審批結果的,應及時交寄,并以短信等方式告知。申請人選擇通過豐巢智能柜方式領取審批結果的,需攜帶身份證件現場領取。
4.審批(服務)事項辦結后,工改綜合服務窗口應及時將審批結果信息提交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
三、健全“一窗”綜合服務保障措施
(一)實行承諾咨詢輔導服務制度。各政務服務實施單位和市政公用單位應將審批服務的內容、程序、時限以及服務標準等事項向社會作出公開承諾,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工改綜合服務窗口要提供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咨詢、指導、協調等服務,幫助申請人了解審批要求,提高審批通過率。
(二)實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工改綜合服務窗口應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認真預審查。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能當場告知的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齊補正的內容;對不能當場告知補齊補正內容的,各政務服務實施單位和市政公用單位應在2個工作日內將《一次性補正材料告知書》報送工改綜合服務窗口,由工改綜合服務窗口統一書面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一次性告知的內容應包含以下的內容:審批(服務)事項的法律政策依據、辦理條件和要求;全部申請材料要求,需補齊補正的申請材料及時限要求;辦理程序(流程)和審批承諾時限;收費依據和收費標準。
(三)實行首問負責制度。申請人在工改綜合服務窗口咨詢、申請辦理審批(服務)事項時,首先接待的工作人員為首問責任人。首問責任人應當遵循熱情有禮、服務規范、及時高效的原則,提供解答、引導、接辦等服務。對咨詢、申請辦理事項屬于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內的,首問責任人應當場向申請人提供相關信息資料并作清晰解答,按有關規定立即辦理;不屬于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的,首問責任人應主動告知,及時引導申請人到具體承辦窗口辦理,并盡可能提供指導和幫助。
(四)探索推廣首席服務官制度。各政務服務實施單位和市政公用單位應明確本單位的首席服務官,“一對一”跟蹤協調解決項目報建過程中出現的困難,為項目審批提供全程指引服務。
(五)提供投資審批“綠色通道”。根據《遂溪縣投資審批綠色通道服務站制度》文件精神,各政務服務實施單位、市政公用單位和投資審批綠色通道服務站要為進入我縣綠色通道的投資企業項目在提供全程幫辦、前期指導、容缺受理、并聯審批、特事特辦、跟蹤回訪等政務服務。
(六)推行預約、延時服務制度。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和工改綜合服務窗口應合理調配審批服務資源,提供預約服務,方便群眾和企業辦事。對申請人因故無法在辦公時間到現場辦理但又急需申辦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事項的,工改綜合服務窗口要提供非工作時間的預約、延時服務。申請預約服務方式包括電話、郵件、網上、現場預約。工改綜合服務窗口工作人員不得向申請人收取預約、延時服務費用和其他形式的酬勞。
四、工作保障
(一)落實人員配備。各政務服務實施單位和市政公用單位應至少安排1名以上業務骨干進駐工改綜合服務窗口后臺。派駐工改綜合服務窗口后臺的工作人員應熟悉本單位的各項審批業務,服務意識和責任心強,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工作紀律和職業道德規范,按標準化辦事程序和流程提供服務。
(二)公開服務標準。各政務服務實施單位和市政公用單位要通過印制服務手冊、廣東政務服務網等方式,主動公布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事項清單、審批流程圖和辦事指南,明確審批(服務)事項的適用范圍、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承諾時限等內容,做好審批(服務)事項辦事指南信息要素的編制、更新工作,確保信息的準確性、時效性和規范性。
(三)做好業務對接。各政務服務實施單位、市政公用單位要定期對工改綜合服務窗口開展法律、法規、政策、業務培訓和工作指導。并建立完善本單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及管理制度,促使工改綜合服務窗口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線上線下融合,實現實體窗口與虛擬窗口服務無縫銜接。工改綜合服務窗口根據授予權限為申請人提供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各階段涉及的審批服務事項和供水、燃氣、供電、排水、通信、有線廣播電視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報裝接入業務收件和出件服務。
(四)加強協調監督。政務服務管理單位負責統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階段的銜接,加強全流程審批協調工作,審批過程中出現重大問題或需要單位相互之間商議的,應及時召開會議研究解決。各政務服務實施單位、市政公用單位應將工程建設項目所有審批(服務)事項的納入工改綜合服務窗口辦理,不得通過單位內部直接受理或辦理,杜絕“體外循環”。
(五)建立評價機制。政務服務管理單位要通過設置意見箱、“服務評價機”、公開投訴電話等方式,暢通監督渠道;通過發放征求意見卡(調查問卷)、當面詢問、電話跟蹤、主動回訪、現場調研等方式,廣泛征求服務對象的意見建議,并對反映的問題及時協調處理和反饋,相關結果作為進駐單位以及工改綜合服務窗口工作人員考核(評比)的重要依據。
本規程自印發之起日施行。
遂溪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遂溪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