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臺15項舉措為企業松綁減負
日前,《湛江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松綁減負激發企業活力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印發,部署深化我市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松綁減負,激發企業活力。
《實施方案》自4月21日起實施,共有4方面15項內容,主要體現四個亮點。
一是企業開辦更高效。近年來,湛江市不斷優化提升企業開辦便利度,企業開辦時間已壓減至1天,比國家要求時間縮短75%。此次《實施方案》銜接了《湛江市“營商環境整治提升年”活動方案》中的“企業開辦時間壓縮至0.5個工作日內”部署,提出更高要求,持續增強企業實際獲得感。同時,在依托廣東省政務服務網實現“企業開辦一網通辦”的基礎上,推行企業開辦“一窗通辦”“一窗通取”服務,實行一窗受理,后臺集成辦理,一次性發放營業執照、印章、發票和稅控設備,實現開辦企業全程“最多跑一次”。
二是群眾辦事更便捷。實行住所(經營場所)信息自主承諾申報制,無需提交房屋產權證明、租賃合同、居(村)委會證明等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材料。進一步提升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系統核名智能化水平,申請人可以充分享受起名權,有效緩解企業“起名難”問題。推進市場監管、稅務、社保、公安等部門信息共享,一般企業注銷“一事一網一窗”辦理。
三是質量安全更保障。推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健全嚴格的質量安全監管措施,確保出廠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完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引進認證檢測一站式服務機構,為企業申請認證檢測提供便利條件。加快培育企業標準“領跑者”,支持和鼓勵標準化技術機構、檢測機構參與企業標準“領跑者”和對標達標提升專項行動。
四是事后監管更有力。松綁減負不代表放松監管。《實施方案》結合國家、省最新要求和湛江市實際,提出一系列創新舉措,積極推進以抽查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堅持指導規范與執法監管并重,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維護經營主體和行業協會合法權益,營造公平、公正的營商環境,健全“雙隨機、一公開”“網絡市場監管”工作機制,加強部門協作,增強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