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擊!湛江市醫療保障局查處3起涉及“三假”典型案件
2021年5月1日,我國醫保領域首部行政法規《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為醫保基金監督管理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具體的法律措施。醫保基金是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湛江市醫療保障局自成立以來,高度重視醫保基金的使用監督管理工作,始終將重拳打擊欺詐騙保行為作為醫保基金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對欺詐騙保行為“零容忍”,一經發現,堅決查處、絕不姑息。
今年以來,湛江市醫療保障部門嚴格貫徹落實《條例》,繼續加大醫保基金監管力度,深度凈化醫保基金運行環境,會同公安、衛健等部門深入開展打擊醫保監管領域“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據”等“三假”惡性欺詐騙保行為,重拳出擊,持續鞏固基金監管高壓態勢。在2021年全市打擊“三假”專項檢查中,發現遂溪城南醫院、遂溪漢平中醫醫院、吳川市博鋪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3家定點醫院涉嫌存在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的行為,湛江市醫療保障局遂組織執法力量對上述3家醫院進行了立案查處。
執法人員通過現場調取相關醫療機構診療數據、查閱病案、詢問相關醫務人員、核查藥品醫用耗材進銷存數據及收費清單、實地走訪就醫患者等方式,查實上述3家醫院存在假病情、假病歷、變造偽造醫療文書、掛床住院、過度治療、超標準收費等違法違規行為。為嚴格醫保基金使用,進一步震懾欺詐騙保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第八十八條,《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三十九條、四十條,湛江市醫療保障局于2022年2月28日對上述3家涉案醫療機構作出行政處罰:遂溪城南醫院因存在掛床住院、假病情、變造偽造醫療文書、過度治療等違法違規行為,給予行政罰款187121.79元,同時責令退回違規使用的醫保基金746730.76元,并暫停該院醫保服務協議1年。遂溪漢平中醫醫院因存在低標準入院、假病情、假病歷、復制變造醫療文書、過度治療、超標準收費等違法違規行為,給予行政罰款135676.26元,同時責令退回違規使用的醫保基金679023.48元,并暫停該院醫保服務協議1年。吳川市博鋪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因存在掛床住院、偽造病歷、違規收費、套餐式檢查等違法違規行為,給予行政罰款4646.25元,同時責令退回違規使用的醫保基金104063.2元,并暫停該院醫保服務協議6個月。
打擊欺詐騙保行為是醫保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維護醫保基金安全關乎廣大參保人切身利益。希望各定點醫藥機構要引以為戒,舉一反三,主動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嚴格執行醫保相關政策及管理規定,堅決杜絕違法違規行為,自覺維護醫保基金安全。同時也希望廣大參保人和社會各界積極參與醫保基金監管工作,一旦發現欺詐騙取醫保基金相關線索,及時向醫保部門進行舉報。對舉報線索經核查屬實的,醫保部門將根據相關規定予以獎勵。湛江市欺詐騙保行為舉報電話:0759-3366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