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一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
為進一步加強民生領域廣告監管工作,持續規范廣告市場秩序,我局聚焦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消毒產品、近視防控類產品、教育培訓等民生領域為重點,持續加大對違法廣告打擊力度,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為充分發揮警示教育作用,增強經營主體合規意識,現選取一則廣告違法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遂溪縣某藝術培訓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2024年3月7日,遂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城月市場監督管理所執法人員依法對遂溪縣某藝術培訓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在廣告中表明推銷的教學服務附帶贈送,但未明示附帶贈送商品的品種和期限,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八條第二款規定“廣告中表明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附帶贈送的,應當明示所附帶贈送商品或者服務的品種、規格、數量、期限和方式”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2024年4月2日,遂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該公司停止發布違法廣告,處以罰款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