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
為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要求,進一步優化建筑市場營商環境,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建辦市函〔2022〕361號)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含我廳承接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審批權限下放試點事項),電子證書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之前屆滿的,統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資質有效期將在三庫一平臺管理信息服務系統和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自動延期,企業無需申請。持有紙質資質證書的企業請在三庫一平臺申請換證,有效期自動延期。
二、企業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申請辦理企業合并、跨省變更事項而取得的1年有效期資質證書不適用前述規定,企業應在1年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按相關規定申請重新核定。
三、凡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都可直接申請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二級資質。企業按照新申請或增項提交的相關材料中,企業資產、技術負責人需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規定的相應類別二級資質標準要求,其他指標需滿足相應類別三級資質標準要求。
四、持有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三級資質證明的企業,可按照現行二級資質標準要求申請升級,也可按本通知第三條要求直接申請二級資質。
五、企業工商注冊地在廣州、深圳的企業,其資質審批工作由廣州、深圳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實施;其他城市企業的資質審批工作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實施。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