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普惠金融創新推進全面脫貧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習近平總書記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上指出:“接續推進全面脫貧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要針對主要矛盾的變化,理清工作思路,推動減貧戰略和工作體系平穩轉型,統籌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建立長短結合、標本兼治的體制機制。”開展普惠金融改革創新是幫助貧困人群脫貧增收的關鍵舉措,是以金融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邏輯起點。近年來,我國普惠金融改革創新以完善基層服務體系和數字金融為突破口,建立了普惠金融與金融扶貧有機結合的工作模式,不僅保障了人民享受基本金融服務的權益,賦予百姓運用金融脫貧致富的機會,也為穩定脫貧奔小康和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提供了有力支撐。目前,我國脫貧攻堅進入關鍵時期,對普惠金融發展提出了新要求,普惠金融領域的產品開發、基礎設施建設、征信體系完善、公共平臺打造、利益共享和風險分擔機制構建等一系列問題也逐漸凸顯,推進全面脫貧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亟待進一步深化普惠金融改革創新。
1.把握脫貧攻堅和農村產業發展新動態,推動金融與現代科技在鄉村有效結合,破解普惠金融創新難題
農村資金需求的特征是周期性、短頻快、缺乏抵押及信息不對稱,而基于數字化技術和現代信息技術發展起來的數字金融能夠有效實現借貸雙方的供需匹配及資金交換,有助于降低農戶融資門檻(免抵押物)和農村信息不對稱程度,助力金融服務貧困弱勢群體,緩解農村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問題。當前,以現代科技推動普惠金融創新的重點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推進政府協同金融機構聯合創新,破解普惠金融發展的制度和技術瓶頸。通過合理設置貸款門檻、優化金融服務程序、完善金融監管制度,特別是發揮現代信息技術優勢,采用電子簽名、視頻簽約、人臉識別等合法形式,推動線上普惠授信落地。依托普惠金融服務平臺,開設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綠色通道,促進金融科技、智慧金融在農村金融市場規范發展。
提升普惠金融產品與服務創新能力,滿足市場多元化需求。將金融科技與本地產業特色相結合,實現金融產品與服務的多樣化與實用化,有效對接不同主體、不同行業、不同規模與不同期限的金融需求。積極開展金融管理服務、貸款手續辦理、財務規劃制定、產業鏈整體包裝服務、融資計劃設計等多項金融咨詢和經營輔導服務。
增強數字普惠金融的深度與廣度,開發數字金融產品與服務。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推動數字金融與脫貧攻堅、鄉村振興需求有機融合,設計操作簡單、交易便捷的數字金融產品與服務,實現金融產品生產數字化、消費網絡化、交易信息化,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效率,降低金融交易成本。
2.推進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實現征信體系和信息互聯互通,改善普惠金融基礎環境
推動鄉村網絡體系、移動手機終端等信息基礎設施建設,能夠為貧困地區農戶破除地理障礙、獲取高效的數字金融、智慧金融服務提供現實可能。而良好的征信體系能夠有效降低金融服務過程中借貸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問題,避免道德風險與逆向選擇,從而有利于降低交易費用與信用風險。為此,優化普惠金融基礎環境應當做到以下幾點:
大力推進農村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加大農村地區網絡提速降費優惠力度,加大投入推行物聯網、云平臺體系建設,強化農村數據采集渠道建設等,為金融科技的深度應用和智慧農村建設提供良好的基礎服務。加快普惠金融服務點配套設施建設,圍繞數字普惠金融群體的業務需求、客戶定位、風險控制等,不斷進行技術升級和創新,塑造技術支持路徑。
不斷完善農村征信體系建設。依托中國人民銀行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協同構建涵蓋政府職能部門、市場主體的信息共建共享機制與平臺,采用大數據與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建設統一的貧困農戶、普通農戶、小微企業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信用信息系統。完善農村市場主體信用畫像,并通過依法開放共享相關涉農數據來構建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及時更新和完善客戶信用信息。按照地方政府數據管理部門主導、地方金融機構牽頭、村級組織參與、各方協同、服務社會的整體思路,通過多元化信用信息收集渠道,不斷對農戶的信用數據進行整合。有效整合工商、稅務、司法、環保、醫保、社保、水電繳費等信息,憑借大數據、云計算技術降低金融市場主體的信息搜集成本,建立健全農戶信用檔案,保障信用體系時效性。
打破市場主體信息鴻溝。基于農業農村信用信息大數據,構建透明的基層信用評價系統,在普惠金融與其他日常金融業務中收集與更新信用信息系統,實現數據的直連對接、共享使用,強化地方政府各部門間信息互聯互通,打破各主體信息分割格局,緩解金融市場主體之間信息不對稱問題。
3.統一建設村級普惠金融服務站,多渠道降低改革創新成本,打造農村金融公共服務平臺
普惠金融服務站利用基層信息優勢,搜集農戶的信用信息及各類金融服務需求,將有效的需求信息反饋給金融機構,從而形成“金融機構+鄉村普惠金融服務站+農戶”的服務模式,有利于實現金融精準扶貧。科學建設這一平臺需要重視以下問題:
統一建設標準。村級普惠金融服務站數量眾多,建設投資大,可以依托商業銀行、村鎮銀行、信用合作社、社會資本等進行資金投入,地方政府財政資金給予合理配套。對于具體建設標準,則應當由各級政府統一規劃明確,具體確定相關基礎機具設備要求,并委托第三方專營機構進行統一管理和維護。
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整合財政涉農資金,建立縣域普惠金融支農專項基金,免除貧困農戶小額存取款跨行手續費,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大額支付手續費按比例給予一定補貼。通過規范服務站金融交易、業務監管、網絡信息安全等降低風險成本。
增強服務功能。不斷豐富金融服務內容,推動農村地區服務升級,豐富助農取款點服務功能,加快線上網絡渠道建設,努力滿足農村居民各項基礎金融服務需求,實現基礎金融服務不出村、綜合金融服務不出鎮。
完善村級聯動機制。引導駐村干部、村兩委及村里經濟能人參與服務站工作,鼓勵各類金融機構以協議方式積極對接服務站,并給予服務站工作人員一定比例的管理費用。服務站要利用基層信息優勢,將有效的需求信息反饋給金融機構,從而實現金融精準服務。完善激勵和監督制度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協管員考核評估機制,逐步提高協管員待遇,提升其服務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的社會責任感、工作獲得感。
4.建立政府與各類金融機構風險分擔的長效機制,提升金融服務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的積極性穩定性持續性
從金融扶貧理論與實踐來看,傳統農業信貸業務風險只能由銀行自擔,從而導致銀行類金融機構對農村金融風險極為敏感。金融服務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亟待構建長效機制,推動保險、擔保、期貨期權市場及產品的發展與財政的協調配合,從而形成合力,有效降低農村金融服務成本和分擔農村金融風險,實現農村金融可持續發展。相應的內容主要包括:
健全財政金融協同機制。切實推動現行涉農貸款、扶貧貸款財稅優惠政策落地見效,加大風險補償力度,推動金融機構形成可持續發展模式。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增加金融機構支持鄉村產業融合發展的資金來源。落實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完善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政策和稅收優惠政策。完善政府支持的擔保體系,引導擔保機構秉承保本微利經營原則調低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業務收費標準,為農業經營主體提供有效的貸款擔保服務。
建立健全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機制。形成政府與銀行、保險公司、擔保公司等各類金融機構工作合力,拓寬涉農和扶貧貸款風險分擔和緩釋渠道。積極探索銀行與保險公司、擔保公司的長效合作機制。創新“信貸+保險”“信貸+擔保”服務模式,提高和擴大農業保險和擔保覆蓋貸款產品的水平和范圍;探索建立涉農信貸與涉農保險的互動機制,商業銀行可以將涉農保險投保情況作為授信要素,擴展涉農保險保單質押的范圍和品種,保險公司也可為商業銀行提供涉農信貸資金保險。
完善金融風險預警和風險監控機制。加快建設和數字經濟領域相關的官方權威統計口徑和指標,尤其要保障數據的安全性,加強防范借用數字經濟領域進行的不良投機行為,加強網絡空間的安全治理。針對風險監測識別、評估預警和化解處置三個金融風險防控的重要環節,從機構、客戶、資金、市場、區域和重點領域六個維度,構建覆蓋鄉村實體經濟、傳統金融體系內及體系外金融的全面防控區域金融風險工作框架。同時,充分發揮存款保險補充監管功能,通過風險差別費率對投保金融機構實施差異化管理。
5.引導各類金融機構根據自身功能定位和業務范圍,分類為農業農村從業主體提供全方位便捷式金融服務
金融體系應在審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和倫理的基礎上,提供適應鄉土社會經濟、文化和歷史的現代金融服務,進而實現功能互補與分工協作。為此,可以采取如下具體舉措:
根據市場需求調查明確各類金融機構的功能定位。金融支持脫貧攻堅、鄉村振興需要進一步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證券機構、保險公司、租賃公司、擔保公司、期貨公司等金融同業的互補合作,降低農業農村從業主體金融服務獲取成本。進一步厘清政策性、商業性、合作性金融與普惠性金融的功能特色和作用邊界,明確各自業務重點并形成多層次、多維度、多類別的服務體系。
多元合力驅動金融分工合作機制完善。加快農村資本市場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大型合作社和龍頭企業上市融資、吸引風險投資、發行企業債券和私募債券;完善農村融資租賃市場,將工廠化農業生產設施、農產品加工倉儲、農產品冷鏈運輸設施等納入融資租賃范圍;探索發展大宗農產品期貨市場,鼓勵農業經營主體利用期貨市場實現套期保值;鼓勵保險公司開發適合農村產業發展特點和實際需求的新型保險產品;促進擔保服務創新,充分利用大數據、信息化手段創新反擔保方式,全面盤活農村“沉睡”資產;有效把握村莊共同體及農戶知識信息能力特點,引導合作金融以內嵌于農村社會的角色提供金融服務。
積極促進各類金融機構重塑鄉村伙伴式產融關系。激勵與引導大型金融機構在業務拓展、運作模式、企業文化、風險控制等方面實現服務鄉村振興與自身運行并重。通過面向鄉土社會的金融創新促進供需雙方協同成長,拓展金融產品和服務手段,提高防范、抵御和化解金融風險的能力,促進農村金融的適度有序競爭,從而使農村金融更好適應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的現實需要,最終實現支農與營利的雙贏。
(作者:溫濤,系西南大學副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