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抽檢監測結果風險解析和消費提示
為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環節食品安全監管,保障食品消費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總局令第15號)等有關規定及工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積極主動發現風險隱患,強化源頭控制,完成了規定樣品的采樣、檢測和數據匯總。
一、2024年遂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抽檢監測情況
(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
2024年,湛江市遂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完成食品抽檢樣品3703批次,經檢測發現,合格樣品3618批次,合格率為97.70%;不合格樣品85批次,不合格發現率(以下簡稱“不合格率”)為2.30%。食品抽檢采取隨機抽樣原則,抽檢樣品共覆蓋食用農產品、餐飲食品、調味品、糧食加工品、酒類、糕點、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飲料、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速凍食品、方便食品、水產制品、糖果制品、豆制品、乳制品、罐頭、淀粉及淀粉制品、餅干、食糖、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冷凍飲品、薯類和膨化食品、食品添加劑、特殊膳食食品、蜂產品等30大類。
(二)抽樣環節、抽樣地點監督抽檢情況
本次抽檢3703批次,抽樣環節覆蓋流通環節、餐飲環節、生產環節。其中餐飲環節抽檢1039批次,合格樣品1010批次,合格率為97.21%,不合格樣品29批次,不合格率為2.79%;流通環節抽檢樣品2464批次,合格樣品2411批次,合格率為97.85%,不合格樣品53批次,不合格率為2.15%;生產環節抽檢200批次,合格樣品197批次,合格率為98.50%%,不合格樣品3批次,不合格率為1.50%。
(三)不合格樣品具體情況
2024年遂溪縣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樣品85批次。不合格樣品集中在餐飲環節的大型餐館、中型餐館、小型餐館和學校食堂,流通環節的小食雜店、超市和農貿市場;不合格項目主要集中在質量指標,農獸藥殘留,重金屬等元素污染物,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洗滌劑超標,微生物污染等。
二、主要問題分析
(一)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鈉,是一種低毒的化學物質,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經常用的洗潔精的主要成分。如果餐飲具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當,沖洗不足,會造成洗滌劑在餐具上殘留,對人體健康可能產生不良影響。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飲)具》中規定,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在消毒餐(飲)具中不得檢出。
(二)二氧化硫殘留量
二氧化硫(以及焦亞硫酸鉀、亞硫酸鈉等添加劑)對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二氧化硫不符合標準的原因可能有個別生產者使用劣質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為了提高產品色澤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時不計量或計量不準確;還有可能是為增加保質期,防止霉變生蟲,違規對其進行二氧化硫熏蒸或添加。
(三)鉛(以Pb計)
鉛是最常見的重金屬污染物,是一種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重金屬元素,可在人體內蓄積。長期攝入鉛含量超標的食品,會對血液系統、神經系統產生損害。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規定,鉛(以Pb計)在水果干制品(含干枸杞)中的最大限量值為0.5mg/kg(以干重計)。水果干制品(含干枸杞)中鉛(以Pb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使用的原料中鉛含量超標,也可能是生產設備或包裝材料中的鉛遷移帶入。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規定,鉛(以Pb計)在生姜中的最大限量值為0.2mg/kg。姜中鉛(以Pb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果蔬種植過程中對環境中鉛元素的富集作用。
GB 2762—202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規定,鉛(以Pb計)在堅果及籽類(生咖啡豆及烘焙咖啡豆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為0.2mg/kg。蓮子中鉛(以Pb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果蔬種植過程中對環境中鉛元素的富集作用,也可能是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加工設備、容器、包裝材料中的鉛遷移帶入。
(四)噻蟲胺
噻蟲胺具有根內吸活性和層間傳導性。可通過土壤處理、葉面噴施和種子處理來防治水稻、玉米、油菜、果樹和蔬菜、柑橘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蟲。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胺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用農產品中噻蟲胺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五)大腸菌群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常用的指示性指標之一。其衛生學意義:一是作為食品受到人與溫血動物糞便污染的指示菌;二是作為腸道致病菌污染食品的指示菌,提示食品被致病菌(如沙門氏菌、志賀氏菌、致瀉大腸埃希氏菌等)污染的可能性較大。如果使用大腸桿菌群超標的餐飲具,有可能引起嘔吐、腹瀉、腸胃感染等癥狀。餐飲具中檢出大腸桿菌群的主要原因是產品清洗、滅菌不徹底,或存放過程中污染等導致。
(六)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
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是通過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不具有內吸作用,但具有一定的傳導性能,對多種作物的病害具有明顯防效,也可以與大多數殺菌劑、殺蟲劑、除草劑混用,均有較好的防治效果。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中規定,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在山藥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3mg/kg,食用農產品中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七)多菌靈
多菌靈是一種廣譜性殺菌劑。多菌靈對皮膚和眼睛有刺激,經口中毒出現頭昏、惡心、嘔吐。可能引起遺傳性基因損害,生育能力的損害,對胎兒造成傷害;對水生生物有極高毒性,可能對水體環境產生長期不良影響。食用農產品中多菌靈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種植者未嚴格遵守農藥安全間隔期相關規定,施藥后,種植者為達到快速上市追求利益最大化,未遵守農藥安全間隔期規定提前將產品收獲上市,或是在蔬菜采收期間使用農藥,導致農藥殘留超標,也可能是農藥質量低劣,農藥行業制藥水平參差不齊,農民使用的農藥品質不純,導致蔬菜出現農藥殘留超標問題。
(八)鎘(以Cd計)
鎘(以Cd計)是一種蓄積性的重金屬元素。長期食用鎘(以Cd計)超標的食品,可能對腎臟、肝臟和骨骼造成損害,還可能影響免疫系統,甚至可能對兒童高級神經活動有損害。GB 2762—202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規定,鎘(以Cd計)在生姜中的最大限量值為0.2mg/kg、在雙殼貝類中的最大限量值為2.0mg/kg。姜、貝類中鎘(以Cd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在環境中對鉛元素的富集作用。
(九)菌落總數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不是致病菌指標,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的衛生狀況。如果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會加速食品腐敗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造成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環境衛生狀況不良,員工缺乏衛生意識、有關產品生產的微生物措施的制定不合理、設備設施的能力和狀態達不到生產要求,也可能是銷售環節儲存條件不達標。
(十)2,4-滴和2,4-滴鈉鹽
2,4-滴和2,4-滴鈉鹽是一種植物生長調節劑類物質,有促進細胞分裂、防止落花、提高坐果率、促進果實膨大,增加產量、形成少籽或無籽果實、早熟等作用。根據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的要求,柑、橘中2,4-滴和2,4-滴鈉鹽應≤0.1 mg/kg。長期攝入2,4-滴和2,4-滴鈉鹽超標的農產品,會對人體內臟造成傷害,造成不可逆的損傷。柑、橘中2,4-滴和2,4-滴鈉鹽超標的原因可能是農戶未按照要求超量使用農藥。
(十一)吡唑醚菌酯
吡唑醚菌酯為新型廣譜殺菌劑,具有保護、治療、葉片滲透傳導作用。吡唑醚菌酯通過抑制孢子萌發和菌絲生長而發揮藥效,具有保護、治療、葉片滲透傳導作用。但是對水生生物毒性極高,過量使用的吡唑醚菌酯轉移到水塘等環境中會造成魚蝦等水生生物死亡。食用農產品中吡唑醚菌酯超標的原因可能是農戶未按照要求超量使用農藥。
(十二)除蟲脲
除蟲脲是一種滅幼脲類殺蟲劑,對害蟲具有胃毒和觸殺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均規定,除蟲脲在水果類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5mg/kg。食用農產品中除蟲脲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種植環節違規加大用藥量或不遵守休藥期規定,致使產品上市銷售時的藥物殘留量超標。
(十三)毒死蜱
毒死蜱是一種硫代磷酸酯類有機磷殺蟲、殺螨劑,具有良好的觸殺、胃毒和熏蒸作用。少量的農藥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毒死蜱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用農產品中毒死蜱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種植環節違規加大用藥量或不遵守休藥期規定,致使產品上市銷售時的藥物殘留量超標。
(十四)過氧化值
過氧化值是油脂酸敗的早期指標,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過氧化值超標的食品一般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損害,但長期食用過氧化值嚴重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經被氧化,也可能與產品在儲運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十五)黃曲霉毒素B?
黃曲霉毒素B?是一種強致癌性的化學物質。GB 2761-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中規定,花生及其制品中的黃曲霉毒素B?的最大限量為20μg/kg。造成黃曲霉毒素B?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業采購時未嚴格挑揀原料并進行相關檢測,或原料的采收和儲運條件控制不當導致產品受到黃曲霉霉菌污染、產毒;也可能是產品加工過程中工藝控制不當。
(十六)氯霉素
氯霉素是一種殺菌劑,也是高效廣譜的抗生素,對革蘭氏陽性菌和革蘭氏陰性菌均有較好的抑制作用。長期食用氯霉素殘留超標的食品可能引起腸道菌群失調,導致消化機能紊亂;人體過量攝入氯霉素,可引起人肝臟和骨髓造血機能的損害,導致再生障礙性貧血和血小板減少、肝損傷等健康危害。《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中規定,氯霉素為禁止使用的藥物,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雞肉檢出氯霉素原因可能是養殖環節為了防治病害,或預防運輸或經營過程中的染病死亡,違規使用氯霉素。
(十七)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
五氯酚酸鈉,屬于有機氯農藥,常被用作除草劑或者殺菌劑。五氯酚酸鈉通過食物鏈進入人畜體內分解為五氯酚,五氯酚具有有機氯和酚的毒性,能抑制生物代謝過程中氧化磷酸化作用,長期攝入這類物質,會對人體的肝、腎及中樞神經系統造成損害。《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規定,五氯酚酸鈉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即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五氯酚酸鈉。牛肉、鴨肉中檢出五氯酚酸鈉的原因,可能是在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也可能是獸藥通過生物鏈從環境中進入食品。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本年度抽檢結果表明流通、餐飲、生產環節食品質量安全處于可控狀態。為確保遂溪縣范圍內食品質量安全,我局對食品生產經營者從以下方面加強監管及指導:
(一)引導餐飲企業增強食品衛生意識,加大對環境、人員的清潔消毒衛生管理,特別是循環使用的復用餐具的清潔消毒工作。重點加強對餐飲單位自消餐飲具的質量監管和抽檢,積極引導餐飲單位使用合格企業生產的消毒餐飲具。
(二)加大流通環節各抽檢地點的監管力度,制定專項抽檢計劃,提高準入水平,排查風險。開展餐飲環節各項餐飲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特別是要加大對宴席承辦餐飲單位、學校及托幼機構食堂、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個體工商戶等重點領域、重點單位的監督檢查,加大現場制售食品、歷年高風險產品的抽檢力度,減少引發食物中毒的安全隱患,有效防范食物中毒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三)加強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加大風險隱患排查,對抽檢發現的問題進行認真分析,找準問題根源,突出重點品種、重點地區、重點環節和場所,制定本地區風險項目清單,在后續的抽檢工作中,跟蹤監督,確保食品的安全性。除現場銷毀不合格樣品外,還要跟蹤、二次送檢執法部門,如果出現不合格情況,及時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四)加強生產經營企業指導。針對檢測發現的問題,及時匯總、梳理、分析原因,舉一反三,及時組織同一行業、相關食品品種經營單位負責人、生產經營人員培訓,指導其依法改進生產經營、制度建設方式方法,提供依法誠信經營能力水平。
(五)加大法規宣傳。通過懸掛橫幅、發放宣傳單、張貼廣告語等方式加大食品安全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提升食品生產經營者、消費者的科學防范意識和食品安全意識,不斷健全“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負其責、行業企業自律、輿論引導監督、社會公眾參與”的社會共治機制,加強投訴舉報、食品有獎舉報、輿論監督和引導等工作,推動形成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消費提示
為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防范食品生產銷售、貯存等環節及餐飲服務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
(一)選擇正規場所購買食品
在選購食品時,應優先選擇正規渠道的商家,以避免購買到假冒偽劣產品。務必索取購貨憑證或保留購物小票,以便在需要時維護自身權益。對于散裝食品,應檢查盛放食品的容器上是否明確標注了食品名稱、生產廠家及地址、生產日期等關鍵信息,在必要時可向商家咨詢食品的保質期。在購買食用農產品時,建議挑選在市場公示中顯示已通過快速檢測的攤位和品種,同時,可以利用手機掃描攤位公示的二維碼,查詢相關的快速檢測信息記錄。
(二)正確儲存和烹飪食品
在家庭烹飪時,選擇新鮮且衛生的食材,徹底清洗并確保食物烹飪至完全熟透;對于冷凍食品,需徹底解凍以避免中心部位加熱不充分。谷物發酵制品如濕米粉,以及泡發的木耳或銀耳等食材,建議在購買或泡發后當天食用完畢,涼菜應即做即食。烹飪前,務必洗凈食材,特別是蔬菜和水果,應先浸泡一段時間再進行烹飪或食用。在切割和盛放食物時,應使用專用的刀板和餐具,并將生熟食物分開處理,以防止交叉污染。
(三)掌握農藥殘留降害處理方法
消費者可以掌握一些農藥殘留降害處理的方法。例如:“去皮法”,能去皮的蔬菜水果盡量去皮,可有效減少附著在表皮上的農藥殘留;“淡鹽水浸泡法”,一般蔬菜水果先用清水沖洗3 至6 遍,然后泡入淡鹽水中,再用清水沖洗一遍,能夠去除部分水溶性農藥殘留;“小蘇打水或淘米水浸泡法”,蔬菜水果水洗后再用小蘇打水或者淘米水浸泡,然后用清水沖洗,可以去除遇堿或酸不穩定的農藥殘留。對生長期比較長的蔬菜,需將菜葉掰開,逐葉浸泡沖洗,以達到去除農藥殘留目的。
(四)網絡訂餐需注意
在訂購餐食前,建議消費者先仔細審查商家的證照信息、菜品的原材料構成、店鋪的評價以及菜品的評價,理性、謹慎下單。盡可能選擇距離較近的餐飲單位進行訂購,以減少食物的運送時間;建議避免在線購買涼菜、生食以及冷加工糕點等容易受到污染的食品。在收到餐食后,務必檢查包裝的完整性、是否存在被打開的跡象,以及餐食是否遭受污染,并應盡快食用,避免長時間存放。
(五)尋找“笑臉”餐館安心聚餐
在外出就餐時,建議消費者選擇持有《食品經營許可證》、環境整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等級高的餐飲機構就餐,拒絕前往無證經營的小店或街邊攤點。應避免嘗試未經充分了解的、來歷不明的新奇食材,如野蘑菇、鮮黃花菜、河豚、織紋螺等,這些食材可能存在毒性或寄生蟲風險。同時,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購買或食用有關部門明令禁止、長江魚類及其他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在點餐時應適量,積極推行“光盤”行動,以減少餐飲浪費現象。
縣市場監管部門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工作,如在食品消費過程中,發現危害社會公眾的食品及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并保存相關證據,以配合有關部門對事件的調查處理。縣市場監管部門將第一時間依法處置,全力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