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溪縣工商聯黨組關于巡察整改階段性進展情況的通報
根據縣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2022年8月下旬到2022年11月下旬,縣委第二巡察組對縣工商聯黨組進行了巡察。2023年2月10日,縣委第二巡察組向縣工商聯黨組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階段性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視,政治引領,切實抓緊抓實巡察整改工作
縣工商聯黨組高度重視巡察整改工作,對巡察反饋的意見照單認領全力進行整改,對存在問題無論是原班子問題還是現班子問題,黨組以提高政治站位為引領照單認領,全部逐步逐條推進整改,對照巡察組指出的具體問題,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癥結,對標對表逐項分解落實、逐條夯實責任。
(一)明確責任目標。縣工商聯在收到《遂溪縣委第二巡察組關于巡察縣工商聯黨組的反饋意見》后,對于巡察工作中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提出的意見建議,迅速組織召開黨組班子擴大會議,研究對巡察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集思廣益,徹底落實整改責任,成立整改領導小組,黨組書記李炳仁任組長,黨組成員李群娟為副組長,各股室、中心工作人員為成員的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班子成員按照職責分工,主動認領問題、主動承擔責任、認真落實整改。
(二)學習提高認識。縣工商聯為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覺悟,嚴格履行管黨治黨之責,認真開展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對照問題開展業務知識學習,強化“四個意識”,切實把學習知識落到實處,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職責,對整改落實存在的問題明確了指引,對今后做好工商聯工作提供依據。
(三)認真落實整改。縣工商聯對巡察反饋的問題,堅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邊整邊改、認真整改。2月10日,迅速召開黨組擴大會議,傳達貫徹縣巡察反饋意見;2月11日召開黨組會議專題研究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工作方案,對即行即改問題審議通過整改方法,對需要時間整改的問題形成切實可靠的整改方法,對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整改期間再次召開5次黨組會議,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巡察問題整改推進工作會議,全面落實整改工作,現已基本完成。同時,以巡察整改落實工作為契機,建立長效機制進一步修改完善21項規章制度,做到既治標又治本,從源頭上封堵制度漏洞,確保整改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二、對巡察反饋意見所指出問題的整改
(一)黨的領導作用發揮不充分,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夠堅強有力的整改
1.對“民營企業投訴中心職能作用發揮不充分”問題的整改。
一是配齊民營企業投訴中心工作人員。工商聯民營企業投訴中心是事業編制,編制職數2人,缺編1人。發現問題后,工商聯馬上開會研究,爭取人力資源局、縣編辦的支持,在2023年2月調入1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補充完善了民營企業投訴中心崗位職數,促進了中心職能的發揮。二是加強民營企業投訴中心宣傳工作,印制民營企業投訴中心宣傳冊500份,在走訪企業、召開會議時,發放至全縣民營企業,并利用工商聯公眾號進行廣泛宣傳,積極引導民企維權,真正發揮其應有作用。
2.對“異地商會發展緩慢,聯系指導不到位”問題的整改。
一是全面了解現有11個商協會情況,制定走訪工作方案,目前已完成走訪5個異地商會,電話聯系調研6個商協會,指導廣州商會黨支部籌建工作。二是目前了解到海南省、南寧市、佛山市、茂名市、順德區等地方都有很多遂溪縣鄉賢在那里創業,我聯正在制定工作計劃,全面調查了解我縣民營經濟人士的情況,爭取2023年在條件成熟地區成立新的異地商會。三是持續走訪指導各商會工作。
3.對“行業協會發展不均衡,指導推動不力”問題的整改。
一是與縣民政局對接,了解全縣行業協會目前狀況形成名冊,目前我縣行業協會只有電子商務協會,已于2017年加入縣總商會,其他一般性社團44家,涉及經濟性(非公經濟人士)的只有7家,目前已加入總商會的有4家,經調研走訪協商,其他3家社團對加入縣總商會意愿不強,目前正在爭取引導縣女企業家協會加入總商會,下一步,我們將大力推動經濟行業協會成立。二是遂溪縣建筑行業協會已于4月26日召開成立,該會會長尹某于4月28日當選縣工商聯副主席。目前正在辦理建筑行業協會加入縣總商會手續。
4.對“鎮級商會運轉不正常,服務指導缺位”問題的整改。一是全面了解原7個鎮級商會目前運行情況。原7個鎮級商會沒有在民政局登記注冊成立,由于近三年疫情影響,工作開展不正常。現根據實際情況,重新確認只有嶺北商會具備注冊條件,目前正在積極推動注冊成立中。二是重新制定鎮級商會成立相關資料,重新確認嶺北商會具體會員并形成名冊,推動鎮級商會正常運轉,修改完善形成切實可行的鎮級商會工作制度《遂溪縣工商業聯合會關于加強鎮、街道商會登記管理的工作辦法(試行)》,切實加強對鄉鎮商會和非公經濟代表人士聯系和指導。
5.對意識形態工作存在薄弱環節中“主體責任意識有待加強”問題的整改。一是重新修定《遂溪縣工商聯黨組建立意識形態工作機制細則(試行)》并遵照執行。二是2月27日黨組書記主持召開專題研究部署意識形態工作會議,制定意識形態相關工作計劃、工作制度,進一步明確每年研究部署意識形態工作會議不少于3次。三是黨組書記帶頭開展1次以上圍繞意識形態工作的專題調研。四是制定2023年意識形態工作要點及對照實施。
6.對意識形態工作存在薄弱環節中“宣傳教育不夠”問題的整改。一是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利用工商聯公眾號平臺,開展宣傳教育工作;結合走訪開展宣傳,目前已走訪企業32家次;在南方日報和南方+平臺發送宣傳文章1篇《架起政企溝通橋梁 打好鄉賢牌 鏈向珠三角》。二是增強學習教育,4月23日開展部分執委候選人集中學習宣傳;4月28日利用會員代表大會,組織開展集中學習1次,計劃年底召開遂溪縣總商會年會時再次開展集中學習。三是計劃6月開展法律法規專題講座2場次。
7.對意識形態工作存在薄弱環節中“工作機制有待完善”問題的整改。一是修改完善單位內部管理制度。二是修定《遂溪縣工商聯黨組建立意識形態工作機制細則(試行)》并遵照執行。
(二)作風建設不扎實,“四風”問題時有發生的整改。
1.對財務管理不規范中“存在大額現金支付的現象”問題的整改。一是加強本聯財務管理,明確財務人員工作職責。二是重新修定財務管理方面制度《遂溪縣工商聯財務管理規定》。三是規范現金的管理和使用,規定支付金額大于等于1000元以上的費用采用轉賬結算方式。
2.對財務管理不規范中“隱匿公務接待費開支”問題的整改。一是重新調整了會計人員,加強財務會計人員的紀律教育和業務培訓,安排會計人員到財政局業務股室跟班學習。二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遵照執行縣級公務接待相關規定和標準。
3.對財務管理不規范中“多領、重領出差補助”問題的整改。一是嚴格執行遂溪縣財政局文件(遂財行〔2018〕45號)關于《轉發湛江市財政局關于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問題的補充通知》,組織全體工作人員認真學習,嚴格遵守有關規定,督促會計人員嚴格把關。二是清退多領、重領出差補助1160元,其中賴某等四位同志2020年多領市內出差伙食補助的560元已退還;張某2020年重領出差補助600元已退還。三是對賴某等5名多領、重領出差補助的同志進行了批評教育。
4.對“公車使用管理規定執行不到位”問題的整改。一是重新制定《遂溪縣工商聯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規定(試行)》并遵照執行。二是辦公室立即整改公務用車登記簿,每次使用里程等相關情況和油耗費等相關情況及時登記。確定定點加油、定點修車、定點購買保險等事項。三是在公務用車管理平臺系統綁定車輛加油卡信息。
5.對“縣工商聯房產租賃收入存入總商會賬戶,涉嫌資產流失”問題的整改。
一是及時與縣財政局國有資產管理業務股室溝通,理清工商聯名下3處房產歸屬問題,參照縣固定資產管理,在工商聯固定資產管理平臺登記。二是遂城鎮新華街5號(產權證為革命路16號)租賃問題的整改情況:部分房產與郵政局存在多年糾紛,房屋所有權一直未解決。經與租戶多次協商,基本同意終止合同,但租戶以2024年6月30日才到期為由,根據合同約定工商聯必須賠償其經濟損失。目前正在協商有關賠償及終止租賃手續。三是遂城鎮新風路22號房產租賃問題的整改情況:目前已按照正常程序對新風路22號房產出租租金進行評估工作,待評估價確認后向縣財政局申請掛網,以公開招標形式租賃,參照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管理該處房產。目前潘某已經同意終止二樓的租賃關系。但一樓租戶伍某以2029年4月30日才到期為由,而且檔口裝修投入了大量資金,3年疫情基本虧本,目前終止租賃損失太大為由,要求雙方履行合同到2029年4月30日。如工商聯(總商會)提前終止租賃必須給予經濟補償。終止租賃及經濟補償正在協商中。
6.對“存在轉嫁開支情況”問題的整改。一是在本聯內開展財務管理制度學習,嚴格財務開支報銷手續。二是規范縣工商聯與縣總商會財務管理規定并嚴格執行。
7.對“固定資產登記不齊全”問題的整改。全面清查固定資產情況,整理完善固定資產管理與使用登記簿,并將固定資產全部列入會計平臺進行登記及管理折舊。
(三)組織建設不扎實,黨建工作有差距的整改
1.對工商聯(總商會)班子建設存短板中“黨組班子不健全”問題整改。3月、4月分別向縣委統戰部、縣委組織部反映“黨組班子不健全”情況,爭取早日配齊配強黨組班子成員。根據省委組織部、統戰部有關文件規定,縣級工商聯黨組成員配備3至4人,在黨組書記、專職副主席、辦公室主任、秘書長中配備。但由于辦公室主任、秘書長是1人兼任且不是黨員,所以沒有合適人選。辦公室主任、秘書長將于2023年7月退休,退休后將調入1位符合黨組成員人選的公務員充實到黨組。
2.對工商聯(總商會)班子建設存短板中“總商會班子長期不健全”問題的整改。積極籌建工商業聯合會(總商會)第十二屆換屆大會,并于4月28日召開了會員代表大會順利完成選舉工作,配齊配強工商聯和總商會班子人手,現逐步推進工商業聯合會(總商會)工作正常運轉。
3.對“第一議題制度執行不到位”問題的整改。一是嚴格落實“第一議題”制度,立行立改,2023年黨組會、支委會、全體干部及黨員大會全部落實第一議題制度,并將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到位。二是加強領導班子會議“第一議題”學習常態化,做好會議記錄。
4.對議事決策不規范中“黨政企(群)不分”問題的整改。
一是嚴格會議制度,對照檢查2023年以來會議記錄情況,分清黨組會、全體干部職工會、支委會、黨員大會、總商會主席會、總商會會員大會等會議記錄簿。二是完善會議制度,其中主席(會長)會議制度、常務委員會全體會議制度、執行委員會工作制度經4月28日主席團會議審議通過。
5.對議事決策不規范中““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不嚴格”問題的整改。一是修改完善《遂溪縣工商聯黨組“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細則(試行)》并嚴格執行。二是2023年涉及“三重一大”事項邀請紀檢組列席會議,嚴格落實主要領導末位表態制,規范會議記錄,特別是“三重一大”事項個人表態記錄。
6.對“政治引領力度不夠”問題的整改。一是結合招商引資工作制定2023年走訪商會工作方案,積極引導異地商會黨建工作,目前廣州市遂溪商會黨支部籌建基本完成。二是為促進還未組建黨支部的深圳、江門、中山商會創造條件,已協調各異地商會班子,爭取將思想政治素質好、業務發展好的會員培養向遂溪縣工商聯(總商會)黨組織靠攏,爭取早日具備組建黨支部條件,以黨建引領商會工作。三是工商聯(總商會)新一屆班子于4月28日成立,計劃有針對性加大走訪力度和組建微信工作群,深入調研了解鄉賢在外民營企業建設情況,充分發揮工商聯作為縣委、縣政府與非公經濟人士的橋梁紐帶作用,增強政治引領力度。
7.對履行干部選拔任用有關程序規定不嚴格中“落實研判動議工作方案制度不到位”問題的整改。一是3月29日黨組擴大會議組織專題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守則》,規范完善選人用人工作程序。二是完善選拔任用工作相關材料并歸檔。
8.對履行干部選拔任用有關程序規定不嚴格中“執行末位表態制度不嚴”問題的整改。一是3月29日黨組擴大會議組織專題學習《黨支部委員會議事規則》,提高認識,嚴格遵守末位表態制度。二是要求會議記錄工作人員學習規范記錄。
9.對履行干部選拔任用有關程序規定不嚴格中“執行回避制度不嚴”問題的整改。一是3月29日黨組擴大會議組織專題學習《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提高認識,執行會議參加人員審查環節,今后嚴格落實好回避制度。二是嚴格要求會議記錄工作人員學習規范記錄。
10.對履行干部選拔任用有關程序規定不嚴格中“執行任前談話制度不嚴”問題的整改。一是3月29日黨組擴大會議組織專題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守則》,提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業務能力,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二是完善縣民營企業投訴中心副主任職位的任前談話程序及記錄。
11.對履行干部選拔任用有關程序規定不嚴格中“部分股級干部任免檔案保存不當”問題的整改。一是全面排查干部任免檔案材料。二是審核補充完善干部任免檔案資料并歸檔。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繼續強化整改成效
工商聯黨組堅持抓整改落實成效力度不減,對縣委巡察組反饋問題的整改繼續深入,不斷研究更好的做法,對整改完畢的問題舉一反三,查找并杜絕相似問題;對需要長期堅持的整改措施,制定相關制度及辦法,明確責任,不斷加強跟蹤管理,確保取得實實在在長期執行的效果。
(二)嚴格內部管理制度
針對縣委巡察組指出的問題,倒查制度缺陷,加強內部管理制度建設。對整改工作中已經建立的各項制度,堅決抓好落實,確保真正發揮作用。對工作中需要再建立的制度,即時抓緊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對不科學、不健全的制度,進一步規范完善,防止問題反彈回潮。
(三)增強黨組帶頭作用
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嚴格落實工商聯黨組主體責任,增強黨組成員在黨員干部、商會會員及工商聯(總商會)班子中的示范帶頭作用,切實做到領導認識到位、監督到位、管理到位、把關到位、執行到位、問責到位,始終把巡察整改意見建議作為工商聯平常工作準則,加強政治引領力度,不斷推動工商聯工作的高質量發展。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7763045;郵政地址:遂溪縣遂城街道湛川路52號;電子郵箱:shlhgzs@163.com。
遂溪縣工商業聯合會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