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縣自然資源局黨組關于落實縣委第四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通報
根據縣委統一部署,縣委第四巡察組于2023年9月上旬至11月下旬對遂溪縣自然資源局黨組進行了巡察。2023年12月27日,巡察組向遂溪縣自然資源局黨組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設為統領,把巡察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實
縣自然資源局黨組對縣委第四巡察組的巡察反饋意見高度重視,并真誠接受巡察成果。局黨組統一思想認識,切實扛起巡察整改主體責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為規范自然資源管理,推動自然資源工作上新臺階的強勁動力,蹄疾步穩持續發力推動整改落實,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務。
(一)提高認識,釀好氛圍。
縣委開展巡察工作,是對我們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執行民主集中制、嚴肅黨規黨紀的一次集中檢驗,是對我們領導干部的一次“黨性會診”“廉政把脈”“政治體檢”和“全面檢閱”,也是對縣自然資源局各項工作的一次大促進。以此次巡察整改為契機,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及黨員干部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巡察反饋意見的精神和要求上來,把落實問題整改作為當前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強化領導、全員參與、上下聯動,不折不扣地落實好各項整改任務。同時,局黨組成員堅持以上率下,推動自然資源系統各級黨組織層層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
(二)正視問題,壓實責任。這次縣委第四巡察組對我局的巡察工作是深入實際、扎實有力的,對我局各項工作評價是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不遮不掩的。縣自然資源局黨組真誠接受巡察組的巡察結果,并把巡察整改的過程作為推進自然資源系統干部認真總結、改進工作的重要契機,切實加強對巡察整改工作的領導,將整改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分管領導和相關股室,明確每個事項的整改時限,確保巡察組反饋的問題、提出的意見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縣自然資源局成立了以羅明秋同志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參與分工的副科級以上領導及各股室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列出整改責任清單,確保各項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責任到位、落實到位。
(三)精準部署,整改到位。2023年12月以來縣自然資源局召開黨組(擴大)會議6次,專題部署、研究和推進整改落實工作;圍繞巡察組反饋的問題逐個研究分析,制定了《遂溪縣自然資源局黨組關于縣委第四巡察組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針對巡察反饋的4方面48個問題,分類提出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列出問題清單,建立問題整改臺帳,采取對賬銷號制度,解決一個、銷號一個、鞏固一個。針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補充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共13條(項),做到標本兼治抓整改,健全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切實堵塞漏洞。
二、緊盯重點難點問題,以巡察整改為契機推動自然資源工作高質量發展
縣自然資源局黨組堅持把巡察整改落實與全局各項工作相結合,切實把巡察整改轉化為推動工作的強大動力。羅明秋黨組書記、局長帶領全局黨員干部以問題為導向,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批示精神和全面落實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和“1+3+6”行動計劃,大力開展“競標爭先,比學趕超”行動,凝心聚力、苦干實干,穩步推進縣“百千萬工程”。2023年遂溪縣自然資源工作在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中突圍,在完成年度工作任務中開創新局面,呈現十三大亮點:一是2023年全縣違法用地總量(面積)五縣(市)最少,跳出了歷年違法用地總量全市前三名的尷尬局面;二是違法用地宗數、面積從往年均超1000宗、1000畝大幅壓減至300宗以下、300畝以下,壓減比例超過三分之二;三是全縣實際新增“非農化”違法用地整改率排名全市第二、縣(市)第一,“非農化”違法占用耕地整改率排名全市第一,汕尾陸豐市自然資源局向我縣取經違法用地整改的經驗做法;四是農村住宅違法用地問題突出地區五縣(市)我縣唯一榜上無名;五是環北部灣水資源配置工程(湛江段)永久征地拆近工作全市第一個完成,獲得廣東粵海粵西供水有限公司專門來信感謝;六是綠美遂溪生態建設參加綠美廣東競風華湛江賽區競賽獲全市第三名;七是自然資源領域八項重點工作整治從排名全市后三躍居全市前列;八是批而未供土地處置全市第一個完成任務,獲得湛江市委書記和市長雙雙點贊;九是“三舊”改造任務全市第一個提前超額完成,獲得湛江市城市更新局發文表揚;十是農村建房用地農轉用工作領跑全市;十一是實現拿地即開工零的突破,2023年12月29日,廣東五洲藥業在項目簽訂國有土地出讓合同后,僅在三個工作日就完成項目備案變更、不動產權證、用地規劃許可、工程規劃許可、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等相關證照審批工作,成為我縣第一個實現“拿地即開工”項目(全市僅三個縣<市區>實現);十二是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工作勇拔頭籌,2023年12月13日,在廣東省首屆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推介會上,湛江市有5個項目參展,其中我縣占了3個,楊柑鎮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是唯一一個代表湛江市登臺簽約,我縣3個項目簽約金額26億元,標志著我縣謀劃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十三是礦產權出讓收入、土地出讓收入、水田、拆舊復墾指標收益等各項收入一共10.2億元,為財政增收貢獻自然資源力量。
三、對巡察反饋意見所指出問題的整改
(一)對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有差距,重點工作推進落實不到位問題的整改
1.關于“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不夠全面深入”問題的整改情況:
(1)局黨組堅持中心組學習制度和第一議題制度,黨組成員帶頭學習,帶頭討論,帶頭發言,以上率下,帶動局機關和基層黨組織充分利用組織生活會、上黨課,請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集中輔導和個人自學相結合,抓緊抓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級決策部署的學習貫徹落實。2023年12月-2024年5月共召開黨組(擴大)會議8次,理論中心組學習8次、集中研討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開辟了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時代化新境界的重要論述,自覺做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堅定信仰者。
(2)將學習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納入到2024年理論中心組學習計劃內容中,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對紅樹林濕地保護工作、綠色發展等重要領域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將總書記關于自然資源領域的重要論述轉化為指導自然資源工作的實際動力,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加快推進綠美遂溪建設,實施森林質量精準提升行動,穩步推進紅樹林生態保護修復,旗幟鮮明地保護好紅樹林這一“國寶”,自覺做“兩個維護”的堅定踐行者。
截至5月8日,我局黨組共對紅樹林濕地保護工作、綠色發展等重要領域開展專題研討2次,完成印發《遂溪縣深入推進綠美遂溪生態建設行動方案》、綠美廣東生態建設示范點--遂溪縣示范點項目選址等工作;目前我縣已種植紅樹林200畝并完成2023年度綠美示范點建設任務;持續推進森林質量精準提升行動,完成林分優化1516畝,完成國土綠化面積5200畝,完成新造林撫育1800畝,完成森林鄉村1條。
此項任務已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
2.關于“推進八個方面重點工作督導整改任務仍有差距”問題的整改情況:
(1)積極推進,消化歷史遺留違法用地存量。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切實做到“三鐵兩送”保護耕地,即鐵心鐵面鐵腕送政策送服務。在全市率先開展送課下鄉活動,局黨組書記、局長羅明秋、局機關黨委副書記、三級主任科員蔡秋桑分別到全縣16個鎮(街)舉辦自然資源管理知識培訓活動,共培訓鎮村干部1800多人;進一步壓緊壓實工作責任,加強巡查監管和宣傳引導,全力以赴消存量、遏增量,確保按時保質完成違法用地整改任務。截至2024年5月8日,我縣已落實整改301宗面積2753.25畝、耕地面積782.99畝,已超額完成2023年度考核目標任務
此項任務已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
(2)多措并舉,完成新增違法用地整改。截至2024年5月8日,我縣共發現2022年度新增違法用地467宗面積898.53畝、耕地面積320.38畝,已落實整改316宗面積716.08畝、耕地面積268.92畝,扣減未供即用項目違法用地后,剩余仍需整改149宗面積134.62畝、耕地面積19.99畝。下一步:一是督促有關單位針對未供即用3宗面積124.94畝、耕地面積86.54畝和省級以上重點項目5宗面積37.92畝、耕地面積8.14畝,共8宗面積162.86畝、耕地面積115.17畝,力爭于2024年底前取得批地供地文件;二是對于工礦倉儲用地、商服用地、空閑地等其他土地共52宗面積130.16畝、耕地面積41.34畝,以“零容忍”態度,力爭于2024年9月底前拆除復耕復綠到位;三是對于住宅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交通運輸用地,督促指導鎮(街道)以完善用地手續為主
截至2024年5月8日,扣減未供即用和合法礦區違法用地后,我縣共發現2023年1-12月份新增違法用地391宗面積483.62畝、耕地面積72.21畝,已落實整改157宗面積202.65畝、耕地面積28.85畝,剩余仍需整改204宗面積138.23畝、耕地面積13.59畝。下一步:一是壓實鎮(街)屬地管理責任,嚴格執行《湛江市違法用地管控責任追究辦法》,落實早發現、早處置、嚴查處機制,把違法用地消滅在萌芽狀態,切實降低我縣初始違法量;二是加強部門聯動,根據行業部門管行業用地原則,將行業內違法用地移交至對應行業主管部門,通力合作,共同推進轄區內違法用地整治工作;三是強化督查督辦力度,縣自然資源局聯合縣政府督查室、縣紀委監委等部門加大對進度緩慢的鎮(街)進行督導,督促屬地政府落實違法用地查處整改主體責任,確保不突破上級問責紅線。
此項任務已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
(3)壓實責任,加快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截至2024年5月8日,累計已整治到位446宗,剩余未整改98宗。其中,已納入永久基本農田核實處置工作共97宗,該部分問題后續將按永久基本農田核實處置工作最終成果依法消除違法狀態,整改時限待定;剔除已納入永久基本衣田核實處置工作的問題外,我縣已超期未整治的新增衣村亂占耕地建房月報問題共1宗,為界炮鎮1宗。下步,我局將積極同上級加強溝通,尋求政策指引,并對界炮鎮做好整治督導指導工作,確保在按照上級要求完成考核目標任務。
此項任務已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
(4)加大力度,提高閑置土地處置率。截至2024年5月8日,2023年納入“增存掛鉤”考核的閑置土地任務已處置30宗面積57.658公頃,處置率83.05%,超額完成年度處置任務(年度任務為完成處置任務的50%)。
此項任務已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
3.關于“‘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工作進度落后”問題的整改情況:
(1)共同努力,完成省級抽查和數據匯交工作。一是經多方努力,遂溪縣15個鎮共四個批次已完成市級內業驗收。遂溪縣15個鎮共三個批次已通過省級抽查。其中,遂溪縣“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第一批次(遂城鎮、城月鎮)于2023年3月30日通過省級抽查;第二批次(黃略鎮、楊柑鎮、烏塘鎮、北坡鎮、建新鎮、界炮鎮、草潭鎮)于2023年6月25日通過省級抽查;第三批次(嶺北鎮、洋青鎮、河頭鎮、港門鎮、江洪鎮、樂民鎮)于2023年9月27日通過省級抽查。二是加強與市、省相關部門溝通協作,12月13日,遂溪縣“房地一體”不動產權籍調查匯交成果通過省級匯交,12月25日,省技術中心出具廣東省湛江市遂溪縣“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匯交成果檢查報告。
此項任務已整改完成。
(2)壓實推進,提高“房地一體”登記發證率。一是召開專項工作會議,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工作緊迫感和責任感,加強統籌安排,加快工作進度,在保質保量的前提下加快完成確權登記工作。二是嚴格把控登記成果質量,落實登記要求,嚴格遵循不動產權屬清晰、登記數據入庫標準,穩步推進工作開展。三是做好統籌安排,及時協調溝通,加強督導調度,督促作業單位集中力量,選派業務熟練人員,妥善解決難點堵點,細化工作任務,加快辦證速度,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完成“應登盡登,應發盡發”工作目標。
2020年至2023年,遂溪縣“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公告掛網宗地數24290宗,已完成登記發證宗數17637宗,房地一體發證率22.7%。其中:2023年遂溪縣“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公告掛網宗數12524宗,完成登記發證宗數11544宗(2023年12月遂溪縣“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公告掛網宗數1245宗,完成登記發證宗數1241宗)。
此項任務已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
4.關于“綠美湛江生態建設重點工作推進乏力”問題的整改情況:
(1)立行立改,落實資金。高度重視生態示范點建設工作,積極與縣財政局溝通,努力解決建設資金難題。2023年8月31日由縣府辦印發綜字[2023]334號同意縣財政統籌資金撥款貳拾萬元 (20萬元)作為解決綠美廣東生態建設示范點 (遂溪縣孔圣山公園示范點)建設資金。
(2)千方百計,完成造林。一是做好森林質量精準提升,落實林分優化陸地造林地塊。二是加快城鄉一體化綠美提升,積極推進2024年我縣2個森林鄉村建設任務。三是全民愛綠植綠興綠護綠提升,組織開展2024年義務植樹活動。目前,我縣已完成高質量水源林造林400畝、沿海防護林造林316畝、紅樹林造林200畝,超額完成了上級下達的900畝人工造林任務。
此項任務已整改完成。
5.關于“墾造水田項目建設監管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1)提高認識,加快工程進度。督促施工隊加班加點,增加機械臺班,多方面同步開展項目施工。目前,豆村、牛圩、下橋墾造水田項目已完成縣級驗收,現正申請市級復核驗收;大龍尾項目基本完工,已申請下周縣級驗收。
(2)加強項目監管,完善項目建設。目前已完成在斜坡上面的機耕路邊加建1.22米高防護欄,在防護欄邊加建一條40CM*30CM排水溝,斜坡下面的擋土墻由原設計高3.5米調整為一半高3米(長度202米),另一半高2.5米。
此項任務已整改完成。
(二)對履職盡責有差距,重要領域監管不到位問題的整改
1.關于“海域使用監管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1)嚴格落實整改責任,完成違法填海區域生態修復。我局高度重視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委托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編制了港門鎮黃屋村濱海濕地限制類紅線區內違法填海區域的生態評估報告和生態保護修復方案(報批稿);根據修復方案完成對項目堆積物拍賣起始價的評估,2022年11月16日在湛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掛牌出讓,2023年1月3日成交;2023年10月19日完成港門鎮黃屋村濱海濕地限制類紅線區內違法填海區域堆積物清理搬運工作;目前已完成該區域全部生態修復工作。
(2)加強海域監管,加大巡查力度。我局充分利用海洋協管員,結合日常,通過人工巡查,無人機巡查等方式,定期對轄區內海岸線和海域進行監管。做到對違法用海早發現,早處置。
(3)想方設法,追繳海域使用金。一是對欠繳海域使用金的用海企業發出限期繳款通知書;二是召開與欠繳海域使用金用海企業的座談會,面對面進行追收;三是對欠繳海域使用金的的用海企業發出解除海域使用權出讓合同決定書;四是收集有關資料和證據,移交遂溪縣人民法院對這部分欠繳海域使用金進行追繳。已將我縣海域使用金欠費情況及相關材料移交至國家稅務總局遂溪縣稅務局,由國家稅務總局遂溪縣稅務局予以征收。
此項任務已整改完成。
2.關于“自然資源領域登記工作開展緩慢”問題的整改情況:
(1)立行立改,落實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工作。一是遂溪縣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上已增加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模塊,并公開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辦事指南,可正常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二是制定《遂溪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納入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方案》,穩妥推進我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納入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
(2)積極推進,完善林權類登記管理工作。一是已完成林權規范整理和數字化工作;二是根據省廳要求,2024年12月底前需完成林權數據整合工作,我局已編制預算并報縣政府,申請縣財政同意撥付相關經費后開展有關工作;三是林權類日常登記業務有序進行中,群眾、企業可正常申請辦理林權類日常登記業務。
(3)分類施策,做好歷史設施農用地上圖入庫。尊重群眾意愿,大部分場地不再使用或承包期到期等問題,業主不愿意補辦手續,所以未有完成209宗設施用地上圖入庫工作。無需整改。目前未有群眾申請辦理設施用地備案手續。
此項任務已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
3.關于“礦區監管工作不力”問題的整改情況:
(1)加強監管,規范開采。已多次督促礦山企業有關負責人履行礦山修復治理義務,并經組織驗收通過后依法申請礦山閉坑和采礦許可證注銷登記手續;目前該兩個越界開采點已編制了修復方案,并已按方案的要求基本完成主體工程的治理,2024年2月4日均已通過專家驗收。
(2)依法依規,抓緊修復。楊柑鎮礦區卿魚塘礦段、界炮鎮礦區越界開采點已編制了修復方案,并已按方案的完成主體工程的治理,于2024年2月初組織專家完成驗收通過;經公示無異議后,于2024年4月分別對該兩個越界開采項目出具驗收合格確認書;剩余未完成的兩個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項目已組織專家驗收及完成縣級初驗,正在申請市級終驗。
(3)加強執法,嚴肅查處。依法依規對黃略鎮坑尾村礦區涉嫌非法占用7.3土地行為進行核查。經實地調查、詢問相關人員和查閱相關資料,該地已辦理臨時用地手續,并取得用地批復。
此項任務已整改完成。
4.關于“用地供應監管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1)立即整改,完成批而未供處置。全面梳理2023年度批而未供土地,根據市下達的處置任務擬定2023年度批而未供處置工作計劃,加快批而未供土地供應,我縣在全市率先完成2023年度批而未供土地處置任務,并獲得市自然資源局表揚和市委書記劉紅兵、市長曾進澤點贊。一是申請撤銷批文,對確實不需要的用地,或無法實施征地等原因,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健全建設用地“增存掛鉤”機制的通知》(自然資規〔2018〕1號)的規定,向省政府申請將用地批文整體或部分地塊作撤銷處理,并上報自然資源部備案;二是加快規劃調整,因城鄉規劃調整、政府發展思路變化等無法供地的,應及時調整規劃,加快供地;三是督促預申請業主辦理供地,屬于項目業主自身原因造成土地批而未供的,應督促原業主限期辦理供地手續,否則取消該項目用地,將土地調整給其它急需的建設項目使用;四是補辦供地手續,對城市道路、綠化、廣場、公園等基礎設施,項目實際已供、已建,但未辦理供地手續的,應簡化供地手續,以項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項目行業主管部門為業主,辦理供地手續。
(2)規范供地,加強已供土地巡查監管。一是明確監管內容,認真梳理,仔細調查,根據《建設項目用地跟蹤管理卡》監管顯示信息,對項目土地出讓金繳納、交地時間、開竣工等情況全方位監管,確保項目用地供后開發利用情況及時跟蹤;二是加大動態巡查力度,依托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通過信息公示、預警提醒、開竣工申報、現場核查、跟蹤管理、竣工驗收和建立誠信檔案制度等手段,實現對已供土地關鍵環節的全程監控。在每宗土地約定交地時間、開竣工時間、實際開竣工驗收時間以及開發建設過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對項目建設情況進行現場核查,確保巡查到位;三是加強職能部門聯動,主動靠前精準服務。對已供應用地,主動對接企業,密切跟進企業建設實施進度,摸查存在問題,提前介入協調,聯動各職能部門研究解決辦法,為項目順利完成建設保駕護航。
(3)建立長效機制。制定《遂溪縣2024年度批而未供處置工作方案》。
此項任務已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
5.關于“測繪地理信息行業管理不規范”問題的整改情況:
(1)加強專業技術隊伍建設。一是已在廣東省2024年公務員招錄計劃中申請招錄一名勘測與地理信息股一級科員,招錄專業名稱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測繪工程專業。2024年公務員省考筆試3月16日開考,4月10-16日已進行資格審查,目前等待面試;二是安排專項資金,與廣東省地圖院簽約技術服務支撐。
(2)加強測繪市場監管力度。一是依法開展測繪成果(數據)匯交,實行測繪成果先匯交再使用;二是加強測繪外業活動監管,根據行政執法要求,由執法部門加強對測繪外業活動依法加強監管。
(3)建立長效機制。健全完善《遂溪測繪市場信用體系》(草稿)。
此項任務已整改完成。
6.關于“對下屬單位的監管缺失”問題的整改情況:
(1)正視問題,以此為鑒,規范管理遂溪縣國有樟樹林場
①關于土地出租協議問題
吸取土地出租中存在問題教訓,引以為戒,重要事項嚴格執行“三重一大”議事制度,確保以后出租土地嚴格按照“國有資產對外出租、出借流程”操作。
②關于違規出租生態林的問題
與市省林業部門溝通,爭取用林場內的另外的兩個生態林的林班(還未列入省級生態林的序列)更換這兩個林班。
③關于未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問題。
一是嚴格執行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按巡查組反饋問題完成2020年至2022年應繳盡繳地租收入271.95萬元。二是委托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全面對單位進行評估審計,規范管理,堵塞財務管理漏洞。督促各下屬單位必須做到:建立和完善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貨幣資金安全管理,確保國有資產安全運行;嚴格執行《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相關規定,規范支出手續。
此項任務已整改完成。
(2)高度重視,規范遂溪縣土地整理中心財務管理
一是委托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全面對單位進行評估審計,規范管理,堵塞財務管理漏洞。二是規范財務流程,建立完善的財務流程管理制度,明確各項財務操作的程序和責任,并加強對流程執行的監督和檢查。三是加強內部控制,制定、完善和落實內部控制制度,包括審批流程、風險管理控制、會計核算與財務報表控制等。四是完善審計和風險管理:聘請專業的審計機構對財務狀況進行全面審計,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建立風險管理制度,加強對財務風險的管理和防范。五是規范資金管理,建立健全的資金管理制度,包括預算管理、資金流向監控、資金使用和回收控制等,確保資金的合理安排和充分利用。
此項任務已整改完成。
(三)對為民服務意識淡薄,“四風”問題較為突出問題的整改
1.關于“土地山林權屬糾紛化解不力,重復信訪頻繁”問題的整改情況:
(1)提高認識,加強隊伍建設。爭取增加有調處經驗的工作人員數量,充實調處隊伍;2024年1月25日,分管領導黃有已組織負責調處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思想教育,要求對于所有的調處案件,要緊盯時間節點,加快調處進度,在法定的時間內擬出處理決定報縣政府。
(2)因案施策,提高信訪案件滿意度。2024年1月22日分管領導歐純組織信訪窗口工作人員學習《信訪條例》,提高相關人員業務水平;成立專項矛盾化解工作小組,因案施策,爭取早日化解信訪案件;加強業務培訓,提高業務水平;積極溝通相關業務部門,協調解決信訪人的訴求。
此項任務已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
2.關于“推動化解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乏力”問題的整改情況:
(1)立行立改,積極化解。提高認識,召開黨組會議、專題研究關于遂溪縣公安局邊防宿舍樓、洋青糖廠宿舍、北門小區、13個單位集資樓等四個歷史遺留問題,并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相關對策,完善相關手續,已化解。
(2)提高站位,加強政策保障。2023年12月,《遂溪縣不動產統一登記有關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方案》已經縣政府第十七屆36次常務會議、縣委十四屆第76次常委會(擴大)會議審議通過,2024年3月18日由縣自然資源局正式印發實施,相關工作正有條不紊推進。
此項任務已整改完成。
3.關于“宗旨服務意識不強”問題的整改情況:
分類化解,積極推進安置留用地辦證手續。一是對遂城鎮北門片區52.78畝安置留用地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書問題進行分步處置;二是對孔子文化城、縣城新區、市政道路等重點項目拆遷安置戶中23戶47宗土地至今仍未辦理土地使用證問題進行積極化解,按照我縣土地儲備管理中心儲備庫存土地的情況,落實拆遷安置工作具體地塊,并制定規劃地塊設計(草案),與涉及拆遷安置戶對重新規劃地塊、易地規劃安置的地塊位置達成統一意見并簽訂補充協議,下一步進行評估工作并上報縣政府同意,然后按規定程序辦理土地使用證;對原安置地塊符合條件的安置戶,逐戶或逐宗辦理,切實解決群眾實際問題,用心用情用力為群眾排憂解難,提升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三是加快文東路“白改黑”建設工作中占用兩名群眾宅基地共688 平方米問題處置工作,已收回縣司法局位于新風路東K、L號地作為安置留用地;已分割原司法局土地分別制作兩名群眾安置留用地宗地圖;已與兩名群眾簽訂土地安置補償協議;辦理土地劃撥手續,2024年2月已完成安置工作。
此項任務部分整改完成。
4.關于“違反規定新建綜合業務用房 (職工飯堂)”問題的整改情況:
(1)立行立改,嚴格按要求使用綜合業務用房。在縣委第四巡察組巡察期間,我局即對該問題進行整改,結合實際使用需要,將綜合業務用房調整為一樓用作縣自然資源系統職工飯堂、樓上為海域海島管理股用房。
(2)認真整改,規范項目建設和資金使用。2023年12底召開局黨組(擴大)會議,深入學習縣委第四巡察組反饋意見,認真反思,以堅決做到嚴格執行“三重一大”議事制度,規范賬務管理。
(3)關于向下屬單位攤派建造飯堂資金問題的說明。由于單位經費緊張,綜合業務用房統籌下屬單位經費籌建;縣綜合業務用房是對本單位以及所有下屬單位人員開放,單位食堂也供機關及下屬單位員工共同訂餐用餐使用。
此項任務已整改完成。
5.關于“未嚴格執行財經制度”問題的整改情況:
(1)立行立改,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一是定期地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相關的財務制度及法規切實提高其依法行政的意識;二是建立健全內部約束機制。對各項收入和支出實施有效的監督,防止收入流失,資金轉移,嚴格控制開支范圍、標準,杜絕不合規支出現象的發生。三是加強監督和檢查:加強對應繳財政款的監督和檢查力度,建立監督、檢查、問責等機制,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對發現的應繳未繳款項及時上繳財政。截至2024年4月18日,自然資源局已上繳2021年至2023年10月商鋪租金195.8586萬元,2020年至2022年利息收入42.63萬元;自然資源局應繳未繳非稅收入已繳清。遂溪縣土地儲備管理中心2018年至2022年應繳未繳非稅收入433.38萬元已繳清。
(2)加強學習,規范現金和公務卡使用管理。一是關于”現金管理不規范“問題,立即開始建立健全單位現金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國家財經法規和政策制定本單位的現金管理辦法,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現金管理的機制,制定一套確實可行的現金管理細則,保證現金的安全完整及使用規范;并加強出納人員培訓,提高財務人員的整體素質;同時明確責任,規范管理,進一步明確出納在現金管理中的職責,建立財務負責人事前監督、出納整體負責以及會計事后監督的體制,以確保現金規范化管理。二是關于“未能嚴格執行公務卡制度”問題,我局進行廣泛宣傳動員,引導公務人員盡快了解和掌握推行公務卡的目的、操作規則及可能出現的交易風險,提高公務人員對公務卡推行工作的認知度;并對財務人員、公務人員進行系統培訓,讓持卡人充分理解公務卡管理的各種要求,熟練掌握公務卡用卡及報銷流程,徹底轉變思想觀念,由拒絕用卡變為主動用卡,確保公務卡的順利推廣。目前新增19名同志申請開通公務卡。
此項任務已整改完成。
6.關于“黨風廉政建設不扎實”問題的整改情況:
(1)聚焦政治統領,落實“一崗雙責”主體責任。局黨組把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為首要政治任務,全面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斷強化廉政教育,制定和印發《2024年遂溪縣自然資源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遂溪縣自然資源局班子及成員2024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清單》。
(2)加強組織領導。局黨組主要領導親自部署本單位反腐倡廉工作,開展廉政談話,召開專題會研究布置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做到開會必講黨風廉政,時刻不忘黨風廉政,警鐘長鳴,防微杜漸。年初局黨組書記與各股室負責人、下屬單位負責人已簽訂黨風廉政責任書27份。
(3)加強學習,筑牢思想道德防線。認真學習黨的二十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及上級部門重要文件精神,深化以案促改,對受處分人員開展回訪教育工作,對自然資源工作領域的違法違紀案件及時進行通報和警示教育。2024年第一季度已通過黨組會和黨支部會議對《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及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等黨紀黨規進行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
(4)強化監督,提高廉潔執政能力。按照《關于規范報送黨內談話數據的通知》,局黨組主要負責同志、分管領導對發現管轄范圍內的黨員干部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及時對其提醒談話;對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或誡勉處理的領導班子成員或下級黨組織一把手,及時對其進行警誡談話,要求其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切實整改,同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勉勵其放下思想包袱,輕裝上陣。常態化開展提醒談話,每季度最后一個月上旬收集各股室、下屬單位提醒談話結果上報縣紀委。2024年1月11日,開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專題學習會議;2024年第一季度已進行提醒談話33人次。
此項任務已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
(四)對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仍有不足,選人用人工作不規范問題的整改
1.關于“黨建工作落實有差距”問題的整改情況:
(1)嚴格落實“第一議題”制度。一是規范“第一議題”學習,及時下發每月學習要點,要求各支部及時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最新的講話指示精神以及對自然資源系統工作提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并開展學習交流。二是加強黨建業務指導。每季度對下屬各黨支部進行黨建工作檢查,尤其是對“三會一課”記錄存在問題的內容及時提出意見建議,要求馬上整改。三是落實“三會一課”觀察員制度,制定“三會一課”觀察員制度,要求下屬各黨支部按要求邀請局機關黨委“三會一課”觀察員列席“三會一課”觀察工作 ,推動我局機關黨委下屬各黨組織理論學習及組織生活經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進一步提升“三會一課”質量,夯實黨建工作基礎,切實提高我局黨建工作水平。四是每年組織局機關黨委黨務干部和下屬支部黨支部委員參加縣直工委舉辦的縣直機關黨務干部業務培訓班;機關黨委和各黨支部舉辦黨務工作應知應會知識培訓。
(2)嚴肅開展民主生活會。一是2024年1月召開2023年度民主生活會前,局黨組組織黨組理論中心組擴大會和黨組擴大會開展集中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建設的重要思想、黨章、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自然資源系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對學習內容進行深入研討;二是領導班子對照8個方面直接查擺剖析問題,圍繞本局選定的反面典型案例清遠市飛霞龍田項目違法違規用地問題,聯系個人思想、學習和工作實際,深刻查擺自身存在的差距不足;三是自我批評做到了正視問題,揭短亮丑,不以講道理、談體會代替查擺問題,不以班子問題、下級問題代替個人問題,做到不講成績只談問題。相互批評做到了處于公心、實事求是,直截了當、開門見山,注重從具體問題表現入手,點出在思想、政治、作風等方面的危害,指出差距不足,真正做到咬耳扯袖、紅臉出汗。
(3)規范黨員發展流程。一是各支部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規范發展黨員工作,將發展黨員工作規范5個階段25項具體流程,用臺賬形式分階段標注,詳實記錄申請入黨、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預備黨員的接收、考察和轉正等環節,做到環環相扣、步步推進。二是機關黨委每季度組織下屬支部委員和相關黨務工作人員進行工作培訓,提升業務水平;機關黨委指派專人專職監督和審核發展黨員的全過程,確保程序規范,檔案齊全。
此項任務已整改完成。
2.關于“工作主動擔當意識不強”問題的整改情況:
(1)加強工作人員請示匯報制度,規范辦事程序。一是局黨組會議審議或傳簽相關請示報告,經黨組主要負責同志簽發后上報;二是在重大事項請示上,完善規范工作流程,要求嚴格落實“事前請示、一文一事”規定,堅決杜絕“突擊式”請示、一件多請、報告夾帶請示等違規問題。
(2)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根據工作需要、干部能力經歷實際,為激勵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我局分別于2023年12月提拔任用40歲以上優秀干部2名、2024年3月推薦考察四級主任科員作為中層正職人選1名;并嚴格落實干部選拔任用任前談話制度,重點談不足、談希望、談要求,促進干部在新崗位上正確履職、健康成長、學思踐悟、放開手腳大膽干。
此項任務已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
2.關于“選人用人工作未嚴格落實”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受處分干部‘帶病’提拔和使用”問題。一是督促人事股工作人員認真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守則》《遂溪縣股級干部任免管理規定(試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辦法》等文件規定,加強與縣委組織部工作溝通,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嚴謹性、規范性,不再出現違規使用干部的情況。二是完成相關人員調整工作。
(2)關于“履行干部選拔任用有關程序規定不嚴格”問題,我局立行立改。一是督促股室內工作人員認真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守則》《遂溪縣股級干部任免管理規定(試行)》等文件規定,加強與縣委組織部工作溝通,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嚴謹性、規范性。二是2023年起我局提拔任用嚴格落實分析研判工作,領導班子集體會議討論醞釀確定建議人選,落實動議即審,按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規定辦事。三是嚴格干部選拔任用審查程序,2023年起對提拔任用人選對象及時征求縣信訪局的意見。
(3)關于“干部檔案管理不規范”問題,立即改進完善。一是加強組織人事工作人員檔案業務培訓,定期組織業務人員參加上級部門關于檔案工作的培訓。二是認真落實干部人事檔案審核要求,及時對干部任免審批表做好補充完善,建立健全從嚴管理檔案的長效機制。2024年1月根據縣委組織部要求核查完善干部任免審批表,嚴格落實“庫檔一致”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庫與干部檔案比對工作,進一步強化檔案核查更新、規范管理工作。
此項任務已整改完成。
四、其他問題或下一步工作計劃
下一步,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積極主動加強向縣委第四巡察組請示報告,定期匯報整改工作進度,爭取巡察組的業務指導和支持,解決整改過程中碰到的實際問題和難題,以期圓滿完成各項整改工作任務。
中共遂溪縣自然資源局黨組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