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溪縣海洋與漁業局黨組關于巡察整改情況的通報
中共遂溪縣海洋與漁業局黨組
關于巡察整改情況的通報
根據市、縣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2018年3月21日至4月22日,縣委第一巡察組對我局開展了巡察。5月28日,縣委第一巡察組向我局反饋了巡察情況。根據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報告。
一、“黨的領導弱化,執行力不強”方面
1.關于“黨的領導意識不強”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縣海洋與漁業局5-7月組織全部干部職工學習《學習小手冊》2次,組織全體黨員干部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1次,機關支部集中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1次。把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首要政治任務,在實際工作中,努力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四個意識”,牢固樹立“四個自信”,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真正把認同核心、擁護核心、維護核心落實到具體行動上。二是嚴肅黨員紀律,明確黨組成員黨內職務。切實加強黨員管理,要求全體黨員上班必須佩戴黨員徽章(由辦公室負責監督、提醒),并在對外公文和內部文件中明確領導黨內職務,排名先排黨組成員再排班子成員。
2.關于“黨組議事規則執行不嚴”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完善制度。我局制定、印發了《遂溪縣海洋與漁業局“三重一大”議事實施細則》,在往后工作中更加嚴格執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如近兩個月召開的有關處理休漁期間非法偷捕漁船、北部灣遂溪避風港建設項目疏浚工程施工整改方案制訂、局領導班子分工調整、巡察整改工作布置等事項,都嚴格執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要求,不斷完善黨組織會議議事規則和程序,提高領導班子決策水平。二是規范會議記錄,真實反映會議情況。要求會議記錄人員認真把會議基本情況、發言和決定等事項一一記錄。三是強化會議監督,提高會議執行力。成立“三重一大”事項工作領導小組,建立“三重一大”事項工作臺賬,加強監督管理,加大會后執行力度,確保會議實效。
3.關于“貫徹傳達上級指示精神不力”問題整改情況
一是大力推進OA系統使用。目前全系統除漁政船部分普通船員外,其他工作人員80多人都已在手機下載安裝OA系統,并能熟練、準確使用該辦公工具。二是辦公室做好上傳下達工作。辦公室通過OA系統和紙質資料將上級來文(各種政策、會議精神)及時準確地轉發和印發到黨組班子成員和相關業務股室及下屬單位、個人,并做好跟進處理、檔案保管工作。近三個月沒有出現應轉未轉、應發未發的文件。三是加強政策宣傳。針對以前宣傳的薄弱環節,我局對2018年休漁工作、休漁生活補貼、漁船柴油補貼、漁船減船轉產等各種涉農涉漁政策通過廣播、宣傳車、掛橫額、窗口宣傳、公示、公告等多種途徑廣而告之,確保做到全縣漁村漁民宣傳全覆蓋。對休漁工作共出動宣傳車6輛次,參加人員30余人,廣播播音38時次,貼示公告120張,懸掛宣傳標語共86條。“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以來,我局機關利用電子屏幕制作宣傳標語30多條次,張貼宣傳圖片4張;全局利用微信、短訊發報宣傳標語130多條次,在沿海鎮懸掛宣傳橫額140多條,制作宣傳牌7個,張貼宣傳海報304張,印發宣傳小冊子兩批共13000多本,發出宣傳單張10000多份。
4.關于“意識形態工作全面忽視”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成立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實現意識形態工作有專人分管、責任有人落實。二是加強對干部職工朋友圈、微信群等監督管理工作,不給錯誤言論提供傳播渠道。三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講話和批示精神,加強理論武裝,大力提高領導干部的馬克思主義理論素養。
二、“黨建工作抓而不嚴” 方面
1.關于“黨建工作存在形式主義”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認真研究部署黨建工作。我局高度重視黨建工作,成立了局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明確黨建工作職責,建立黨建工作制度,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從嚴從實抓好黨建工作,建立責任明確、保障到位的黨建工作運行機制。二是制定、印發局黨組中心組、黨支部學習計劃。結合智慧黨建工作,局黨組、各支部補充每月一次學習黨章等黨的科學理論知識,學深學透黨的十九大報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提高黨組成員和廣大黨員的政治理論修養,堅定政治信念。6月以來,漁政支部、機關支部集中學習2次以上,老干支部集中學習1次。三是健全臺賬資料。我局各支部以這次縣委巡察為契機,對照問題,完善不足,對黨員名冊、組織網絡、黨費收繳、黨員發展情況、黨史學習教育記載、支部委員會活動記錄、黨小組活動記錄及黨課教材及學習制度、民主生活制度、黨建目標管理制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黨員活動日制度、黨員談心制度、“三會一課”制度、主要領導廉政述職制度、發展黨員制度等簿、卡、冊進行補充完善,做到活動有計劃、過程有痕跡。
2.關于“民主生活會不夠嚴肅、認真、規范”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提高認識。從全面從嚴治黨、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的高度,充分認識堅持和完善民主生活會制度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深刻認識新形勢下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深入理解開展專題民主生活會不規范不嚴格問題專項整改的重要意義,切實抓好專項整改各項任務落實。二是把握具體要求。2018年民主生活會要認真學習研讀上級相關文件,精準把握召開民主生活會的具體程序,真正弄清楚為什么要開民主生活會、民主生活會怎么開、如何直面問題、如何切實解決問題等基本要求,做到全面理解、領會實質、入腦入心,準確把握民主生活會制度貫徹執行的標準要求。
3.關于“發展黨員工作有欠缺”問題的整改情況
經過認真核對,近三年發展的4名黨員的入黨積極分子登記表和2015、2016年發展對象登記表及入黨政審材料都已找回,并已歸檔管理。從鞏固執政黨地位的認識高度,切實增強做好發展黨員工作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確保往后發展黨員工作做到程序合規、資料信息齊全。
4.關于“支部換屆工作不嚴謹”問題的整改情況
經核查,今年1月黨支部換屆工作,漁政支部黨支部換屆工作程序合規、資料齊全,機關支部、老干支部對下屆支委候選人醞釀只有口頭推薦,沒有形成會議記錄。針對這種情況,局黨組要求各支部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教育全體黨員干部要樹立正確的參與意識,確保采取合法、正當方式有序參與、開展支部換屆工作。
5.關于“干部提拔任用材料不齊全和違規”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加強學習,規范選任程序。組織黨組、班子成員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明確和規范選任程序,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要求選拔任用中層干部。二是認真核對,完善提拔任用資料。經認真核查,黃少敏的民主推薦、考察和公示材料已經找回;徐羅當時是楊柑中隊副中隊長,楊柑中隊隊長退休后,根據工作需要,局班子經討論推薦其為楊柑中隊長任選人,但在向縣委組織部報備時發覺其計劃生育間隔不符合要求,所以當時已經終止提拔程序,目前徐羅仍為中隊副股級干部;黃曉群在調到局漁業綜合股之前是漁政大隊北潭中隊指導員(正股級),由于局漁業綜合股原股長晉升而出現崗位空缺、急需補充,所以經班子討論決定調黃曉群到局漁業綜合股任股長(屬平級調動),其調動前是經過班子會討論醞釀的(有相關會議記錄);對提拔、變動、交流的中層干部應向組織部報備而未報務的情況,繼續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并按規定處理。
6.關于“黨費收繳不規范”問題的整改情況
嚴格按照《關于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要求,規范了黨費的交納,進一步規范黨費收繳和管理工作。局機關、漁政、老干三個支部黨員第一、第二季度黨費共8904元已上交縣直工委。
三、“兩個責任認識不清、落實不力” 方面
1.關于“責任意識不強、認識模糊”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主動壓實“兩個責任”。 局黨組、班子召開專題會議2次,召開全部干部職工黨風廉政建設會議2次,研究、布置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把業務工作與黨的建設結合起來抓,充分履職,加強自身建設,提高拒腐防變能力;要求班子成員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和“一崗雙責”,中層干部帶好自己的隊伍;建立健全重大事項集體協商及報告制度,加強內部監督,提升決策科學化水平;加強黨員干部的經常性教育管理,嚴肅組織生活,嚴格執行“三會一課”制度;層層壓實主體責任;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推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以更高的標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引向深入。二是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約談活動。談話內容圍繞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思想道德建設等方面進行,談話直面問題,提醒干部要牢記責任,改進工作,廉潔自律。自2018年5月至6月,我局黨組書記談話提醒黨組(班子)成員6人次,黨組(班子)成員談話提醒股室、中隊負責人25人次。
2.關于“制度不健全”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健全相關制度。我局成立了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印發2018年度局黨組主體責任清單、“第一責任人”責任清單、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清單,制定《關于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的實施意見》,印發《中共遂溪縣海洋與漁業局黨組2018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點》。細化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建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臺賬。二是層層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組書記與各股室(單位)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全體干部職工簽訂廉潔自律保證書,落實“一崗雙責”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監督管理機制。
3.關于“監督責任不落實”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堅持挺紀在前。以紀律為尺子全面衡量黨員、干部的言行舉止,把握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綜合運用各種處理手段,發揮監督執紀問責的綜合效應。深入開展紀律教育,喚醒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努力把道德標準和黨的紀律刻印在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心上。做到抓早抓小,伸長耳朵、瞪大眼睛,密切關注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況,對問題要做到早發現、早處置。二是從嚴執紀監督。制定《關于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的實施意見》,加強對“兩個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健全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以嚴肅有力的責任追究來促進“兩個責任”的落實。三是充分發揮派駐紀檢組“探照燈”的作用。巡察反饋意見后,局召開有關“三重一大”決策的會議,都主動邀請紀檢組人員參加,如紀檢組同志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必須形成會議紀要送紀檢組備案。近兩個月召開的有關處理休漁期間非法偷捕漁船、北部灣遂溪避風港建設項目疏浚工程施工整改方案制訂、局領導班子分工調整、巡察整改工作布置等“三重一大”事項會議都邀請了派駐紀檢組的陳蝦仔和楊來同志參加。
4.關于“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加強對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的學習。局黨組全體成員認真學習中央八項規定、“六條禁令”以及反“四風”文件精神,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厲行節儉、反對鋪張浪費。二是完善制度,嚴格執行。針對巡察發現的問題,我局高度重視,完善了《遂溪縣海洋與漁業局公務用車管理規定》、《遂溪縣海洋與漁業局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制定并印發《遂溪縣海洋與漁業局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具體措施》、《遂溪縣海洋與漁業局黨員干部八小時外管理制度》,堅決做到有法必依,不折不扣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杜絕違規用車、規范差旅報銷、壓縮三公經費。三是清退違規款項。按縣審計要求認真核對,立即清退超標準、違規報銷差旅費54330.5元(2016年差旅交通費10610元,2017年多報重復報差旅、差旅車輛補助14033.5元,技術推廣站以差旅費形式發放公車補貼19140元,漁港中心以差旅費形式發放公車補貼3237元,譚福森等出差時間事由不符報差旅7310元)。
四、“財務管理不嚴,漏洞較多” 方面
1.關于“工程預借款手續不齊”問題的整改情況
經核查,陳寬于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12月29日因工程建設資金緊缺向我局先后借款910000元,其中:建設草潭漁港碼頭護岸維護工程期間,于2017年7月13日、7月26日、8月8日向我局分別借款50000元、60000元、100000元,共款210000元;建設江洪漁港碼頭護岸維護加固工程期間,于2017年8月17日、9月1日、9月15日、9月22日、9月28日向我局分別借款150000元、40000元、100000元、60000元、50000元,共款400000元;建設港門石角涵洞安裝工程期間,于2017年11月9日、11月30日、12月15日、12月29日向我局分別借款100000元、100000元、40000元、60000元,共款300000元(陳寬以上所借工程款項都是有工程項目合同等有關資料,并且當時記賬附有預算、結算、驗收報告、工程協議等,其他工程項目資料在漁港中心賬上也有反映、可查);陳寬已于2018年4月11日、6月5日、7月27日向我局分別歸還180000元、375000元、355000元,共款910000元。
2.關于“漁港工程管理中心賬目混亂”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財務人員加強業務學習,完善財務登記。漁港中心積極和縣審計局溝通,弄清中心賬目情況,核對所有賬務,已補充完善相關憑證手續。二是認真追責。對中心財務人員進行教育;并主動協助審計部門于2018年7月27日分別對漁港工程管理中心會計、局機關會計、漁政大隊會計進行罰款1000元、500元、500元的決定執行完畢。
3.關于“一支筆管理4個獨立核算單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嚴格開支限額審批權。針對縣委巡察組的反饋意見,我局黨組、班子會經過多次討論,形成新的《遂溪縣海洋與漁業局內部財務管理規定》。
二是加強監督,開展內部審核。由辦公室抽調有關人員組成局內審小組,每年對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進行年度審核一次,并將審核結果向黨組、班子匯報。對發現不執行、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給予通報批評處分。
中共遂溪縣海洋與漁業局黨組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