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部政務服務數字化條例出臺
《條例》共五章34條,主旨是以數字化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既是優化營商環境的現實需要,也是數字政府建設的重要內容。《條例》著眼于全省政務服務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對政務服務數字化工作進行了整體規劃,圍繞明確部門職責、提供工作保障、推進管理和辦理數字化、促進數字化能力發展、完善監督考核體系等方面進行了制度安排,在充分運用數字政府改革建設成果的基礎上,以數字化深入推進政務服務運行標準化、服務供給規范化、企業群眾辦事便利化,從制度機制上為全省政務服務數字化工作提供了依據和保障,全面提升一體化政務服務能力水平。
《條例》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的政務服務數字化工作,研究、解決政務服務數字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為相關工作提供辦公場所、設施設備和經費保障,并加強對政務服務數字化工作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政務服務數據管理機構負責統籌、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的政務服務數字化工作,按照規定承擔本級政務服務中心的運行管理和監督職責。
《條例》規范了政務服務管理數字化工作,明確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涉及國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務服務事項應當全部納入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各級政務服務機構在政務服務工作中處理數據要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和誠信原則,根據政務服務辦理需要進行數據采集,如果需要通過生物識別技術進行身份核驗的,還需要取得服務對象的單獨同意,并采取嚴格的數據保護措施。
《條例》對政務服務辦理全流程進行了規范,明確政務服務機構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程序辦理政務服務事項,推動政務服務事項線上線下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各級政府部門要通過集中辦理、并行審查、數據共享、聯審聯辦等方式提升政務服務事項的審查效率。
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無障礙環境建設和適老化改造的部署要求,以及《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指導意見》中“堅持傳統服務方式與智能化服務創新并行,為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提供多元化、個性化、貼心暖心的高質量服務”的相關要求,《條例》明確要求要通過優化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對已實現線上辦理的事項也要保留線下辦事渠道等方式,為殘疾人、老年人等群體提供無障礙便利化服務。
《條例》對我省歷年來涌現的政務服務事項自動受理、智能審查、智能辦理創新模式,以及告知承諾制、容缺受理服務模式、政務服務電子檔案、群眾自治組織證明事項等政務服務改革實踐經驗進行了固化。同時提出,政務服務機構要積極推行告知承諾制、容缺受理服務模式,完善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和便民服務站的數字化配套設施設備,以數字技術提升企業群眾辦事效率與便利性。
《條例》還對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政務服務跨域通辦工作機制建設、政務服務中心便利化措施、數字化現場勘查審驗等工作作了鼓勵性支持性引導性規定,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公共支撐平臺對接,鼓勵為申請人提供預約辦理、延時辦理和節假日辦理等便利化服務,鼓勵政務服務機構創新使用遠程視頻、數字化圖紙等非現場方式輔助現場勘查審驗等。
《條例》將有力促進全省政務服務體系的進一步健全,以數字化不斷促進政務服務的創新發展,對推動政務服務應用管理創新、便利企業和群眾生產經營與辦事創業、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