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縣公共資源有償使用管理辦法》政策文字解讀
一、制定文件的目的
為規范和加強公共資源有償使用管理,促進我縣公共資源有效利用,統籌指導遂溪縣公共資源有償使用工作,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等。
二、政策及規范性文件類依據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創新政府配置資源方式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務院關于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財政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市政公共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管理辦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三、起草過程
(一)梳理有關文件規定并起草
認真學習《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創新政府配置資源方式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務院關于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財政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市政公共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管理辦法〉的通知》等文件,結合我縣工作實際做到了緊密結合,起草本管理辦法。
(二)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
縣財政局發函征求相關職能部門共32個單位意見,已按照意見修改完善;縣分管領導組織33個相關部門召開征求意見座談會議,均無意見;于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7月1日在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至公示期結束未收到任何反饋意見。
(三)深入開展了法制咨詢和依法審核工作
文件起草過程即是法制審核全面介入的過程。法律顧問對文件進行審核出具《法律意見書》,進行了公平競爭審查、合法性意見審查,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四、文件主要內容
《遂溪縣公共資源有償使用管理辦法》共6章24條,可分為以下六個部分:
第一部分,總則。包括《管理辦法》制定目的及依據、適用范圍以及應遵循的原則。
第二部分,管理范圍。明確公共資源有償使用明細范圍。
第三部分,機構設置及職責分工。明確各單位職能職責。
第四部分,管理程序。包含公共資源有償使用交易流程等內容。
第五部分,收繳和監督管理。包含行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職責等內容。
第六部分,附則。包含生效時間等3條。
五、使用范圍
本辦法所稱公共資源,是指政府在我縣行政區域內投資建設或者依法行使所有者權益的各類有形資產、無形資產的總稱。
政策原文:遂溪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遂溪縣公共資源有償使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