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縣城市容環境“六亂”整治行動的通告
遂溪縣人民政府
關于開展縣城市容環境“六亂”整治行動的通告
遂府告〔2014〕4號
為維護縣城良好的市容市貌,提升主次干道、窗口區域和重點地段的市容管理水平,縣人民政府決定從2014年5月9日起開展縣城市容環境“六亂”專項整治行動。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廣東省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禁在縣城區內主次干道占道經營、流動經營、店外經營、跨門經營、店外修理、店外加工等。
二、嚴禁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煙頭、塑料袋、飲料瓶罐等廢棄物和隨意傾倒垃圾。
三、嚴禁在縣城區主次道路、小街小巷兩旁及公共場所堆放物品。
四、嚴禁在縣城區道路兩旁和公共場所張貼、拉掛、架設各類標語、橫幅、帳篷。
五、嚴禁在縣城區內亂張貼、亂涂寫。
六、嚴禁在縣城區內違法搭建各類建(構)筑物和設施。
七、違反上述規定的,由縣公安、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交通運輸、公用事業、工商、衛生、食品藥品監督、市場物業、城監、環衛、遂城鎮等部門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職責予以處罰。拒絕、阻撓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積極配合開展縣城市容環境“六亂”專項整治工作,營造人人關愛市容環境、全民參與綜合整治,創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的良好氛圍。
特此通告。
二○一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