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遂溪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改方案(廣東北部灣農產品流通綜合示范園區項目)成果的通告
遂溪縣人民政府
關于《遂溪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
修改方案(廣東北部灣農產品流通
綜合示范園區項目)成果的通告
遂府告〔2014〕5號
《遂溪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改方案(廣東北部灣農產品流通綜合示范園區項目)于2014年5月29日經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湛江市遂溪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方案(廣東北部灣農產品流通綜合示范園區項目)的批復》(粵國土資規劃改復〔2014〕102號)同意,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的通知》(粵府辦〔2013〕3號)、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83號)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調整原因
廣東北部灣農產品流通綜合示范園區項目選址廣東省遂溪縣嶺北鎮,項目涉及用地面積100公頃(含留用地12公頃、市政道路用地8公頃),項目選址范圍內有72.2805公頃用地不符合《遂溪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為維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嚴肅性,確保廣東北部灣農產品流通綜合示范園區項目的用地,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的通知》(粵府辦〔2013〕3號)等規定,對《遂溪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進行局部修改,在嶺北鎮、遂城鎮、黃略鎮、港門鎮、北坡鎮內調劑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項目選址符合用地規劃,以加快用地審批進程,推進項目建設,促進遂溪縣和湛江地區社會經濟發展。
二、土地利用主要調控指標
本次規劃修改占用遂溪縣多劃基本農田面積41.9475公頃(粵國土資規劃改復[2013]70號文),規劃修改后遂溪縣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及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等各項指標不變(有關鎮土地利用主要調控指標見附件1)。
三、規劃修改圖件(見附件2-7)
四、批準機關情況
批準機關:廣東省國土資源廳
批準時間:2014年5月29日
特此通告。
附件:1、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主要土地調控指標變化情況表
2、遂溪縣調入地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調整前)
3、遂溪縣調入地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調整后)
4、遂溪縣調出地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1(調整前)
5、遂溪縣調出地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1(調整后)
6、遂溪縣調出地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2(調整前)
7、遂溪縣調出地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2(調整后)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主要土地調控指標變化情況表
單位:公頃
行政區 |
建設用地 總規模 |
城鄉建設 用地規模 |
城鎮工礦 用地規模 |
|
嶺北鎮 |
調整前 |
1269.1967 |
839.0611 |
287.9383 |
調整后 |
1341.4739 |
911.3383 |
360.2155 |
|
遂城鎮 |
調整前 |
5956.8171 |
4215.1163 |
1114.7868 |
調整后 |
5917.6069 |
4175.9061 |
1075.5766 |
|
黃略鎮 |
調整前 |
2817.9587 |
1882.7758 |
196.9456 |
調整后 |
2804.1282 |
1868.9453 |
183.1151 |
|
港門鎮 |
調整前 |
1299.1391 |
738.8079 |
80.3359 |
調整后 |
1279.9026 |
719.5714 |
61.0994 |
|
北坡鎮 |
調整前 |
1275.7269 |
1149.0935 |
35.0144 |
調整后 |
1275.7269 |
1149.0935 |
35.0144 |
|
全縣 |
調整前 |
26937.0524 |
19708.7322 |
2674.3687 |
調整后 |
26937.0524 |
19708.7322 |
2674.3687 |
|
變化量(調整前-調整后) |
0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