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遂溪縣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遂府辦〔2014〕4號
印發遂溪縣2014年住房保障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縣府直屬有關單位:
《遂溪縣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業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四年四月八日
遂溪縣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
為了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實現住有所居的目標,完成我縣2014年住房保障各項目標任務,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中國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建保[2010]87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實施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10]65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解決城市中低收入群眾住房困難為根本出發點,加快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切實解決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困難。
二、工作內容
(一)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
1、確保2013年開工建設的98套北門公共租賃住房竣工。
2、2014年擬新建公共租賃住房154套,每套面積控制在40平方米以內。
(1)土地來源。擬選址遂城鎮建設一橫路縣房管局北門住宅小區,占地面積約1000平方米。
(2)資金來源。采取中央、省、市劃撥專款、縣財政預算撥付的辦法。利用中央、省、市劃撥專項資金,不足部分由縣財政撥付。
(3)建設規模。擬建1幢8層154套公共租賃住房,每套面積40平方米以下,建筑面積約7800平方米,工程預算投資1500萬元(以財政核算為準)。
(二)制定保障性住房管理相關政策,深入研究后期管養問題,為實現保障性住房的長效管理奠定基礎。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保障性住房工作是約束性指標,是硬任務,已列入湛江市年度責任目標考核任務。有關職能部門、項目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第一責任人,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加強項目建設管理,確保年度目標任務圓滿完成。
(二)明確任務,強化問責。有關部門明確分工,按照工程建設時間節點要求,采取限時辦結、開辟綠色通道等措施,確保建設用地、建設資金等落實到位。對未按期限和辦結時間完成的單位,通過約談、通報批評等方式進行責任追究。
(三)完善制度,加強監督。采取召開專題會議、現場辦公等形式,研究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加快推進項目建設進度。縣政府辦公室(督辦室)將不定期督查保障性住房建設進度情況。
四、優惠措施
(一)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實施意見》(粵府[2008]3號)規定,保障性住房建設一律免收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主要有: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市政公用設施配套費、建筑行業上級管理費、建筑施工質量監督費、工程定額測定費、白蟻防治費、人防易地建設費、建筑施工超標噪音排污費、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各類行政性證照費、地方教育附加費、散裝水泥專項基金、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防洪保安基金、價格調節基金等。同時落實稅費減免政策。
(二)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創新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2]12號)的規定,公租房建設一律免收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并落實建設、購買、運營等環節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契稅、土地增值稅、營業稅、房產稅等政策規定,確保住房保障工作穩步推進。
抄送:縣委辦,人大辦,政協辦,紀委,法院,檢察院。
遂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4月10日印發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