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遂溪縣2015年 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遂府〔2015〕16號
遂溪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遂溪縣2015年
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縣府直屬有關單位:
《遂溪縣2015年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工作方案》業經縣人民政府第十五屆5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遂溪縣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3日
遂溪縣2015年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工作方案
為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實現住有所居的目標,確保完成我縣2015年的住房保障各項目標任務,根據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中國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建保[2010]87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10〕6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解決城市中低收入群眾住房困難為根本出發點,加快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切實解決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困難。
二、工作目標
2015年新建公共租賃住房100套,每套面積在40平方米內。
(一)土地來源。利用縣政府劃撥給縣房產管理局位于遂城鎮七里塘村(鐵路旁)的住房保障建設專項用地,占地約400平方米。
(二)資金來源。采取中央、省、市劃撥專款,縣財政預算撥付的辦法。利用中央、省、市劃撥專項資金,不足部分由縣財政預算撥付。
(三)建設規模。計劃建1幢20層100套,每套面積在40平方米內,建筑面積約5000平方米,工程預算投資1150萬元(以縣財政核算為準)。
(四)建設時間。2015年11月開工建設,2016年12月全面竣工。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保障性住房工作是約束性指標,是硬任務,已列入湛江市年度責任目標考核任務。成立遂溪縣保障性住房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保障性住房相關政策法規,制訂全縣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政策措施,研究部署并指導實施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作,統籌協調解決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發展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有關職能部門、項目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第一責任人,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建設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加強項目建設管理,確保目標任務圓滿完成。
(二)明確任務,強化問責。各職能部門按職責明確分工,做好公租房建設工作。
1.縣房產管理局。負責起草保障性住房相關政策、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任務分解、住房面積準入標準的擬定、申請對象住房情況審核,同時做好計劃下達、項目審核、公示、信息統計、情況上報、檔案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等日常管理工作。
2.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工作。
3.縣監察局。負責查處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建設推進過程中的違紀行為。
4.縣民政局。負責家庭總資產準入標準和人均收入標準的劃定,并組織對申請對象家庭收入進行審核。
5.縣財政局。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概算和籌集,工程進度款撥付、審核;財政投資項目的招標控制價格備案及造價的具體監管工作;廉租住房租賃補貼資金的安排及保障性安居工程日常辦公經費的撥付。
6.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出具申請家庭的社保金證明。
7.縣國土資源局。負責編制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供地計劃,用地預審、建設用地征收、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手續等。
8.縣環保局。負責指導建設單位開展項目前期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并審批本級權限內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9.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負責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規劃報建等相關手續,核發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的《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下達地塊規劃條件書,審核設計修建性詳細規劃(包括市政、綠化、管線規劃等)方案,核發《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及辦理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意見;負責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建議;招投標監督,若有重大變更(監理或質量監督根據有關規定確認),須經施工圖審查單位重新審核后,經批準實施;項目建設階段施工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項目竣工備案及辦理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意見;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查。
10.縣審計局。負責審計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預算的執行情況,受理項目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審核業務的報審及審計工作,與項目直接有關的建設、設計、施工、采購等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
11.縣物價局。負責核定公租房租金標準。
12.縣土地儲備中心。負責供應相關儲備用地。
各職能部門要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的審批綠色通道,歸并部分報建審批事項,壓縮審批時限,實行“一站式辦公服務”,對需要審批的事項一次性審批。確保各審批環節職責明確、運轉協調、便捷高效。在規定時限內不能完成審批的單位,其主要領導須向縣政府分管領導作書面解釋。
(三)完善制度,加強監督。采取召開專題會議、現場辦公等形式,研究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加快推進項目建設進度。縣保障性住房工作領導小組、縣政府辦公室(督辦室)將不定期對保障性住房工程的質量、安全、進度、資金使用情況等進行檢查,對工作進度緩慢、責任落實不到位、不能按時完成任務的,責任單位及主要領導需向縣政府作書面說明。
公開形式:依申請公開
抄送:縣委、人大、政協、紀委、法院、檢察院。
遂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4月2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