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遂溪縣縣城“門前三包”責任實施方案公開征求意見的函
關于遂溪縣縣城“門前三包”責任實施方案
公開征求意見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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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我縣縣城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建立和完善城區管理長效機制,我大隊草擬《遂溪縣縣城“門前三包”責任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根據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如有意見和建議,請于2017年8月1日前通過信函、郵件(sxcgdd@163.com)、傳真(7772766)等方式書面反饋我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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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遂溪縣縣城“門前三包”責任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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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縣城建市容衛生管理監察大隊??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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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鄺敬鋒?黃家穎?聯系電話:?7772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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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遂溪縣縣城“門前三包”責任實施方案
(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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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我縣縣城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建立和完善城區管理長效機制,營造整潔、衛生、優美的城市環境,維護“美麗遂溪”和“綠色遂溪”的良好形象,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管理目標
以建設生態文明縣城為中心,牢固樹立“抓文明創建就是抓發展”理念,不斷深化環境綜合治理、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著力提升城市綜合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水平,充分發揮廣大群眾的積極性和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居委會、村委會作用,確保縣城容貌整潔、環境優美、秩序井然,切實改善人居環境、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城市形象。
二、管理范圍
縣城城區范圍按行政區域劃分,具體包括城內居委會、農林居委會、府前居委會、南門田居委會、南門圩居委會、湛川居委會、東圩居委會、建設居委會、中山居委會、城東居委會、城南居委會、城西居委會、附城村委會、城北村委會、沙坭村委會、新糖居委會、火車站居委會。
三、組織實施
“門前三包”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多方參與和公眾監督相結合的原則。成立遂溪縣縣城“門前三包”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分管領導任組長,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遂城鎮人民政府、縣公用事業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等單位主要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縣委宣傳部、縣信息辦公室、縣交通運輸局、縣教育局、縣市場物業管理局、縣環保局、縣衛生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廣播電視臺、遂溪供電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城建市容衛生管理監察大隊、縣環衛處等單位領導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具體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日常工作。
四、落實責任
(一)包環境衛生。負責責任區內地面保潔,及時清除痰跡、污垢、污物、廢棄物和積水;制止和勸阻隨地吐痰,亂扔瓜果皮核、煙蒂、紙屑等行為;制止亂倒垃圾、污物、污水、糞便和損壞環境衛生設施等行為;保持垃圾桶、果皮箱外觀美觀、整潔、完好。
(二)包綠化管理。負責管理好責任區內樹木、花草和綠化設施;及時清除花壇、綠化地、綠化帶、草坪內的廢棄物;制止和勸阻攀折樹木、踐踏草坪、借助樹木搭棚和懸掛衣物,損壞花草樹木、草坪和綠化設施,擅自占用綠化地等行為。
(三)包市容秩序。負責維護好責任區內的市容秩序。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等按照規定擺放整齊,建筑物立面保持整潔,門店招牌和夜景燈光按要求設置;制止和勸阻亂擺攤設點、亂堆雜物、亂搭亂建、亂拉亂掛、亂貼亂畫、亂停亂放及毀壞、擅自改動或遷移市政、環境衛生設施及臨街噪音污染等現象和行為;不得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不得擅自設置戶外設施,不得倚門設攤、占道經營和出店經營。
五、明確職責
各有關職能部門按職責認真履行“門前三包”管理責任,積極配合做好“門前三包”管理工作。
(一)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負責制定“門前三包”實施辦法、“門前三包”實施方案、“門前三包”責任書等工作;協同遂城鎮人民政府做好各居(村)委會落實轄區內“門前三包”責任工作。全面負責縣城“門前三包”組織實施和協調工作。
(二)遂城鎮人民政府:負責落實居(村)民委員會責任區內“門前三包”責任制工作的組織、實施、監督、管理。1.與居(村)委會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2.對轄區內居(村)委會之間“門前三包”責任范圍的界線劃定,做到不留空白點、無衛生死角。3.協同縣城監大隊做好臨街店鋪 “門前三包”責任書的簽訂工作。
(三)縣市場監管局:積極協助縣城監大隊做好臨街店鋪“門前三包”責任書的簽訂工作,負責室內無照經營戶整頓、取締工作。對嚴重違反規定、拒不執行的“門前三包”責任且屢教不改的經營單位和個體商戶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四)縣交通運輸局:負責運輸市場管理,整治非法營運車輛,規范公交車、出租車上落點;并協同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做好機動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及泥頭車輛管理工作。
(五)縣公用事業管理局:負責監管和制止公園、廣場等公共場所占地經營的違法違章行為,協同縣城建市容衛生管理監察大隊落實位于公園、廣場的 “門前三包”管理工作。
(六)縣教育局:負責監督、落實縣城幼兒園、中小學校的“門前三包”責任制工作,并加強對學生自覺維護環境衛生、市容秩序和愛護城市綠化、市政設施的教育,培養學生愛護環境衛生的良好習慣和責任意識。
(七)縣衛計局:協助落實“門前三包”責任書簽訂和長效管理機制,根據相應職能對臨街經營的賓館、發廊、卡拉OK、浴足等場所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處理,對拒不執行“門前三包”責任的,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八)縣市場物業管理局:按“門前三包”責任制要求認真做好縣城市場內攤檔和店鋪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九)縣環保局:負責對產生噪音、飲食服務油煙污染和污水排放的臨街經營戶進行監督和管理。
(十)縣供電、電信部門:負責做好縣城城區內設置的電信箱、公用變壓器配電箱的管理,做到無破損、無漏電、架空線路條理整齊美觀。未經相關職能部門批準不得隨意在縣城設置電信、供電設施。
(十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管理縣城交通秩序,尤其是加強對泥頭車輛的管理力度,整治好縣城機動車違章和亂停亂放現象。
(十二)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飲食服務行業。負責整頓沿街的餐店、固定飲食攤點,對拒不執行“門前三包”責任的,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十三)縣環衛處:負責指導萬家美物業公司按照標準及時做好縣城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和垃圾收集、清運工作,并做好日常巡查、考評、考核、監督工作;與縣城建市容衛生管理監察大隊共同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工作。
(十四)縣城建市容衛生管理監察大隊:負責落實臨街店鋪“門前三包”責任書的簽訂,對亂拉掛、亂擺賣、亂張貼等“六亂”行為進行監督管理,依法對屢勸不改的業主作出行政處罰。
(十五)縣委宣傳部、縣廣播電視臺、縣信息辦公室:負責“門前三包”的宣傳報道工作,對縣城“臟、亂、差”行為進行曝光,對“門前三包”效果顯著的單位予以表揚和肯定,對“門前三包”責任達不到標準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
(十六)縣直機關企事業單位和駐遂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辦公區、住宅區和出租店鋪“門前三包”工作,接受“門前三包”管理單位和有關管理部門監督檢查。認真履行“門前三包”責任和義務,保證責任區內環境衛生、綠化管理和秩序管理達到規定標準。
(十七)縣城社區居委和有責任區村委會:負責本轄區內“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工作,對本轄區內群眾進行“門前三包”的宣傳教育。配合縣城建市容衛生管理監察大隊記錄責任單位不履行“門前三包”責任制的違章情況和收集違章情況證據材料,及時提請縣城建市容衛生管理監察大隊處理。
(十八)在落實“門前三包”工作中,執法檢查工作人員文明執法,秉公辦事。若利用職務以權謀私、違法亂紀、徇私舞弊的,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十九)對拒不服從管理,阻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或者侮辱毆打執法人員的,由縣公安機關等有關職能部門依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