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縣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
遂溪縣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落實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完善水治理體系,根據《廣東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湛江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以“四個堅持、三個支撐、兩個走在前列”為統領,堅持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以保護水資源、保障水安全、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為主要任務,在我縣江河湖庫(下稱河湖)全面推行河長制,建立健全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為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實現水生態文明城市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把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貫穿到河湖管理保護與開發利用全過程,強化規劃約束,確保經濟社會發展與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承載能力相協調,促進河湖休養生息,發揮河湖生態效益。
堅持流域統籌、系統治理。牢牢把握山水林田湖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的理念,統籌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統籌流域和行政區域,統籌上下游、左右岸和干支流,統籌城市和鄉村、水域和陸地,系統推進河湖治理與保護,構建安全生態、蓄洪兼籌、循環通暢、多源互補的河湖庫水系。
堅持黨政領導、部門聯動。全面構建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責任體系,打破部門、區域、層級的壁壘,明確管理職責,實行聯防聯控,形成“黨政齊抓、上下共管”和“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工作格局。
堅持問題導向、因地制宜。結合我縣特點和發展定位,按照“構建綠色生態水網”和“打造平安生態水系”兩種模式分類推進河長制。實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決好我縣水資源短缺、水災害頻發、水環境污染、水生態損害等突出水問題。
堅持強化監督、嚴格考核。依法治水、科學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護監督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考核評價,狠抓責任落實,強化激勵問責。以“互聯網+河長制”為重要抓手,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治水管水能力,拓寬社會監督渠道,營造全社會關注和保護河湖的良好氛圍。
(三)總體目標
2017年年底前,全縣境內河湖全面建立河長制,構建縣、鎮、村三級河長制組織體系。
2020年年底前,水資源利用更加充分,水環境改善更加明顯,水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基本實現河暢、水清、堤固、岸綠、景美的總目標。力爭全縣年用水總量控制在4.8億立方米以內,重要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到75%以上,地表水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達到80%以上;對于劃定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的水體斷面,基本消除劣Ⅴ類水體;全面完成規劃內的中小河流治理任務;有效遏制亂占亂建、亂圍亂堵、亂采亂挖、亂倒亂排等現象。
2025年年底前,全縣地表水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進一步提升,達到省平均標準(84.5%)以上,基本建成平安生態水系。
二、組織體系
(一)構建三級河長體系
建立區域與流域相結合的縣、鎮、村三級河長體系。縣設立第一總河長,由縣委主要負責同志擔任;設立總河長,由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設立副總河長,由縣委專職副書記和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擔任。各鎮相應設立第一總河長、總河長和副總河長,由鎮黨委主要負責人擔任鎮第一總河長,鎮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總河長,鎮黨委2名副書記分別擔任副總河長,實行雙總河長制。流經各區域內主要河湖,分別由縣、鎮黨委或政府負責同志和村(居)負責同志擔任本級河長。
我縣境內遂溪河(流域)、南渡河(發源地屬于我縣)、雷州青年運河(遂溪段)屬于市管河流,分別由縣委或縣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縣級河長;文車河是流入湛江市主城區的河流,由縣委專職副書記擔任縣級河長;城月河、楊柑河、樂民河、江洪河、通明河等五條河流(流域)分別由縣委或縣政府副職領導擔任縣級河長;上述九條河流(流域)流經所在的鎮的河段由各鎮黨委書記擔任鎮級河長。其他河流根據河湖自然屬性、行政區域情況,以及對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境影響的重要性等,由各鎮、村分級分段設立河長。村(居)設立專管員、保潔員和巡查員。
按程序成立縣河長制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河長辦),設在縣水務局,縣政府分管副職擔任辦公室主任,縣水務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常務副主任,縣水務局、環保局、住建局、國土資源局各1名分管領導擔任副主任。成員單位有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財政局、縣國土資源局、縣環保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農業局、縣林業局、縣海洋與漁業局、縣公用事業管理局、遂溪粵海水務有限公司等相關單位,辦公室工作人員從縣水務局、縣環保局、縣住建局、縣國土資源局、縣農業局、縣財政局等成員單位抽調。各鎮參照縣的架構設置相應的河長制辦公室。
縣級第一總河長、總河長、副總河長及縣級負責河流(流域)河長名單詳見附件。
(二)明確工作職責
1.河長職責
第一總河長是本行政區域推行河長制的第一責任人,負責轄區內河長制的組織領導、決策部署、考核監督,協調解決河長制推行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總河長、副總河長協助第一總河長統籌推進河長制的落實,組織完善河湖管理保護體制機制,推動落實河湖治理重點工程,做好督促檢查工作,確保完成本縣河長制各項目標任務。
各級河湖河長是所轄河湖管理保護的直接責任人,負責組織領導相應河湖的管理和保護工作,包括水資源保護、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水域岸線管理等,牽頭組織對侵占河道、圍墾湖泊、超標排污、非法采砂、破壞航道等突出問題依法進行清理整治;對跨行政區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責任,協調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江河交匯處等水情復雜河段實行聯防聯控;監督協調本級相關部門和下級河長履職,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強化激勵問責,確保河湖防洪安全和水質改善。
縣級河長負責統籌、協調、推進、監督遂溪河、南渡河、雷州青年運河(遂溪段)、文車河、城月河、楊柑河、樂民河、江洪河、通明河大河流(流域)的綜合整治、河道周邊環境專項整治、長效管理、執法監督等工作,并檢查、督導、考核鎮級河長履行職責,完成市級河長交辦的任務。
鎮級河長負責統籌、協調轄區內河湖污染源管控、征地拆遷、執法監督等工作,并檢查、督導、考核村級河長履行職責,完成上級河長交辦的任務。
村級河長負責轄區內河湖的管理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水面保潔和日常巡查工作,完成上級河長交辦的任務。
2.縣河長辦職責
負責河長辦日常工作,承擔河長制組織實施具體工作,負責擬訂河長制管理制度和考核辦法,組織、協調、監督、指導河長制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并組織實施考核、督察、驗收、信息共享等工作。按照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原則,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內主要河湖河長制具體實施方案。
三、主要任務
(一)強化“三條紅線”管理,保護水資源。全面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強化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剛性約束,強化地方各級政府責任,嚴格考核評估和監督。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實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進一步落實水資源規劃管理、取水許可、水資源調度、水資源用途管制和有償使用制度。堅持節水優先,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嚴格用水定額、計劃用水管理,加強農業、工業、城鄉節水。優化水資源配置和調度,充分利用好全縣寶貴的水資源。加快開發利用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規水源,不斷提高水資源利用率。嚴格水功能區管理監督,根據水功能區劃確定的河流水域納污容量和限制排污總量,落實污染物達標排放要求,切實監督入河排污口,嚴格控制入河排污總量。
(二)完善防災減災體系,保障水安全。制定全縣主要河流治理總體規劃,完善主要江河防洪體系,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河道險工險段治理等流域防洪減災工程建設,加快制定實施流域防洪聯合調度方案,提高水安全綜合保障能力。加快“山邊、水邊、海邊”防洪薄弱環節建設,大力推進小流域綜合治理,加快山洪災害防治和重點澇區治理,積極推進海堤達標加固和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結合海綿城市建設,完善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立洪水風險響應和管理機制,提高洪水預報預警水平。
(三)控制污染物排放,防治水污染。貫徹《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落實《遂溪縣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強化優良水體保護,做好水陸統籌,強化源頭控制,突出上下游、支流連片區域水污染聯防聯治,分流域、分區域、分階段系統推進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強工礦企業污染、城鎮生活污染、畜禽養殖污染、水產養殖污染、農業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的防治,壓實部門職責,落實防治措施。對重點行業、重點流域實行嚴格的水污染排放標準,從源頭杜絕河湖水體污染。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機制和考核體系,優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加快實施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加強河湖跨界斷面、主要交匯處、重點水域的水量水質監測,提高突發性水污染事件的應急監測和處置能力。
(四)強化分類治理,改善水環境。強化水環境質量目標管理,按照水功能區及市與縣簽訂的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確定各類水體的水質保護目標。切實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開展飲用水水源規范化建設,依法清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筑和排污口,制定飲用水源應急預案,加快備用水源建設。加強河湖水環境綜合整治,加快推進重點流域水環境整治;加強水環境治理治理網格化和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水環境風險評估排查、預警預報與響應機制。結合縣總體規劃,因地制宜建設親水生態岸線,統籌海綿城市、防洪排澇、生態水網建設,持續推進黑臭水體整治工作。以生活污水處理、生活垃圾處理、農村河道治理為重點,綜合整治農村水環境,推進美麗鄉村建設。
(五)維護河湖生命健康,修復水生態。強化河湖生態修復和保護,禁止非法侵占自然河湖、濕地等水源涵養空間。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強化河湖生態保護紅線剛性約束及周邊區域污染聯防聯治。穩步實施退田還河還濕,推進河湖水系連通工程建設,加強河湖聯合調度,保障河道生態基流。加強水生生物資源養護,提高水生生物多樣性。探索建立與生態文明建設相適應的河湖健康評價指標體系,開展河湖健康監測與評估。強化山水林田湖系統治理,大力構建濕地保護體系,加大江河源頭區、水源涵養區、濕地保護力度。積極推進建立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編制流域生態保護規劃。加強水土流失預防監督和綜合整治,建設生態清潔型小流域,維護河湖生態環境。
(六)嚴格河湖空間管控,管理保護水域岸線。嚴格水域岸線等水生態空間管控,加快推進河湖管理范圍和水利工程管理與保護工作。編制河道水域岸線管理利用保護規劃,科學劃分岸線功能區,嚴格分區管理和用途管制,強化岸線保護和節約集約利用。嚴禁以各種名義侵占河道、圍墾湖泊,對岸線亂占濫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問題開展清理整治,恢復河湖水域岸線生態功能。全面完成河湖管護體制機制創新試點工作。開展主要江河河道地形測量和險工險段監測。以保障河湖健康、河勢穩定、防洪安全為重點,依法嚴格劃定年度河砂禁采區和可采區,規定禁采期,強化河道采砂管理。水利、海洋漁業等部門要按照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職責規定,共同履行好河道入??诠芾砺氊煛?/span>
(七)建立健全法規制度,強化執法監管。建立政府牽頭,多部門參與、運轉高效的協作機制,實現聯合監測、聯合執法、應急聯動、信息共享。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報等工作機制。統籌加強涉水工程、重點污染源和黑臭水體沿岸排污動態監管。建立健全基層部門河湖日常巡查監管機制。加強河湖執法基礎設施建設和執法隊伍能力建設,下沉執法力量,實現執法重心前移。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涉河湖違法行為,堅決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設障、捕撈、養殖、采砂、采礦、圍墾、侵占水域岸線等活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單位)要把全面推行河長制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緊制定出臺本鎮(單位)工作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明確進度安排,按照工作方案到位、組織體系和責任落實到位、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到位的要求,扎實推進各項工作,確保在2017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長制。
(二)健全工作機制
1.建立部門協作聯動機制。河長可根據工作需要,明確相關部門作為推進具體工作的牽頭部門,負責落實河長制日常工作。各級責任部門根據職責分工,配合同級河長和河長辦開展工作。河長制推行所涉及相關部門原有職責分工不變。
2.建立流域統籌協調機制。上一級河長統籌協調下一級河長開展工作,實現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系統治理和聯防聯控。
3.建立河長工作會議制度??h級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每年召開兩次會議,部署和總結年度工作;各級河長不定期組織召開會議,研究解決推行河長制的有關問題。
4.建立河長定期巡查制度。各級河長要定期巡查,縣級河長每月巡查不小于1次,鎮級河長每月巡查不小于2次。重點巡查河道管理維護、防洪度汛、重點工程建設、污染源和違章建筑管控等工作,組織做好巡查記錄,及時處置存在問題。
5.建立日常督查督辦機制??h河長辦會同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辦室定期開展聯合督查,對河長制實施情況和河長履職情況進行日常督查。
6.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實施“互聯網+河長制”行動計劃,整合水利、環保、住建、國土等相關行業信息資源,搭建信息管理共享平臺,利用河長制管理應用軟件,實現河湖信息查詢、河長巡查、河長交流、信息發布、公眾投訴等便捷服務。
7.建立信息報送制度。河長制工作信息由河長制辦公室統一管理報送,實行逐級報送。各河長制辦公室成員單位、各鎮河長制辦公室應將重要的政務信息、工作動態等信息及時報送縣河長制辦公室。
(三)保障資金投入。完善財政主導、社會資金參與的資金保障機制,各級政府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原則,落實河長制工作經費,加大城鄉水環境治理、水污染防治項目資金投入,足額保障河湖、排水設施維護費經費,將河長制工作經費列入各級財政預算,保障信息平臺建設與維護、第三方評估等所需資金。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河長制工作,引導社會資本向河湖管理保護傾斜。
(四)強化考核問責。建立河長制考核體系和激勵問責機制,結合不同河湖管理保護要求,實行差異化績效評價考核。將河長制落實情況納入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等考核內容,結合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和整改等情況進行評價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五)加強社會監督。各地要通過主流媒體和新媒體向社會公告河長名單,及時發布河湖管理保護相關信息。在河湖顯著位置豎立河長公示牌,運用微信公眾號等方式,公示河長職責、河湖概況、管護目標、監督電話等內容,接受社會監督。聘請社會監督員對河湖管理保護效果進行監督和評價,拓寬社會監督渠道。
(六)加強宣傳引導。各地要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廣泛開展生態文明和河湖健康教育,樹立河湖管理保護先進典型,曝光涉水違法行為,增強社會各界保護河湖生態環境的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引導全社會形成關心、支持、參與、監督河湖管理保護的良好氛圍。
附件:縣級第一總河長、總河長、副總河長及縣級負責河流(流域)河長名單
附件:
縣級第一總河長、總河長、副總河長及縣級負責河流(流域)
河長名單
一、縣級第一總河長、總河長、副總河長名單
第一總河長 :縣委書記
總 河 長 :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
副 總 河 長:縣委專職副書記
副 總 河 長: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二、縣級負責河流(流域)河長名單
河流(流域) |
縣級河長 |
流經鎮 |
鎮級河長 |
---|---|---|---|
遂溪河 |
縣委書記 |
遂城鎮 |
鎮黨委書記 |
黃略鎮 |
鎮黨委書記 |
||
洋青鎮 |
鎮黨委書記 |
||
南渡河 |
縣政府縣長 |
北坡鎮 |
鎮黨委書記 |
雷州青年運河(遂溪段) |
縣政府縣長 |
遂城鎮 |
鎮黨委書記 |
黃略鎮 |
鎮黨委書記 |
||
嶺北鎮 |
鎮黨委書記 |
||
建新鎮 |
鎮黨委書記 |
||
洋青鎮 |
鎮黨委書記 |
||
界炮鎮 |
鎮黨委書記 |
||
楊柑鎮 |
鎮黨委書記 |
||
草潭鎮 |
鎮黨委書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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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月鎮 |
鎮黨委書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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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塘鎮 |
鎮黨委書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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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坡鎮 |
鎮黨委書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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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門鎮 |
鎮黨委書記 |
||
河頭鎮 |
鎮黨委書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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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民鎮 |
鎮黨委書記 |
||
江洪鎮 |
鎮黨委書記 |
||
文車河 |
縣委專職副書記 |
黃略鎮 |
鎮黨委書記 |
城月河 |
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
城月鎮 |
鎮黨委書記 |
建新鎮 |
鎮黨委書記 |
||
嶺北鎮 |
鎮黨委書記 |
||
通明河 |
縣副職領導(分管工業) |
城月鎮 |
鎮黨委書記 |
楊柑河 |
縣副職領導(分管水利) |
洋青鎮 |
鎮黨委書記 |
界炮鎮 |
鎮黨委書記 |
||
楊柑鎮 |
鎮黨委書記 |
||
烏塘鎮 |
鎮黨委書記 |
||
樂民河 |
縣副職領導(分管環保) |
北坡鎮 |
鎮黨委書記 |
港門鎮 |
鎮黨委書記 |
||
河頭鎮 |
鎮黨委書記 |
||
樂民鎮 |
鎮黨委書記 |
||
江洪河 |
縣副職領導(分管國土) |
河頭鎮 |
鎮黨委書記 |
江洪鎮 |
鎮黨委書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