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縣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的解讀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和依據
(一)《實施方案》形成的背景
近年來,由于中小學生課內外負擔加重,智能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普及,用眼過度、用眼不衛生、缺乏體育鍛煉和戶外活動,社會上對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和視力健康管理認識不足,公眾視覺健康知識匱乏和視覺健康領域政策保障薄弱,各部門協同配合不夠等因素,我國兒童青少年近視問題越發嚴重,近視率居高不下、不斷攀升且呈現低齡化、重度化、發展快、程度深的趨勢。
2020年度我縣學生近視狀況調查結果顯示,我縣兒童青少年總體近視率為43.7%。幼兒園6歲組兒童、小學生、初中生、高中階段學生近視率分別為9.6%、29%、69.9%、89.1%。 6歲至18歲組近視率隨年齡增加而逐漸升高,其中,8至12歲組近視率增速最快;13至15歲近視率仍呈上升趨勢,增速減慢;16歲以上近視率增長進入高位平臺期。
近視作為疾病狀態,其發生和危害不可逆轉,輕則影響正常生活,重則引起視覺疾病,如嚴重近視導致的近視性黃斑病變、視力障礙、白內障、視網膜脫落等。視力缺陷將對國家和個人帶來巨大經濟負擔,直接影響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甚至國家安全。高度近視也是視力致盲的第一病因。多項研究證實高度近視存在一定遺傳傾向,對我國出生人口質量將帶來一定負面影響,不僅危害當代人口素質,還殃及子孫后代。為此,我縣積極響應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共同呵護好孩子的眼睛,讓他們擁有一個光明的未來。”
(二) 起草《實施方案》的主要依據
1. 《廣東省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粵教體〔2019〕14號)
2. 《湛江市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湛教體〔2021〕9號)
3.《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光明行動工作方案(2021—2025年)》(教體藝廳函〔2021〕19號)
4.《學前、小學、中學等不同學段近視防控指引》(教體藝廳函〔2021〕24號)
二、文件的主要內容
(一)主要框架
《實施方案》正文包括工作目標、任務與措施、評估通報3部分內容。在結構上,與2021年7月30日下發的《湛江市教育局等七部門關于印發〈湛江市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的通知》(湛教〔2021〕9號)基本一致。僅在內容上,進行了充實和細化。
(二)主要內容
1.工作目標。
到2023年,力爭實現全縣兒童青少年總體近視率在2018年的基礎上每年降低0.5個百分點以上。
到2030年,實現全縣兒童青少年新發近視率明顯下降,兒童青少年視力健康整體水平顯著提升,6歲兒童近視率控制在3%左右,小學生近視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視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階段學生近視率下降到70%以下,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優秀率達28%以上。
2.組織領導。
(1)成立遂溪縣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成立遂溪縣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中心。
3.任務與措施。提出預防為主、綜合防控、常抓不懈的工作原則,明確家庭、中小學校、幼兒園、醫療衛生機構、學生以及政府各相關部門等各方面的具體任務和措施,細化了工作措施。
4..評估通報。提出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實行主要領導負責、評估通報和督辦問責制度,加強各項防控措施切實落實。
(三)主要創新內容
1.指導家長參與,強化家庭職責。無論是學齡前還是就學期間,兒童青少年大多數時間在家里,家庭增強防控意識對于保護兒童青少年視力具有重要影響和決定性意義。在我縣《實施方案》中,明確家庭應時刻關注孩子視力健康、增加戶外活動和鍛煉、控制使用電子產品、減輕課外學習負擔、避免不良用眼行為和保障睡眠和營養。
2.指導學校行為,強化學校責任。中小學校是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的重要陣地。《實施方案》明確了中小學校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工作的各項職責。加強學生視力健康管理和監測,嚴格落實中小學生健康體檢和視力監測制度,對視力不良的學生告知和分類管理引導。要求學校規范辦學行為、加強考試管理,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堅持做眼保健操,強化戶外體育鍛煉和衛生與健康教育。中小學校使用電子產品應科學、合理,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量化學校視覺環境改善的任務目標,提出學校教室照明在2023年要100%達標。
3.突出部門責任,加強政府監管。我縣《實施方案》明確了政府各相關部門的職責任務,切實加強政府對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的監管,做到依法、依規、科學、規范。
4.加強宣傳,提升意識。我縣《實施方案》提出了教育行政部門、學校、醫療機構,通過開展活動、落實課程、專家參與等途徑,加強宣傳教育。
三、解讀方式
將通過召開聯席會議或近視防控現場會等途徑進行解讀和宣傳。
文件:遂溪縣教育局等六部門關于印發《遂溪縣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