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嚴禁非法養殖牛蛙的通告》的政策解讀
為加強水環境綜合治理,規范牛蛙養殖產業,保護人民群眾生活環境,遂溪縣人民政府于2023年1月20日通告發布了《關于嚴禁非法養殖牛蛙的通告》。現解讀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和依據
我縣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的批示精神,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以綠色發展為導向,堅持“生態優先、依法依規、分類施策、誰污染誰治理、屬地負責”的原則,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牛蛙養殖專項整治工作。科學謀劃,因地制宜,建立長效機制,推廣綠色健康養殖技術,推動我縣牛蛙養殖規范化管理,促進生產生態協調發展,實現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雙贏”目標。
本通告的制定依據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國家法律法規;二是《廣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等廣東省地方性法律法規。
二、文件的主要內容
本通告共六條,主要對我縣非法養殖牛蛙行為的整治做了概括說明。本通告適用于我縣行政區域內的牛蛙養殖產業。本通告所稱非法養殖牛蛙行為是指占用、破壞耕地和污染治理設施不全、養殖廢水直接排放的等采取非法手段養殖牛蛙的行為。相關規定內容嚴格依據上位法、密切聯系我縣實際,確保通告在我縣牛蛙養殖產業整治中發揮積極作用。
政策原文:遂溪縣人民政府關于嚴禁非法養殖牛蛙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