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縣科技創新獎勵資助暫行辦法》政策解讀
根據湛江市委、市政府的有關工作要求,為貫徹落實《廣東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粵府令第296號)、《湛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湛府〔2022〕6號),我局起草了《遂溪縣科技創新獎勵資助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解讀如下:
一、制定《辦法》的背景和依據
黨的十八大以來,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已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核心戰略。但我縣高新技術企業數量不多,產品技術含量不高,科研投入資金不足等問題嚴重制約產業優化升級,不利于實現從傳統型企業向創新型企業轉型目標。
為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優化我縣營商環境,激發創新活力和創造潛能,推動我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廣東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廣東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和《湛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湛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湛江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扶持辦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起草形成《遂溪縣科技創新獎勵資助暫行辦法》。
二、《辦法》的主要內容
(一)鼓勵申報科學技術獎。根據《廣東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和《湛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為激發一線科研工作者的積極性,提高科技成果水平,對我縣單位及企業獲得國家、省科學技術獎的項目給予一次性獎勵,激發全社會的創新積極性。
(二)支持創新載體建設。根據《廣東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和《湛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縣鼓勵企業自建或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共建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研發機構,促進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的交流互動,推動高校、科研院所的成果轉化,對新建重點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企業類重點實驗室是指依托研發投入力度大、科研活躍度高、研發條件好、科技創新實力強的企業建設,聚焦我縣行業和產業關鍵共性技術,以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引領行業科技進步為目標,開展應用基礎研究、先進工程技術及關鍵共性技術研究,實現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提升行業技術水平;新型研發機構是指聚焦科技創新需求,主要從事科學研究、技術創新和研發服務,投資主體多元化、建設模式國際化、運行機制市場化、管理制度現代化,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產學研協同創新的獨立法人組織;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是指主要依托我縣綜合實力和創新能力較強的單位,具有較完備的工程技術綜合配套試驗條件,有一支高素質的研究開發、工程設計和試驗的專業科技隊伍,有穩定的經費來源,并能提供多種綜合性技術服務的工程技術研究開發機構;企業技術中心是指企業制訂和實施長期發展戰略、整合內外資源、統籌管理技術創新活動,以及從事重大技術研究開發、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的綜合機構)。
(三)培育創新型企業。根據《湛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關于印發2023年全市科技工作目標任務分解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提升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引進和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引導企業從傳統加工型向“專精特新”型轉變。對本年度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以及本年度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但評審未獲通過的,給予一次性獎勵。
(四)支持科技創業平臺建設。根據《湛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為加快創新創業載體發展,對新建孵化器、眾創空間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科技企業孵化器是指以科技創業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通過提供辦公空間和孵化服務,提升企業的存活率和成長率,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培育科技型企業及企業家的各類科技創業服務載體;眾創空間是指以創業者、創業團隊、初創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通過提供工作空間、網絡空間、社交空間和資源共享空間以及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孵化服務,幫助創業者把想法變成產品、把產品變成項目、把項目變成企業的新型創業服務平臺)。
(五)鼓勵企業擁有核心知識產權。根據《湛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湛江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扶持辦法的通知》精神,為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對我縣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開展發明專利轉讓的,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主要面向的群體是當年通過縣科工貿局推薦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所轉讓的專利不限于本地,只要是企業使用該轉讓專利申報當年的高企認定均可以享受補助。
(六)支持科技企業上市融資。按照“培育一批、申報一批、上市一批、做強一批”的要求,鼓勵我縣科技企業上市,在新三板、股權交易中心成功掛牌上市的,在國內主板上市的,在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上市的,均給予一次性獎勵。
政策原文:遂溪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遂溪縣科技創新獎勵資助暫行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