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建筑安裝企業稅收管理》的政策解讀
關于 《 加強建筑安裝企業稅收管理 》 的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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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建筑企業稅收管理,貫徹落實全面推開營改增相關政策,2018年1月8日,遂溪縣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加強建筑安裝企業稅收管理的通知》(遂府[2018]3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將《通知》解讀如下:
一、《通知》制定的必要性
建筑安裝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其關聯度高、帶動性強、輻射影響力廣,在促進城鎮化建設和社會就業等方面有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健康穩定的建筑業稅收秩序,不僅有利于增加就業,維護社會穩定,而且有利于繁榮城鄉市場,促進國民經濟協調發展;同時,也有利于增加稅收收入,增強財政的宏觀調控能力。營改增以來,建筑安裝業受其行業特點、經營模式、稅收政策較為復雜等因素,我縣現行稅收征管體制未能與之很好契合,導致日常相應的管理不盡完善。現結合我縣建筑業稅收征管的實際情況,深入調研,研究比對政策,發布加強建筑企業稅收管理的通知,進一步規范建筑安裝業稅收管理,整飭稅收秩序,營造健康的行業環境,提高建筑業稅收管理水平,增加財政收入。
二、《通知》制定的合法性
《通知》制定是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跨地區經營建筑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156號)、《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的。上述上位法仍然有效。《通知》制定的具體內容與現行實施的上位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一致,并無沖突之處,法律責任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三、《通知》制定的合理性
《通知》是我縣加強建筑安裝企業稅收管理的規范性文件,其所規定的各項制度為我縣建筑安裝企業稅收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據與理論指導。根據建筑安裝企業經營模式的差異,《通知》中分為三種情況對不同類型承包方式,結合遂溪實際落實了稅收管理政策,便于稅務部門及時跟進實施監管。
四、《通知》修訂的完善性
《通知》明確了我縣加強建筑安裝企業稅收管理的措施及各部門職責分工,從管理范圍、管理措施和績效問責等各方面強化了我縣建筑安裝企業稅收管理工作,形成了良好的協稅護稅機制,有效提高我縣建筑安裝行業的稅收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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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遂溪縣國家稅務局????????
2018年1月10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