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縣公安局組織機構
一、主要職責
(一)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縣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九)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十)負責看守所、拘留所、收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特殊監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二)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等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遂溪縣公安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受縣政府、市公安雙重領導。在鎮設派出所。
二、內設機構
(一)指揮中心
1.實行晝夜24小時值班備勤,隨時受理和處理各類報警求助;
2.協助領導處置突發事件,重特大案件,重特大災害事故和執行各種大型治安保衛工作;
3.制定處置各種突發事件和重大保衛工作預案,并在實踐中不斷補充和完善;
4.負責協助市局做好全縣接處警工作,全面提高110報警服務工作水平。1、負責110接處警處置工作,協助局領導科學調度全局警力、協調處置各類重大突發事件;
5.負責各類警情通報等信息的審核,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和市局指揮中心上報重大警情;
6.強化110報警社會聯動,協調好公安內部各單位以及其他政府職能部門的關系,提高接處警社會聯動工作水平;
7.做好信息資料的收集和管理,及時上傳下達;
8.負責起草領導交辦的文件、講話、匯報、總結、報告等文字材料,并根據組織安排進行工作;
9.負責群眾來信、來訪工作;負責接待信訪人員和信訪事項辦理; 負責完成12345市長公開電話辦理;
10.對上級領導機關和局黨組做出的重大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督促、檢查,加強協調、調度;
11.牽頭組織做好全縣公安檔案工作,對縣局機關的工作檔案進行整理歸檔;
12.牽頭組織做好全縣公安機關通信工作;
十一、對上級機關、上級領導交辦事項、重點工作、人大建議提案進行督辦;
十二、牽頭組織全縣公安機關做好保密工作;
十三、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警務。
(二)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負責政治偵察工作;搜集、掌握境內外各種情報信息,分析研究敵情和社會政治動向;組織、協助、參與偵察和處置各類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組織、參與、查處、打擊和取締發動會道門、非法組織、邪教組織、非法刊物和境外敵對組織和各種滲透破壞活動;監督和指導文物保護單位內部的安全保衛工作;監督制止境外人員非法拍攝和收集情報資料,承辦國家安全部門交辦的工作。
(三)刑事偵查大隊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刑事訴訟法》、《人民警察法》以及《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指導和參與偵辦全縣轄區內發生的重特大、惡性刑事案件,并對下轄派出所的刑偵工作進行指導、督促和協調,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維護本市的社會治安穩定,保護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1.貫徹執行刑事偵查工作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縣刑事偵查工作的意見和計劃,指導、督促、協調和服務全市刑事偵查工作的開展。
2.掌握全縣刑事犯罪情況,研究制定刑事犯罪對策并組織實施。
3.指導、協調全縣123類刑事案件的偵查,參與部分嚴重暴力犯罪、特大案件和影響極壞、多發性、系列性、團伙性以及跨區域案件的偵破。
4.指導全縣反黑社會組織和反國際恐怖組織活動的工作。
5.指導全縣刑偵緝毒工作。
6.組織、指導全縣追逃工作。
7.協助外市縣公安機關開展偵查辦案工作。
8.管理、指導全縣刑事技術工作。
9.管理、指導全縣刑事犯罪信息工作。
10.指導全縣刑偵民警的業務培訓。
11.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交通警察大隊
負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維護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提出對策;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負責機動車輛安全檢驗和駕駛員的考核及機動車牌證、駕駛員牌證的核發和管理;參與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規劃和實施。
(五)治安管理大隊
1.指導全縣治安管理和治安防范工作;
2.指導或承辦查處行政案件和治安管理部門管轄的刑事案件;
3.指導公安派出所和保安服務業、群防群治隊伍建設;
4.指導全縣公安檢查站、治安卡口管理和勤務管理工作;
5.負責槍支彈藥、危險爆炸物品、劇毒物品和特種行業管理;
6.負責娛樂服務場所治安管理;
7.掌握治安動態信息;
8.指導、協調和參與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保衛和大型群體性事件的處理工作;
9.制定各項治安管理工作的規范、計劃和工作方案;
10.負責對行業公安和企業公安開展業務指導工作。
(六)巡邏警察大隊
負責在城區進行公開巡邏,預防、制止、處理各種違法犯罪行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加強值班備勤,處置各種突發性暴力事件;參與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保衛和處置大型群眾糾紛、械斗、上訪、請愿、鬧事等重大突發事件;負責戰訓合一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掌握全縣經濟犯罪情況;承擔全縣的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監督、指導經保部門安全防范和安全保衛工作;分析、研究經濟犯罪的動態和信息;擬定防范和打擊對策。
(八)禁毒大隊
負責全縣公安機關禁毒緝毒工作;組織、指導對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犯罪活動的偵查工作;研究分析毒品犯罪信息動態;負責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全縣禁吸、禁種毒品工作。
(九)法制大隊
負責全縣公安機關執法規范化建設的組織、規劃、協調和推動,指導、監督我縣公安刑事、行政執法工作,統一與同級檢察院、人民法院對接刑事訴訟工作,承辦本局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刑事復議復核、少年收容教養等其它案件。
(十)政工室
負責公安隊伍的政治思想、黨團、文化、紀律、作風建設和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工作。
(十一)監督室
抓好公安機關反腐敗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監督、檢查民警執行法律、法規、政策和紀律、命令、指令的情況;受理公安民警的控告和申述;負責查處局屬各單位民警違紀案件;組織實施公安機關督察條例,指導、協調、參與警務督察工作,實施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監督;負責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
(十二)警務保障室
管理全局的財務、基建、房產、國有固定資產;管理公安業務經費和其他專項撥款;計劃、調撥、發放全縣公安民警的警用服裝、警用器材等裝備;負責局機關車輛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負責局機關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務工作。
三、監管場所
(一)遂溪縣看守所
負責依法武裝戒看守被羈押的人犯,確保監所安全;管教人犯,教育、引導人犯悔罪自新;配合、保障偵查、起訴、審判工作;監管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勞改場執行的罪犯。
(二)遂溪縣拘留所
負責依法對拘留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人員,進行短期限制人身自由的改造;對被拘留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宣傳教育,促其服管,促其轉化。
(三)遂溪縣公安局強制隔離戒毒所
依法通過行政強制措施,對吸食、注射毒品成癮人員在一定時期內進行生理脫毒、心理矯治工作;組織戒毒人員進行適度勞動,改造身心;負責對所強制戒毒人員進行法律、道德教育;配合公安機關幫助患有毒癮的違法犯罪者脫毒,然后轉送刑拘、逮捕或勞教等。
四、派出機構
負責偵破、查處轄區的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開展治安防范工作;負責常住、流動人口的管理;負責居民身份證的申報和管理;負責轄區特種行業、娛樂場所的管理;查處黃、賭、毒等案件;承辦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設26個派出所。
遂溪縣公安局遂城派出所
遂溪縣公安局城東派出所
遂溪縣公安局附城派出所
遂溪縣公安局城西派出所
遂溪縣公安局城月派出所
遂溪縣公安局楊柑派出所
遂溪縣公安局北坡派出所
遂溪縣公安局洋青派出所
遂溪縣公安局界炮派出所
遂溪縣公安局河頭派出所
遂溪縣公安局嶺北派出所
遂溪縣公安局建新派出所
遂溪縣公安局港門派出所
遂溪縣公安局烏塘派出所
遂溪縣公安局南亭派出所
遂溪縣公安局塘口派出所
遂溪縣公安局黃略村派出所
遂溪縣公安局機場派出所
遂溪縣公安局沙古派出所
遂溪縣公安局下六派出所
遂溪縣公安局前進派出所
遂溪縣公安局草潭邊防派出所
遂溪縣公安局北潭邊防派出所
遂溪縣公安局江洪邊防派出所
遂溪縣公安局樂民邊防派出所
遂溪縣公安局石角邊防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