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根據《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關于印發廣東省工業企業上云上平臺服務券獎補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粵經信融合函
﹝?2018﹞?47?號),我廳自?2018?年?11?月起,組織和指導地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開展了首批服務券的申領、審核、兌現申請、線上監測、現場抽查等工作,現就相關情況通報和說明如下。請各地市加快服務券兌現工作進度,于 6 月 30 日之前完成轄區內工業企業的服務券兌現。
一、兌現工作流程
請各地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參照《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下達 2019?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工業互聯網發展)項目計劃的通知》(粵工信工業互聯網函〔2019〕798 號)附件 4《 工業企業上云上平臺服務券獎補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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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服務券兌現工作。經過地市審核合格、線上監測結果顯示“正 常”的服務券,原則上均可予以兌現。現場抽查結果作為對供應商的評價和處理依據,供地市在實際兌現中參考。
二、現場抽查結果
經現場抽查、企業申訴和專家復核,首批服務券共有11?家
供應商的11?張服務券被判定為不合格。根據《廣東省工業企業“上云上平臺”服務券獎補現場抽查工作方案》(?粵工信辦函
﹝?2019﹞?108??號),結合專家審核意見,對不合格供應商做分類處理,詳細處理意見見附件。相關處理意見將同步更新到服務平臺,請各地市參照開展兌現工作。
部分地市獨立開展了市級現場抽查工作的,原則上以市級抽查結果為準。
三、部分問題的說明
(一)關于工業企業的定義。納入服務券獎補的工業企業, 包括生產制造型企業,也包括為工業設備的安裝集成、售后運維提供服務的設備集成運維企業。
(二)關于企業資格。《工作方案》規定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 1000 萬元”等條件,主要目的是確保該企業是正常經營、開展業務的工業企業。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只要是正常經營、開展業務的工業企業,不受企業性質、規模等條件影響,均可享受服務券獎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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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于下達資金額度與實際獎補額度差額的問題。由于下達資金過程中,對各地市的服務券總額度舍去了小數點后的金 額,因此,部分地市存在差額問題,請地市酌情處理并對相關企 業做好解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