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來,縣審計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圍繞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工作部署,加大推進審計制度改革,統籌整合審計資源,創新審計組織方式,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積極推進審計全覆蓋,著力發揮審計“治已病、防未病”的功能作用,為全縣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大局穩定提供堅強保障。
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間,我縣審計機關共完成審計項目11項,查出管理不規范金額60496萬元、違規金額731萬元、損失浪費金額394萬元;損益(收支)不實金額305萬元;審計期間整改金額114萬元。出具審計報告和專項審計調查報告12
份,提出審計建議14條,在促進政策落實、推動深化改革和經濟
發展、推進廉政建設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審計結果表明,2019年縣級財政預算執行良好,財政收支管理總體基本規范。
——財政收入穩步增長,質量有所提高。2019年縣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比上年增長7.6%,財政收入穩步增長。非稅收入比上年略有下降,財政收入質量有所提高。
——優化支出結構,加大民生支出。2019年度全縣一般公共預算支出49.95億元,八項民生支出總計40.35億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80.78%,比去年同期增加5.10億元,增長14.47%,民生方面支出力度有所增強。
——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力度加大。對上一年度審計查出的問題,有關部門、單位認真落實主體責任,按項、逐條跟蹤督促,成效顯著。經統計,截至2020年6月底,對2018年度審計查出的41條問題,已整改到位25條,整改完成率60.97%。已上交財政76萬元,已歸還原渠道資金3萬元,已調賬處理金額122萬元,審計后挽回(避免)損失16萬元,被采納審計建議25條,根據審計建議完善各項規章制度15項。
一、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積極推進縣級“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審計全覆蓋,組織對財政2019年度縣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縣
級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結果表明,2019年縣級預算執行較好,財政管理總體較為規范,各項財政改革深入推進。
(一)縣級財政管理審計
據縣財政部門編制的決算報表反映,縣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57.13億元,總支出52.08億元,年終結轉結余5.05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15.51億元,總支出14.18億元,年終結轉結余1.33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收入2萬元,總支出2萬元;社保基金預算總收26.44億元,總支出22.51億元,當年結余3.93億元,累計結轉22.38億元。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項目預算編制不夠細化。政府性基金預算有3項支出在年初編制預算時,只明確使用方向,未細化到具體單位和項目,涉及金額34017.79萬元。
2.部分財政收支不實。有1個單位執收的非稅收入未及時上繳國庫,涉及金額707.61萬元。
3.預備費管理使用不規范。一是動用預備程序不合規。二是未按規定用途使用預備費,涉及金額2031.84萬元。
4.財政預算管理不規范。一是統發工資未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系統”進行管理。二是年初預算數據未完整錄入預算執行系統進行管理。
5.部分社保保險待遇發放不合規。有1人存在享受月數超出繳費年限規定可享受月數,涉及多領待遇1.98萬元。2019年有37人存在重復領取企業職工養老和城鄉居民養老待遇,涉及金額14.55萬元。
(二)部門預算執行全覆蓋審計情況
本次重點審計了嶺北鎮政府、縣婦聯、縣團委、縣志辦、縣信訪局、縣總工會、縣進修學校、楊柑鎮建國小學等8個單位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結果表明,縣級部門單位預算管理水平不斷提高,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一般性支出控制不嚴。一是有2個單位招待費超預算支出,涉及金額合計3.79萬元。二是有3個單位無公函開支招待費,涉及金額合計15.30萬元。
2.財務管理不到位。有1個單位2019年應繳財政專戶款未及時上繳財政,涉及金額310.55萬元;有4個單位超限額使用現金支付,涉及金額合計120.33萬元;有1個單位多發補助0.78萬元、超預算開支2.74萬元;有1個單位預付工程款2萬元未按規定取得發票;有2個單位原始憑證沒有明細清單,發票不符合規定,涉及金額合計1.79萬元。
3.資產管理不規范。有5個單位購進固定資產未按規定進行資產登記,涉及金額合計71.82萬元。
4.重大經濟決策執行不嚴格。有1個單位部分重大開支未經集體決策,涉及金額16.9萬元;有1 個單位決策不民主不科學,造成超預算支付租金約8萬元。
5.政府采購程序不合規。有1個單位購置資產未按規定程序進行采購,涉及金額14.58萬元。
二、績效審計情況
以市、縣二級審計機關聯動審計的方式,對工業企業轉型升級資金、教育現代化資金管理、使用和績效方面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各部門單位圍繞縣委縣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優化支出結構,進一步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工業企業轉型升級資金管理、使用和績效方面。有2個項目未按規定落實工業企業技術改造事后縣級獎補資金,涉及金額47萬元。
2.教育現代化資金管理、使用和績效方面。一是未按規定成立學前教育聯席會議制度。二是未及時制定資金分配方案。三是項目進度緩慢,財政資金未能很好發揮效益,涉及金額1422.64萬元。
三、“三大攻堅戰”審計情況
(一)污染防治攻堅戰審計情況
組織對固體廢物綜合治理方面的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對產生危險廢物企業登記管理不到位。有3家產生危險廢物的企業未及時申報登記。
2.對省固廢平臺數據填報管理不到位,平臺填報數據質量不高。一是2019年申報危險廢物委外處置量與電子轉移聯單的數據不相符,差異額為95.79噸。二是2018年年底危險廢物貯存量與2019年年初貯存量不符,差異額達97.25噸。
(二)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審計情況
組織對2019年度地方政府債券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調查。審計結果表明,我縣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加大地方政府債券管理力度,有力促進經濟社會平衡發展。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政府債券管理機制和制度建設不夠完善,相關職能部門、單位未按規定時間建立入庫項目協調工作機制。
四、重大政策措施跟蹤審計情況
(一)“四大抓手”“五大產業發展計劃”政策措施和重點項目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組織對縣委、縣政府落實市委、市政府“四大抓手”、“五大產業發展計劃”政策措施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審計結果表明,縣委、縣政府能夠貫徹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強化主體責任,落實承擔部門,大力推進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政策落實和任務完成方面。
(1)未按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和配套文件。
(2)相關任務指標未完成。一是“四大抓手”任務有26項未完成。二是“五大產業計劃”任務有12項未完成。
(3)部分項目推進緩慢。一是“四大抓手”項目有22項未按期完成,其中: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2項,促進產業園
區擴能增效項目5項,城市擴容提質項目15項。
2.項目管理方面
有5個工程項目違反基本建設程序,未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擅自開工。
(二)促進民辦教育發展政策落實審計情況
組織對促進民辦教育發展政策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審計結果表明,有關部門單位能認真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政策措施,取得較好成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財政專項資金閑置,未能及時發揮效益,閑置時間247個工作日,涉及金額51萬元。
五、重點民生項目和專項資金審計情況
(一)鄉村振興審計情況
組織對我縣鄉村振興審計,重點關注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任務。審計結果表明,我縣各部門單位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對鄉村振興的決策部署,全面推進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政策落實和任務完成方面。一是有6項任務未按要求列入任務清單。二是有137項省定貧困村新農村建設項目未按期完成。
2.資金管理使用方面。鄉村振興專項資金閑置涉及金額1037.5萬元。
(二)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建設審計情況
組織對我縣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建設審計。審計結果表明,我縣能夠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建設的部署開展工作,取得較好成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鄉鎮衛生院標準化建設項目市、縣兩級配套資金未及時到位225.53萬元。
2.有1個建設項目多計付進度款1425.13萬元。
3.有1個局部排水工程多支付進度款5.54萬元。
(三)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政策落實審計情況
組織對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政策落實情況審計,審計結果表明,縣委、縣政府按照中央、省推進建立涉農資金整合長效機制的工作部署,明確縣級涉農資金整合目標任務和操作規程,全面推進涉農資金統籌管理。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部分約束性任務未完成。有6個項目未按期完成,涉及金額294.59萬元。
2.個別項目建設進度緩慢。有1個排水渠工程(二期)項目未完工,與規定的建設工期不符。
3.部分工程項目驗收不及時。有2個工程項目建設已完工,但主管部門未及時組織相關單位和人員對工程項目進行驗收。
六、國有企業的審計情況
組織對縣旅投公司、縣食品總公司城月分公司、附城供銷社等3家縣屬企業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以上企業建立了部分內部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基本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財務收支管理不合規。有1家企業無公函開支招待費,涉及金額合計20.31萬元。有1家企業超限額使用現金支付,涉及金額合計160.34萬元。有1家企業支付工程款899.18萬元未按規定取得發票。
2.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有1家企業購進固定資產未按規定進行資產登記,涉及金額3.48萬元。有1家企業接受固定資產捐贈未記固定資產增加;部分資產賬實不符,已報廢資產未及時處置;未建立固定資產盤點制度。
3.項目工程管理不到位。有1家企業多支付工程進度款102.55萬元,損失利息14.49萬元;有1個工程項目的現場工程簽證價格計算不正確;有1家企業部分工程預算編制不符合規定。
4.企業內控管理不到位。有1家企業簽訂工程合同不符合規定;有1家企業未建立差旅管理制度,差旅費開支不規范;有1家企業庫存現金余額長期較大。
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專項資金和捐贈款物的審計情況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縣審計局快速響應,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工作開展的重要講話精神和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在審計署的統一部署下,派出審計組對我縣疫情防控專項資金和捐贈款物進行專項審計。截至2020年3月底,財政投入我縣疫情防控資金500萬元,收到社會捐贈資金14.93萬元,接受捐贈的醫用防護服、口罩等各類物資24.30萬件。審計結果表明,我縣及時籌集安排財政專項資金用于新冠肺炎病人收治、防控物資采購及社區防疫,及時調配社會捐贈款物用于各級部門單位防疫,積極穩妥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重點工作,取得階段性的成果。但審計發現存在未建立捐贈物資的接收、分配、使用等管理制度的問題,已督促相關部門建立健全疫情防控資金和物資管理制度。
八、審計發現問題的原因分析及加強財政管理等的意見建議
從2019年度審計情況來看,上述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是:
(一)預算編制不夠精準,推進預算改革和績效管理約束力有待加強。預算安排和財政資金分配精準度不夠,預算難以有效執行;未能提前做好項目儲備,項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和規劃布局等準備工作不扎實,導致資金結存閑置,項目建設滯后,有關政策措施難以落實。
(二)缺乏規范管理,查處問責力度不足。一些部門單位管理制度不健全,責任落實不到位,未完全按照“誰審批、誰使用、誰負責”明確責任主體,“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未完全落實,處罰問責力度不大,影響政策實施效果。
審計建議:
(一)加強預算管理,提高預算約束力
要完善預算編制工作,提高預算編制的細化程度。強化預算編制和執行管理,加快財政管理信息化建設,建立以總賬為核心,包含指標、計劃、資金收付、賬務等的全流程控制體系;將所有財政性資金收支納入信息系統管理,充分運用現代電子信息技術,實現資金收付各環節之間有效制衡,提高資金運行安全性和透明度。
(二)推動積極財政政策加力提效,防范和化解各種風險隱患。一是優化支出結構,盤活各類沉淀資金。二是強化績效意識,堅持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加快將全面預算績效管理推進到資金使用“最后一公里”。三是依法加強非稅征管,確保應收盡收,為重點支出提供財力保障。
(三)加強國庫集中支付業務管理監督
縣財政局要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的有關規定,加強國庫集中支付業務的管理和監督,規范管理國庫集中支付業務,保證財政資金運行安全。
(四)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各單位要完善相關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做好固定資產管理的會計基礎工作,確保嚴格執行有關財經法規、規范和完善賬務處理,依照相關規定定期盤點固定資產,及時反映固定資產實際情況,確保固定資產賬賬相符、賬實相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五)強化審計整改和結果運用力度。加強對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的督查,加大審計結果運用,舉一反三促進完善相關制度,防止同類問題再次發生。
對本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具體審計情況,縣審計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出具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報告反映的問題正在得到整改和糾正,對違反財經法規的問題,已作出處理處罰意見;對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已建議有關部門單位建章立制,切實加強內部管理。下一步,縣審計局將按照縣政府的要求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認真整改,全面整改情況將按規定向縣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