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履行鄉鎮政府的職能,使全鎮干部更好明確各辦具體工作職責,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制訂本工作職責。
一、鎮黨委的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組織及本鎮黨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討論研究決定本鎮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需由鎮政府或集體經濟組織決定的問題,由鎮政府或集體經濟組織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作出決定。
(三)領導鎮政府和群眾組織,支持和保證這些機關和組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職權。
(四)加強鎮黨委自身建設和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建設。
(五)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對干部的教育、培養、選拔和監督工作。協助管理上級有關部門駐鄉鎮單位的干部。
(六)領導本鎮的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計劃生育工作。
二、鎮政府工作職責
(一)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執行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四)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五)保障群眾的權利和尊重群眾的風俗習慣。
(六)辦理上級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工作職責
(一)黨政辦公室職責
1、主要承擔鎮黨委、人大、政府交辦的各項日常工作,向鎮領導提供有關情況,針對重大問題開展綜合調研,搞好綜合協調,為領導決策提供服務。
2、負責傳真及機要文件的收發、登記、送批、傳閱、分發、催辦、落實,做好文書檔案的管理和歸檔。
3、負責公務接待、政府采購和后勤工作,負責車輛管理、食堂管理。
4、負責鎮區機關信息化建設,做好市、縣網站和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工作和日常管理、維護。
5、負責各類會議的安排、記錄等公務活動,參與重大活動的組織籌備。
6、負責鎮院子內衛生、水電、值班、考勤等日常管理工作。
7、承辦縣委、縣政府及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經濟發展辦公室職能
主要承擔鄉鎮工業、第三產業發展規劃、發展民營經濟、安全生產、公有資產管理、統計、財務等工作,協調與經濟發展相關的其他工作。
(三)社會事務辦公室職責
主要承擔農村低保、社會救助、老齡事業政策的宣傳咨詢服務,負責做好殯改、救災救濟、擁軍優屬、社會募捐、社會福利、社會救助、農村低保、殘疾老齡和災情統計等工作,協調與社會事務相關的其他工作。
(四)規劃建設辦公室職責
1、負責鎮區的總體規劃,包括區間道路、排水等基礎設施建設規劃。
2、負責完善村莊規劃編制及相關檔案管理工作,并監督村莊按照規劃合理安排生活生產建設。
3、負責完善鎮駐地基礎設施建設,包括道路硬化,道路排水系統、環衛設施、綠化美化、農村危房改造、路燈等設施建設等詳細規劃及相關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
4、負責全鎮的環境衛生整治工作,包括農村生活垃圾處理、鎮區主次街道和鎮域主干公路衛生治理。杜絕店外占道經營,物品亂堆亂放,亂搭亂建現象,禁止亂貼廣告,車輛亂停亂放,垃圾亂堆亂倒現象。
5、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宣傳、咨詢和服務。
(五)人口和計劃生育辦公室職責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宣傳咨詢服務,育齡夫婦避孕節育、優生優育和保健技術服務。負責做好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及隨訪和避孕藥具發放、辦理生育登記、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及計生統計等工作。
(六)農業辦公室職責
主要承擔農科、農經、農機、林業、水利、(畜牧獸醫)、漁業等技術推廣、應用和服務;承擔畜牧、獸醫和畜禽養殖、海水養殖技術的推廣、應用和服務,負責水稻玉米種植補貼、水稻與甘蔗保險、農村合作醫療、新農保、(扶貧開發、水務、農機、氣象)農村三資管理服務平臺、農業統計等工作。
(七)維穩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辦公室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各級黨委、政府關于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
2、處理群眾向各級黨委、政府及其領導同志來信;接待和處理來訪群眾反映情況和問題。
3、承辦各級黨委、政府領導同志批示交辦的信訪事項。
4、向相關工作部門轉辦、交辦和督促檢查來信來訪問題,并審查處理結果;對領導批示和上級機關交辦的信訪問題,搞好處理結果的反饋。
5、綜合分析、調查研究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及時向黨委、政府領導反映,并提出解決的意見或建議。
6、指導各村委會、機關單位的信訪工作。
7、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管理、教育、遣返上訪人員,維護上訪秩序。
8、完成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人大辦職責
1、承辦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及主席團決定事項的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等工作;
2、負責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及主席團工作要點、總結、報告等材料;
3、承辦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及主席團召開的各種會議;
4、做好代表履職學習、聯系代表和代表視察、調研、執法檢查等履職服務保障工作;
5、受理代表和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
6、承辦主席團和主席、副主席交辦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