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上午,遂溪縣海洋綜合執法大隊江洪中隊接到漁民電話反映,一只海龜誤入漁網后被救護上岸。得知消息后,江洪鎮黨委書記陳耀明第一時間帶領漁業部門和漁民村委會江北村干部趕往現場聯合漁政中隊開展調查,仔細檢查海龜是否有受傷感染等癥狀。
經確認,該海龜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十三鱗”,體重達60多斤,主要分布在南海海域,為北部灣海域常見海龜,其身上無明顯傷痕,精神狀態較好,可放歸大海。
隨后,陳耀明書記一行乘坐快艇到江洪鎮對開安全海域上放生海龜,并在海龜的背上標記紅色記號,意為放生的海龜,盡量避免該海龜再次被漁民或一些不法分子捕撈。
陳耀明書記對漁民救護海龜并積極上報的做法表示肯定,呼吁漁民和群眾發現海龜、海豚等國家保護動物要有保護意識,及時報告相關部門,同時要求有關職能部門加強培訓與宣傳力度,提升漁民對于相關保護行動計劃的認可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