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遂溪縣2013年度第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及安置方案的通告
遂溪縣人民政府
關于遂溪縣2013年度第三批次城鎮建設
用地征地補償及安置方案的通告
遂府告〔2014〕3號
我縣2013年度第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農用地轉用方案和土地征收實施方案業經批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征用土地公告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位置及需安置農業人口情況
被征收土地位于我縣遂城鎮內塘水庫周邊,征地總面積13.3333公頃(其中:耕地0.7417公頃,園地9.3846公頃,林地3.207公頃)。被征收土地的遂城鎮沙坭經濟聯合社安置農業人口數6人。
二、被征收土地狀況及補償標準
土地所有權人 |
面積(公頃) |
耕 地 |
園 地 |
林 地 |
沙坭經濟聯合社 |
13.3333 |
0.7417 |
9.3846 |
3.207 |
土地補償費標準(萬元/公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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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75 |
26.625 |
14.625 |
安置補償費標準(萬元/公頃) |
|
28.875 |
26.625 |
14.625 |
三、農業人口安置途徑及地上附著物補償
(一)對被征收土地的農民安置主要采用發放安置補償費、留用地安置和用地單位招收人員時對被征地富余勞動力在同等條件上優先等方式。
(二)青苗補償標準1500元/畝,特殊作物補償標準按有關規定另行制訂。
四、有關征收土地補償登記要求
被征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若對上述征地補償、安置有不同意見或者要求舉行聽證會,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縣國土資源局提出。
特此通告。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