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60條舉措優化營商環境 引導有需求的企業開展共享用工合作
日前,湛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自5月1日起,《湛江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將正式施行,條例從政務服務、市場活力、開放創新、法治保障四方面提出60條舉措,為優化湛江營商環境保駕護航。
條例適用于湛江本市行政區域內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其制定旨在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在政務服務方面,條例明確指出,政務服務事項不得增設無法律、法規、規章依據的辦理條件和環節。對一個行業經營涉及的多項許可事項,申請人可以填寫一套表單、提交一套材料申請集中辦理。有關部門應對實體證照和電子證照實行同步簽發、同步更新、同步注銷,推行電子證照一網申請、受理、審批、公開、查詢和打印下載。同時,全面壓縮證明事項的設定范圍,未納入清單的證明事項,不得要求市場主體提供。
湛江各級稅務部門應當持續優化稅務服務,推動相關稅費合并申報及繳納,精簡辦稅資料和流程,壓縮辦稅時限;拓寬辦稅渠道,推廣使用電子發票,逐步實現全程網上辦稅;為納稅人、繳費人提供稅費信息和政策網上查詢、咨詢服務,提高稅務服務便利化。
對中小微企業而言,條例規定,有關部門應在財政扶持、金融支持、土地供給、費用減免、公共服務等方面制定優惠政策,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中小微企業在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等活動中獲得公平待遇。同時,整合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網絡平臺,建立健全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體系,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政策咨詢、人才培訓、技術支持、對接投資融資、知識產權、財會稅務、法律咨詢等服務。
此外,條例還支持市場主體采用靈活用工機制,引導有需求的企業開展共享用工合作,健全勞動人事爭議聯合調解工作機制,推進市場主體內部集體協商制度建設;加強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引導企業加強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完善勞動者失業保障和就業服務的相關制度,推行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