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縣人民政府關于嚴禁非法養殖牛蛙的通告
遂府規-2023-002
遂溪縣人民政府
關于嚴禁非法養殖牛蛙的通告
遂府告〔2023〕2號
為加強水環境綜合治理,保護人民群眾生活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廣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現將我縣嚴禁非法養殖牛蛙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全縣范圍內嚴禁非法新建、改建和擴建牛蛙養殖場(戶)。
二、占用、破壞耕地和污染治理設施不全、養殖廢水直接排放的牛蛙養殖場(戶),未經批準許可不得再投放牛蛙苗種,并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限期1個月內自行退養,全面拆除和清理養殖設施,恢復土地種植條件,消除污染隱患。
三、凡在規定期限內未退養、全面拆除和清理養殖設施、恢復土地種植條件的非法牛蛙養殖場(戶),或在本通告發布后違法新增、擴建的牛蛙養殖場(戶),將由屬地鎮政府(街道辦)、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等部門依法嚴厲查處其非法養殖、破壞耕地和污染環境等違法行為,直至依法采取強制措施予以拆除關閉。
四、公民有保護耕地和生態環境的義務,一旦發現非法養殖牛蛙行為,應及時向屬地鎮政府(街道辦)或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等部門舉報。
五、對阻撓妨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舉報電話:縣農業農村局7780846 縣自然資源局7783270
縣水務局7762418 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7766459
遂溪縣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0日
政策解讀文件:《關于嚴禁非法養殖牛蛙的通告》的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