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遂溪縣科技創新獎勵資助暫行辦法的通知
遂府規-2024-001
遂溪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遂溪縣科技創新獎勵資助暫行辦法的通知
遂府〔2024〕29號
各鎮人民政府,遂城街道辦事處,縣府直屬有關單位:
《遂溪縣科技創新獎勵資助暫行辦法》業經縣政府第十七屆41次常務會議、縣委十四屆第85次常委會(擴大)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縣科工貿和信息化局反映。
遂溪縣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8日
遂溪縣科技創新獎勵資助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優化我縣營商環境,推動我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廣東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粵府令第296號)、《湛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湛府〔2022〕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獎勵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的非法干涉。
第三條 縣科工貿和信息化局負責全縣科學技術創新獎勵資助的組織管理工作。
第二章 獎勵類別、條件和范圍
第四條 獎勵資助類別具體分為六類:
(一)獲得科學技術獎;
(二)獲得國家、省、湛江市級重點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或企業技術中心認定;
(三)專利轉讓資助獎勵;
(四)企業研發經費投入;
(五)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六)獲得國家、省、湛江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認定;
第五條 各項獎勵資助具備的條件、獎金種類及金額:
(一)當年獲得國家科學技術一、二等獎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8萬元;獲得廣東省科學技術一、二、三等獎的,分別一次性獎勵5萬元、4萬元、3萬元。
(二)當年被認定為國家、省、湛江市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新型研發機構或企業技術中心的,分別一次性獎勵5萬元、3萬元、1萬元。
(三)當年通過遂溪縣科工貿和信息化局推薦申請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購買首次在遂溪縣轉讓的發明專利的,一次性給予補助1萬元;購買首次在遂溪縣轉讓的實用新型專利的,限于5件每件給予補助1000元。(該補助為一次性補助,企業只能享受1次補助機會)
(四)當年投入科技研發經費100萬元(含100萬元)至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0.5萬元;300萬元(含300萬元)至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0.8萬元;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1萬元。
(五)當年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給予補助3萬元。當年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但評審未獲通過的,一次性給予補助1萬元(評審未通過獎勵企業只能享受1次補助機會)。
(六)被認定為國家、省、湛江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8萬元、3萬元。
(七)被認定為國家、省、湛江市級科技企業眾創空間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3萬元。
對同一年度獲得同類稱號的獎項,本級財政只按獲得最高級別獎項給予獎勵資助,不疊加獎勵。
第六條 鼓勵支持科技企業上市融資。
(一)在新三板、股權交易中心成功掛牌上市的,一次性給予獎勵30萬元。
(二)在國內主板上市的,一次性給予獎勵100萬元;在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上市的,一次性給予獎勵50萬元。
第三章 獎勵資助程序及發放
第七條 獎勵資助程序:
申請:申請人將國家、省、湛江市級政府部門頒發的證書、批文、營業執照等有效申請材料按要求提交給縣科工貿和信息化局。
審核:縣科工貿和信息化局負責對申請企業的資格進行審核,確定獎勵資助的類別;縣財政局負責對申請企業的獎勵類別及獎勵標準進行審核。企業申請材料經審查核實后,根據獎勵類別及獎勵標準,擬定擬獎勵對象名單。
公示:縣科工貿和信息化局將擬獎勵對象名單向社會公示,接受群眾及社會監督,公示期7日。公示期間如收到書面異議,由縣科工貿和信息化局按有關規定對相關獎勵對象重新核查并作相應處理。
發放:公示期滿,縣科工貿和信息化局將確認后的獎勵對象名單及獎勵內容報縣政府審定后,核撥獎勵經費。
第四章 罰則
第八條 剽竊、侵奪他人科技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科學技術獎項的,由縣科工貿和信息化局報縣政府批準撤銷、追繳相關獎勵資助,相關責任企業或個人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同時視情節輕重及影響,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第五章 附則
第九條 本辦法由縣科工貿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十條 以上獎勵項目申報主體必須為在遂溪縣注冊登記的企業和機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生產經營正常、信用良好。
第十一條 獎勵資助以實際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準,次年第二季度申報。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如本辦法與上級文件不相符部分,以上級文件為準。
政策解讀文件:《遂溪縣科技創新獎勵資助暫行辦法》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