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聘任遂溪縣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的公告
為加強全縣應急管理系統綜合行政執法力量建設,有效整合利用社會人才資源,強化社會監督,進一步提升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水平,根據《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廣東省司法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技術檢查員和社會監督員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粵應急〔2023〕103 號)和《湛江市應急管理局、湛江市司法局關于印發湛江市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技術檢查員和社會監督員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湛應急〔2023〕105 號)要求,經單位推薦、資格審查等程序,聘請趙國聰等5人為遂溪縣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聘任期限為 3 年(2024年4月10日至2027 年4月10日),現向社會予以公告。
附件:
1.遂溪縣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兼職社會監督員擬聘名單.pdf
遂溪縣應急管理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