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2017年)
遂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2017年)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遂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遂溪縣人民政府公眾網(tzchery.com)上查閱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發放點:縣府辦秘書室(地址:縣委辦公樓一樓)領取。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公開內容
1、機構職能。主要包括:本機關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能情況;機構領導及分工情況;內設機構設置及職能情況;下(直)屬單位設置及職能情況等。
2、規范性文件。主要包括:由本縣制定的規范性文件;以本機關名義發布或者本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發布的規范性文件等。
3、規劃計劃。主要包括: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本機關階段性工作計劃、工作重點安排等。
4、業務工作。主要包括:本部門各項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情況;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等。
5、統計數據。主要包括:財政預算、決算報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專項統計報告;年鑒等。
6、其他。主要包括:本機關重要會議、活動的主要情況;人事任免事項;本機關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錄用計劃、程序、結果等,以及本機關職責范圍內依法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二)公開方式
1、本機關信息公開主要采取政府網站網上公開形式。本機關網上信息公開網站為遂溪縣政府門戶網tzchery.com。
2、本機關還將采用以下輔助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1)通過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和報紙、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2)本機關在縣政府辦公室秘書室設有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到該查閱點查閱本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
(3)本機關在縣委大院門口、遂城鎮琴苑公園等地方設有政府信息公告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本機關網上公開的信息,除永久性信息外,網上留存的期限為2年。超過留存期的信息,本機關不再繼續通過網上公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到本機關設立的公共查閱點縣府辦秘書室查閱。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遂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時間、地點
受理機構:遂溪縣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節假日除外)。
聯系地址:遂溪縣遂城鎮中山路133號縣委辦公大樓二樓
郵政編碼:524300
聯系電話:0759-7763434 傳真:0759-7763030
(二)提出申請
向遂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申請人,應當填寫《遂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1)。《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遂溪縣政府門戶網站(tzchery.com)下載,復制有效。
1、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有效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所需的政府信息應當描述明確、詳盡,包括能夠據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容的特征描述。
(3)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必要時,提交說明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關聯性證明。
(4)承諾所獲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隨意擴大公開范圍。
2、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書面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在信封的顯著位置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2)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
申請人在遂溪縣政府門戶網站“依申請公開”專欄中選擇申請項目,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后直接提交。
3.電話咨詢
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方式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三)申請處理
登記初審。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將進行登記和初審(需出具回執的將出具回執)。
1、經初審申請的內容描述不明確,形式要件不完整,包括應當提供身份證明或說明自身特殊需要的關聯性證明而未提供,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一條第四款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予以補充。
2、經初審申請符合受理各項規定的,將根據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四)答復
對于能夠當場答復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遂溪縣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
1、屬于公開范圍的,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內容或告知其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能作區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部分內容,對不予公開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3、申請公開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但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三條之應當公開條款規定的,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內容,并將決定公開的內容和理由書面告知第三方。
4、屬于非本機關制作或保存的,告知申請人;如能確定掌握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名稱和聯系方式。
5、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6、屬于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7、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條規定的政府信息范圍的,告知申請人。
8、同一申請人向受理機構就同一申請事項重復提出申請的,告知申請人不再重復答復。
詳見遂溪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流程圖(附件2)。
(五)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費標準依照國家物價與財政部門制定的標準執行,收取的費用全部上繳財政。
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本人可向本機關提出減免相關費用的申請,并填寫《申請表》相關欄目。
(六)監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受理機構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33條、第35條規定向有關部門舉報。